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报如何围绕“法治”做文章(论文文献综述)
姚友生[1](2021)在《用好“三微”让政法宣传更有意义有意思——以新法制报影视中心作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媒体融合步入深水区,手机端视频信息呈现也越发步入主流传播方阵,用视频作品传递价值观的形式也越发受到大众和各级政法、综治单位的认可。如何运用生动形象的"三微"(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推动政法宣传工作创新发展?作为江西唯一的法治专业类媒体,新法制报社主动顺应媒体融合发展大势,适时成立新法制报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影视中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楠[2](2021)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权力监督作为权力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和关键维度。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长期执政的唯一执政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必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与完善的关键举措与核心环节。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在传承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与吸收外来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探索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厘清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解析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并在巡视制度的百年探索中把握变迁特征、挖掘变迁经验,从而探索符合中国政治实际且与中国政治基因相匹配的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巡视制度发展路径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学人的重要使命。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研究仍存在较多不足与研究空间,因而围绕此问题开展深入地探讨尤为必要。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认识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典逻辑,重点回答巡视制度变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如何办”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事实与基本逻辑。概念界定是学术研究的起点,也是明晰话语内涵、厘定论述边界、展开学术论争的基本前提。只有在清晰厘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明确地划分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对变迁动因、变迁特征以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通过对制度、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此外,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研究着重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从而借鉴相关政治学理论开展研究。准确划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阶段,清晰描述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是解析变迁动因、归纳变迁特征的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巡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制度面貌。具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28年制度的生成,1931年制度的更新以及1934年以后制度的逐渐衰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在1955年得到了初步探索,但在1957年以后便日渐停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经历了1996年的制度重建、2004年的制度完善与2009年的制度健全三个主要历程。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也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主要经历了2015年的制度创新和2017年的制度优化两个阶段。在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后,探究历次关键性变迁的动力因素尤为重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生成不仅深受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特派员制度的影响,更与应对当时党组织困境密切相关。巡视制度的更新既与当时党组织的外部困境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关,还与党内巡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紧密相连。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可以被视为巡视制度逐渐衰微的关键节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饶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巡视制度的变迁。而1957年进行的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变化又成为巡视制度日渐停滞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与监督观念为巡视制度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观念支持,而1989年的政治风波则加速了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建进程。此外,重建巡视制度也是中共中央为切实解决党内中高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腐败与作风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此后,巡视制度历经完善与健全,不仅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决策部署有关,也是中共中央为解决巡视实践困境并将有效的实践经验加以制度化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在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中,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则是关键因素。此外,与巡视制度相关的其他党内法规变革也要求巡视制度进行相应匹配衔接。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是巡视制度优化的直接因素,党内存在的政治纪律不强、政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则是巡视制度优化的深层动因。在对巡视制度变迁主要历程与动力因素进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总体视角把握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对审视巡视制度变迁全貌与探寻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都具有重要价值。