一、公安机关接案不查造成损失应当赔偿(论文文献综述)
吕铮[1](2021)在《真相小组》文中研究表明1.预审 初秋,下着一场不大不小的雨,天色灰蒙蒙的,雨滴打在雾蒙蒙的玻璃上,划出一道长长的抛物线。审讯室的铁门紧闭着,坚硬、冰冷,隔绝着外面的嘈杂和喧嚣。脚步声由远至近,一个身穿制服的警官缓步而来。他三十多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相貌端正,浓眉下的一双眼睛略带疲惫。他是预审支队的副支队长,行里人称"那三斧子"的那海涛。
蒋正阳[2](2021)在《家族主义在自首制度中的实践变迁》文中研究表明在帝制时代"家国一体"的结构下,家族价值内含于法律之中。近代以来,受西法东渐的影响,自首制度中所考量的家庭因素逐渐被排除出现代法理,其作用的社会结构基础从"个人-家族-国家"转为"个人-国家"的直接关联。但是,回溯自首制度的实践历史,家庭结构和家价值则表现出连续稳定的有效性,其作用并未因制度的变迁而被取消。尽管清末法制变革及民初的刑法理论都反对家族主义,但据民国初年的档案显示,犯罪者的家庭成员仍在刑事司法中发挥重要作用。及至今日,在"劝首""送首"等具体情形中,司法解释亦将家庭成员对犯罪者自首的辅助行为纳入主客观相统一的体系以影响量刑,继续发挥犯罪者亲属在案件解决方面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实践出发,重新思考罪责自负与家庭秩序在刑法考量中的矛盾与平衡。
崔海英[3](2019)在《铁路安全三级犯罪防控体系构建设想》文中认为对铁路常见犯罪的打击常常面临诸多困境。若囿于铁路常见刑事案件去探讨犯罪预防,未免视野狭窄;当我们定位于铁路安全,则可放眼全社会,提出更加宏观和全面的防控对策。本文拟提出构建我国铁路安全的三级犯罪防控体系的设想:第一层次是情境预防;第二层次是多机构协作的一体化预防;第三层次是社会预防。本文拟从铁路常见具体犯罪类型和情境预防的五大策略两个方面探讨铁路常见犯罪的情境预防设计。在一体化预防中,全路公安要携手作战,发挥预防主导作用;全国铁路系统要依托行业,下好全国预防一盘棋;路地要密切合作,构建大公安格局;警方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等的多机构协作。社会预防则从司法机关层面与政府和国家层面分别进行具体探讨。
彭文华,董文凯[4](2021)在《我国核准追诉制度的条件及其完善——以“南医大奸杀案”的追诉时效为视角》文中认为"南医大奸杀案"破获以来,其追诉时效问题引发广泛热议。根据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再犯可能性以及该案的社会影响,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中对核准追诉的一般要求,"南医大奸杀案"属于应予核准的"必须追诉"案件。从旧兼从轻原则中的"从轻",应当采取有利于行为人主义。在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协调与衔接、核准追诉内容以及报请核准追诉时间等方面,核准追诉制度存在需要完善或者明确之处。核准追诉行为具有特殊性,应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核准追诉法律制度体系。
朱孝清[5](2021)在《企业合规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文中认为企业合规对于促进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价值。企业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两个既相联系又存在诸多区别的制度。为防止现行办案体制影响企业合规,有关各方应强化系统思维、明确各自职责、建立特别程序、慎用强制性措施。企业合规宜由第三方监督评估,但应规范第三方人员产生的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其监管,规范经费来源和流转渠道。企业刑事合规要慎重把握政策,它可适用于各类企业,应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既宽大处理企业,又落实从严措施;既依法处理责任人,又对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有所区别。
石贤平[6](2021)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认为目前司法部虽然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但评估标准未能涵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死刑复核等全部环节,且相应的评估配套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建立,因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尚未构建完成。探讨如何构建以及构建一套什么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来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也能够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与此同时,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正当性的主要体现是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评估的拓展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评估指标体系还能够促使政府履行好刑事法律援助义务、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合法性以及增强政府对决策的调控能力。可行性主要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包括宪法、国际公约、政策法律等法源依据,尤其是《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同时还具有评估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在国家评估标准、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保障、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构建条件。考察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后发现,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几个阶段,2019年司法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其评估说明是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里程碑事件,从此中国有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国家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离评估指标体系尚有距离,但至少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使得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增加为两种:一种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另外一种是以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评估的的运行模式。两种模式下的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区别。此外,从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其自行制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在评估试点运行中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诸多障碍,其中理念障碍是首要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理念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评估指标体系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重要性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评估标准制定时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设置不仅合理,指标体系运用上也较为随意,对评估结果基本不用等。