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功能聚焦性和方式多重性是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具体而言,从制度结构来看,主要表现为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从制度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两方面特征;从变迁方式来看,主要呈现渐进性、外生性与合意性特征。如何从制度变迁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从而以史为鉴、趋利避害、启迪后人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重要环节。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以及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是未来巡视制度变迁的重要驱动路径,而积极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则是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从而推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更加成熟完备、协同高效。
王荣[3](2021)在《民主集中制视域下党内法规实施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于长时段、广空间、多案例的观察发现:党内法规实施过程的三个关键环节均呈现一定的悖论现象。其中,学习环节,“形式化、走过场”的痼疾与“入脑入心”的理想追求相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和上位党内法规制度制定配套规定的具体化环节,制度文本在纵横两个方向的“复制同形”现象与“同实际结合”的理想追求相矛盾;执行环节,“虚置——强化”的周期性摇摆执行与“施治有序”的理想追求相矛盾。为何会存在这样的悖论现象?本研究以“组织结构与组织规范的关系”为理论切口,在民主集中制视域之下,聚焦党内法规实施的真实过程和真实问题,探究党内法规实施过程悖论现象的生成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法规的“元规范”,党内法规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呈现和展开;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决定了党内不同层级的组织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不同身份的党员之间的具体关系,从而形塑了党内法规实施的“场域特征”;作为领导制度的民主集中制,决定了党的活动过程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基本配置模式,从而决定了党员和具体的党组织在与党内法规互动时的“行为逻辑”。如此,民主集中制就从组织结构的静态层面和领导过程的动态层面,深刻影响着党内法规实施,构成党内法规实施的“结构性影响要素”。具体而言,民主集中制决定了党内法规实施的“政治任务模式”,自上而下的高位推动为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政治保障和结构动力。然而,现实之中,由于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坚持不彻底甚至破坏民主集中制等原因,党内权力结构和领导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进而使得党内法规学习过程出现形式化现象、具体化过程出现复制同形现象、执行过程出现强化与虚置之间的摇摆现象,削弱了党内法规实施效果。基于民主集中制与党内法规实施过程之间的内在关联,欲推动党内法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并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全党的团结统一;积极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程序化,为党内法规实施奠定规范、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领导机制;坚持完善党内民主,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培育党内法规意识和法治思维,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全文由绪论和正文共六章构成。绪论交代问题意识、研究综述、研究价值、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等内容。正文共五章,按照“总——分——总”的逻辑顺序展开。第一章从理论层面分析民主集中制与党内法规实施的关联,为后文的分析建构理论框架。研究指出:作为党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决定了党的内部结构关系和活动方式,从而确定了党内法规实施场域的基本特征;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组织纪律,为党内法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动力。与此同时,民主集中制的执行不到位,导致党内法规实施场域的复杂化,制约了党内法规实施效果。第二、三、四章分别论述党内法规实施三个环节中的悖论现象,每章均遵循“现象描述——悖论揭示——原因分析”的逻辑框架,以“组织结构与组织规范的关系”作为理论切口,在民主集中制视域之下展开分析,确保全文研究视角的统一和研究问题的聚焦。其中,第二章讨论党内法规学习环节,首先分析自上而下的组织化学习方式的过程及其矛盾现象,然后讨论党内法规学习的成效与不足,最后在民主集中制视域之下分析党内法规学习环节存在矛盾现象的深层缘由。第三章聚焦党内法规具体化环节,首先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党内法规实施的具体化环节存在的复制同形现象,然后评估复制同形现象的合理性与危害性,最后从组织行为逻辑的角度揭示复制同形现象的深层缘由。第四章探究党内法规执行环节,首先讨论党内法规执行强化的表现、时机与过程,然后讨论党内法规执行虚置的表现、过程与危害,最后结合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动态调整,分析了党内法规摇摆执行的原因。第五章是对全文的总结,从组织结构出发分析党内法规实施过程现存问题的原因,并据此提出推动依规治党战略真正落地的建议:宏观结构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积极完善民主集中制,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化、程序化,为党内法规实施奠定规范、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领导机制;微观过程方面,规范党内法规实施过程中的行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平衡发展党内法规实施的监督力量;切实培育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由此推动行动者自觉遵规守规、用规护规。
郑玉明[4](2020)在《全媒体时代法制类报纸如何转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随着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自媒体平台的迅速崛起,我们已经步入了"一部智能手机搞定一切"的全媒体时代。在这样一个全新的时代,人们有了更多阅读和获取信息的途径,阅读的习惯在不断发生着改变。这种改变对传统媒体的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在这个传播渠道不断更新,自媒平台不断涌现的时代,如何整合现有的资源,发挥法制报的专业优势,实现人员的转型,推动报社融合发展,这是摆在法制报人面前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本文主要从全媒体时代背景下传统法制媒体的转型之路进行探讨,希望对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的优化改革有所启示。