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尚未建立独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遴选机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尚未建立评估异议审查制度和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经费未纳入专门经费序列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等。通过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中外评估指标既具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两者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等。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等。因此,中国在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注意借鉴吸收域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和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和平等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和技术构造性原则,满足全部评估指标构建要素的前提下,解决由谁来评估、什么时候评估、评估哪些阶段、在哪里评估等评估适用问题,构建出一套能够有效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保证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需要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这需要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理念转型的前提下,首先对指标体系提供运行机制保障,多措并举地推进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完善运行配套制度。此外,要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中国法律援助立法中正确定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作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栗燕杰,慕寿成[7](2021)在《中国社会救助立法上的法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合理而具有操作性的法律责任条款,对于社会救助制度顺利实施以及社会救助权利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梳理现行制度文本发现,虽然已有不少规范,但国家立法层面,法律责任条款存在覆盖对象不全面、责任类型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地方立法有所补充但存在上位法依据缺失、各自为政、重复规范等问题。在实施中,对申请人、救助对象骗保责任追究不到位,对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惩戒错位、滥用等问题也值得重视。在进行法律责任类型、内容及其实施的剖析基础上,应考虑在全国层面统一社会救助立法中设置类型化、可操作、梯次化的法律责任条款和免责机制,加强执法机制,完善公开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制度运行的精确性、严肃性和公信力。
荣晓红[8](2021)在《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文中提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不同于刑事审判程序监督审判政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总论论述了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的概念、特征、分类和价值取向,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理论基本内涵,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现状及不足,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完善与发展的趋向。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分论论述了刑事审判监督总检察政策,一般审判程序中审判监督类检察政策与特别审判程序中审判监督类检察政策,一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二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死刑复核审监督检察政策,再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缺席审判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蒋兰香[9](2021)在《公司污染环境的刑事判决样态、问题与应对——基于200个判决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实施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较之于自然人有其独特性。梳理200个刑事判决发现,人民法院对公司实施的污染环境罪判决的数量呈现出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再到逐步下降的趋势。总体来说,我国刑事判决机制运行良好,事实认定清楚,证据运用科学,刑事责任合理。判决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基本实现了罪刑均衡,发挥了跨职能协同控制犯罪的作用,彰显了绿色司法理念,有效遏制了这类犯罪的增长势头。但判决尚存在省市之间数量不平衡、被追刑责公司规模不大且性质单一、"双罚制"落实有偏差、个别判决过于轻缓化等问题。应当通过统一适用定罪标准、衡平公司身份、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适当加大罚金刑判决力度、建立多元共治机制等方法解决。
练育强[10](2021)在《“刑事—行政”案件移送要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行政处罚法》在原有"行政—刑事"衔接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刑事—行政"衔接,从条文的字面文义以及隐含内容分析,"刑事—行政"衔接需要遵循实体与程序两方面的要件。实体要件包括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程序要件主要涉及移送衔接中的"及时"要求、刑事证据在行政执法中的适用以及衔接过程中的监督。仅从规范角度分析,无论是实体要件,还是程序要件,在内涵与外延上都存在着不确定的解释空间,正式实施后,也必将面临着更多的困境。之所以如此,既与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不同属性相关,也与我国法律责任体系的分工相关。为此,需要思考已有"行政—刑事"衔接机制能否适用于"刑事—行政"衔接中,如不能适用应尽快建立衔接机制。
二、公安机关接案不查造成损失应当赔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安机关接案不查造成损失应当赔偿(论文提纲范文)
(1)真相小组(论文提纲范文)
1. 预审 |
2. 案卷 |
3. 被害人 |
4. 窝案 |
5. 贪官 |
6. 证人 |
7. 内鬼 |
8. 练兵 |
9. 大盗 |
1 0. 测谎 |
1 1. 被告人 |
1 2. 断线 |
1 3. 深挖 |
1 4. 交锋 |
1 5. 收网 |
(2)家族主义在自首制度中的实践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一、家国同构:清代自首制度的法理与实践 |
(一)家族与教化:帝制中国自首制度的法理基础 |
(二)道德与实用:清代自首制度的实践逻辑 |
二、国家主义与家族主义:清末民初自首表达与实践的激进与保守 |
(一)清末法律表达的激进 |
(二)民初法律实践的保守 |
三、置换与默许:现代自首制度中的个人与家庭 |
(一)亲属陪首、送首的原理置换 |
(二)自首司法实践对家庭结构的依赖 |
1. 亲属报案、提供线索 |
2. 亲属控制被告人 |
3. 亲属扭送被告人到案 |
4. 亲属带领抓捕 |
四、结 论 |
(4)我国核准追诉制度的条件及其完善——以“南医大奸杀案”的追诉时效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南医大奸杀案”不符合追诉时效延长条件 |
(一)“南医大奸杀案”可以适用现行刑法规定 |
(二)“南医大奸杀案”不符合延长追诉时效的实质条件 |
二、“南医大奸杀案”符合核准追诉条件 |
(一)“必须追诉”的学理分析 |
1.“必须追诉”的判断依据 |
2.“必须追诉”的判断方法 |
(二)司法解释规定的判断依据 |
(三)指导性案例中“必须追诉”的判断标准 |
(四)“南医大奸杀案”属于“必须追诉”的案件 |
三、“南医大奸杀案”追诉时效之启示 |
(一)从旧兼从轻原则的修改与完善 |
(二)核准追诉制度的缺憾及完善 |
1.核准追诉的实体法规定与程序法规定之不协调 |
2.核准追诉的内容、启动时间和证明标准 |
(1)核准追诉的内容 |
(2)核准追诉的启动时间 |
(3)核准追诉的证明标准 |
(5)企业合规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企业合规的价值问题 |
(一)企业合规有利于防范违规风险,促进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 |
(二)企业合规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 |
(三)企业合规有利于推进企业依法治理,从而促进依法治国 |
(四)企业合规有利于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
二、企业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问题 |
三、企业刑事合规中检察机关与行政监管机关、公安机关的程序衔接问题 |
四、企业刑事合规的监督评估人问题 |
(一)规范第三方人员产生的条件和程序 |
(二)规范对第三方人员的监督管理 |
(三)规范监督评估经费的来源和流转渠道 |
五、企业刑事合规的政策问题 |
(一)刑事合规可适用于所有企业 |
(二)宽大处理涉罪企业 |
1.“宽大处理”的途径 |
2.“宽大处理”的理由 |
3.“宽大”的尺度和步骤 |
(三)对责任人依法处理,但对民营企业的责任人应当有所区别 |
(四)对企业犯罪既要有“宽”的一面,又要有“严”一面 |
1. 严格执法,提高企业违法犯罪被查处率 |
2. 完善罚金刑,规定资格刑 |
3. 对案发后不愿意合规、假合规的从严处理 |
(6)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实证检验法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评析 |
一、概念解读 |
二、相关概念界分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石 |
一、法治指数理论 |
二、有效辩护理论 |
三、控辩平衡理论 |
四、指定辩护理论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司法正义价值分析 |
一、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 |
二、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正当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 |
二、法治评估的拓展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 |
三、行政管理模式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一、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法源依据 |
二、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基础 |
三、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沿革 |
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阶段 |
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评述 |
三、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述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 |
二、司法裁判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三、两种模式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的异同 |
第三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现状:以H省试点工作为例 |
一、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基本概况及其评估指标 |
二、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数据样态及主要指标评估得分情况 |
三、对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障碍及其成因 |
第一节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障碍 |
一、理念障碍 |
二、机制障碍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障碍成因分析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目标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 |
二、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 |
三、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 |
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中外评估指标相似性分析 |
一、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 |
三、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
四、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 |
第二节 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 |
第三节 域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经验借鉴 |
一、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 |
二、探索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
三、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 |
四、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机理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要素 |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范畴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内容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级指标设置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置:以一审审判阶段为研究对象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保障 |
一、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和运行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转型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保障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的法律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中文专着(含外文译着) |
(二)中文论文类(含案例,报刊,文件) |
二、外文文献 |
(一)英文专着 |
(二)英文文献 |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议稿)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一、作者简介 |
二、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7)中国社会救助立法上的法律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
二、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制度现状 |
(一)国家层面的立法及规范性文件 |
(二)地方层面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 |
三、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类型化 |
(一)主管机关、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二)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待遇享受者的法律责任 |
1.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上的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 |
2.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 |
(三)相关机关、组织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
(四)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
(五)专项监督与法律责任 |
四、社会救助法律责任的实施机制 |
(一)法律责任的调查程序 |
(二)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 |
(三)法律责任实施的偏差与失衡 |
五、社会救助法律责任条款的完善建议与展望 |
(一)关于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1.全面罗列民政、经办机构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
2.单列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
3.明确规定主要领导的责任 |
4.完善尽职后的免责机制 |
(二)关于申请人与救助对象骗保的责任 |
(三)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及结果的公开 |
(四)完善社会救助失信惩戒机制 |
(8)论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不同于刑事审判程序监督审判政策 |
(一)检察政策与审判政策不同 |
(二)刑事审判监督不同于刑事审判程序监督 |
二、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总论 |
(一)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的概念、特征、分类和价值取向 |
(二)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理论基本内涵 |
1.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主体。 |
2.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的客体。 |
3.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内容。 |
4.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形式。 |
(三)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现状及不足 |
1.由注重纠错向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转变。 |
2.由个案公正向兼顾类案公平转变。 |
3.由偏重抗诉向综合运用监督手段转变。 |
(四)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完善与发展的趋向 |
1.加强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执行的监督,保 |
2.加强对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践深入探索的监督,进一步推动改革优化升级。 |
3.加强对人民群众对司法新期待的研究论证和应用推广。 |
三、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政策分论 |
(一)刑事审判监督总检察政策 |
(二)一般审判程序中审判监督类检察政策与特别审判程序中审判监督类检察政策 |
(三)一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四)二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五)死刑复核审监督检察政策 |
(六)再审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七)未成年人刑事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八)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九)缺席审判公诉案件审判监督检察政策 |
(9)公司污染环境的刑事判决样态、问题与应对——基于200个判决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200个刑事判决的基本样态 |
(一)案件基本信息 |
1.样本来源 |
2.判决年度 |
3.地域分布 |
4.立案渠道 |
(二)犯罪事实认定情况 |
1.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重金属污染等四类。 |
2.行为实施方式以公司“亲力亲为”为主,委托他人实施的案件不多。 |
3.污染物处置方式主要包括直排、偷排等。 |
4.犯罪情节认定以基本情节“严重污染环境”为主,以加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为辅。 |
5.犯罪事实认定中“污证”特色鲜明。 |
6.对公司主观罪过认定的判决不多。 |
(三)刑事责任被追究的基本情况 |
1.双罚制处罚方式绝对占优。 |
2.对公司判处的罚金呈轻轻重重态势。 |
3.对公司自然人判决多采取主刑加罚金刑模式。 |
4.承担非刑罚经济责任的案件逐步增加。 |
二、刑事判决的成效及问题 |
(一)刑事判决的成效 |
1.犯罪不断上升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
2.个案判决的公平和正义基本得到实现。 |
3.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了贯彻。 |
4.跨职能协同控制污染犯罪的作用得到了发挥。 |
5.绿色司法理念得到了彰显。 |
(二)判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1. 省市之间判决数严重失衡。 |
2.被追刑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且性质单一。 |
3.“双罚制”落实存在偏差。 |
4. 个别判决罚金刑过于轻缓。 |
三、判决既存问题的应对方案 |
(一)统一适用定罪标准 |
(二) 实现刑事规制对象定罪量刑上的平等 |
(三) 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进行判决 |
(四)适当加大罚金刑判决力度 |
(五)完善多元共治机制 |
四、结语 |
(10)“刑事—行政”案件移送要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实体衔接要件 |
(一)违法行为的认定 |
(二)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认定 |
1. 依法中的“法”的认定 |
2.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认定 |
3. 免予刑事处罚的认定 |
(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三、程序衔接要件 |
(一)如何判断“及时” |
(二)证据如何衔接 |
(三)衔接监督如何进行 |
结语 |
四、公安机关接案不查造成损失应当赔偿(论文参考文献)
- [1]真相小组[J]. 吕铮.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21(06)
- [2]家族主义在自首制度中的实践变迁[J]. 蒋正阳. 政治与法律, 2021(11)
- [3]铁路安全三级犯罪防控体系构建设想[J]. 崔海英. 刑事法评论,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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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公司污染环境的刑事判决样态、问题与应对——基于200个判决的实证分析[J]. 蒋兰香. 时代法学, 2021(04)
- [10]“刑事—行政”案件移送要件研究[J]. 练育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