王国龙[5](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徐翕明[6](2020)在《论刑法中的法令行为》文中研究表明刑法中的“法令行为”是一个具有浓厚历史底蕴与民族传承的刑事法律概念。它发轫于先秦,盛兴于唐宋,对当代中国刑法制度、司法实践的发展影响巨大。但就目前而言,“法令行为”在刑法立法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并且在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上也难以令人满意。针对这一现状,本文采用分类研究、分别阐释、交叉学科分析的方法,对“法令行为”进行由总到分全面、深入的探讨。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五章,约20万字。第一章是对“法令行为”基本内容及其原理的介绍。该部分从古代刑律中寻找“法令行为”的源头,并结合当下“法令行为”的定义,进而提出“法令行为”的概念是,依照其他法律(包括法规)、公务员或军人内部的上级命令实施的行为。“法令行为’”具体可区分为依照法律的行为与执行命令的行为,其中,前者可进一步分解为依实体法实施的行为和依程序法实施的行为,而后者则可分为公务员执行命令和军人执行命令。“法令行为”都具有出罪效果,但由于依照法律的行为和执行命令的行为在行为本质上存在不同,故而根据秩序统一性原理中的缓和的违法一元论和实质违法性理论中的社会相当性说对两者的出罪根据分别阐释。第二章是对中外刑法中“法令行为”立法例的系统梳理与分析。通过对“法令行为”的全球化考察,在借鉴他国规定的基础上,将“法令行为”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然,如何在《刑法》体系中准确地定位“法令行为”还有深究空间,本文主张将其规定在《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之后,作为一项独立的出罪事由。具体条文可采用如下表述:“依据其他法律或上级命令而实施的行为,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所实施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第三章是对依照实体法实施的行为的展开。具体来说,依照实体法实施的行为种类繁多,但与出罪相关的内容包括:《宪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发言、表决行为,民事监护中的惩戒行为,《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警察基于其职务而实施的防卫行为,以及大量行政性法律规定的特别许可行为。这些行为原则上继承了“法令行为”的出罪效果,但由于依据的是不同的法律法规,因此在阻却具体犯罪的成立上也会有所不同。同时,本文还对实施各个行为所具备的条件予以明确,以避免动辄对这些行为作非罪化处理。第四章是对依照程序法实施的行为的展开。具体来说,依照程序法实施且与出罪相关的行为,主要是刑事诉中的侦查行为、逮捕行为、扭送行为和执行死刑行为,其中扭送行为的问题最为复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公民扭送行为被认定为犯罪,主要是由于我们对于扭送行为的条件认识不足引起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扭送的主体是任何公民,但这是不准确的,应当修改为“公众”或“任何人”;扭送的对象是现行犯和在逃犯,应当将现行犯理解为“具有犯罪嫌疑的人”,同时,借鉴美国法中“合理根据”规则,对在逃犯的标准做合理解释。对于现行法律尚未规定的扭送限度问题,我们应当从行为限度和结果限度两方面作补充解释,从而使扭送行为能够积极发挥出罪效果。第五章是对执行命令的行为的展开。基于行为主体的不同,执行命令的行为分为公务员执行命令和军人执行命令,故而在讨论二者出罪问题上也应当有所区别。在分析公务员执行命令行为出罪时,应当格外重视《公务员法》第60条的规定,立足于法律文本总结出具体的出罪条件;而解决军人执行命令出罪时,则有赖于相关法律的制定,并适时地与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相衔接。
杜俊奇[7](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孙晨光[8](2019)在《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之重大变革。法治的确立,不仅需要政治、思想的转换,政府形态、治理方式的转型,更加需要社会成员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本文正是从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逻辑与现实使命出发,提出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研究是中国法治化问题研究的基本问题和逻辑起点:公务员具备了法治思维,公权力才能不偏离其既有轨道;公务员养成了法治思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才能拥有广泛的精神基础。因此,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之于当今中国具有历史必然性与现实针对性。本文通过六个部分对“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通过追溯中国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演进、思想转变、思维转换,回顾了法治与人治在道路选择、制度建设、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等领域有过的激烈对抗,认为“中国必须走法治道路”是实践与理论反复检验后的正确认识,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是时代的呼唤与现实的选择。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导下,明确了法治思维的主体、作用场域和特征,阐述了其理论内涵;从功能分析视角,分析了法治思维结构的构成要素,认为其构成要素大体上可划归为知识信息、动力调控、综合运用三个层次,并逐一考察了各层次、要素间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方式,诠释了思维结构在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法治思维与法律思维、法制思维、德治思维的相似性与相异性进行对比分析,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将法治思维简单等同于法律思维”“将法治思维彻底脱离于法律思维”的两种研究倾向,厘清了法治思维研究的独特论域,为接下来的思维养成研究找到了着力点与突破点。运用过程分析法,对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历时性发展进行了动态考察,分析了其养成过程、机制、规律,梳理了古希腊思想家以及自然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功利法学、历史法学、法社会学、经济分析法学等主要法学流派关于法治思维养成影响因素的思想、观点,归纳总结出影响思维结构动态变化的诸多因素,进而提出法治环境熏陶、教育培训教化、法治实践内化三条思维养成可行性路径。在养成路径的分析过程中,本文阐述了法治环境的重要作用以及改造法治环境的具体措施,提出法律规范的缺位、冲突、虚置以及社会转型期暴露的问题、破窗效应与信任危机共同构成了制约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现实法治环境。法治的现代样貌与其历史发展是无法割裂的,本文认为崇礼轻法的儒家思想、社会政治经济结构与公民政治权利意识的缺乏是导致中国法治不彰的历史原因,优化和完善法治环境必须要制定良法、用好激励与强制制度、形成法治共识;聚焦教育培训的催化作用,分析论述了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的改革重点与方向,认为公务员法治思维能力与水平相对薄弱的现状与中国公共法制教育历史不长、专业法学教育覆盖不广、法治教育与公务员职业缺少衔接、公务员法治培训供需不均衡等因素直接相关,并提出从探索公务员职业教育,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公务员教育与职业的衔接,优化公务员法治培训三方面入手,推动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改革;围绕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辩证关系进行阐述,认为法治方式是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提出完善法治思维、保障法治方式执行还需要公务员克服自身的主体困境。
陈嵩霖[9](2019)在《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以王海为代表的“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不断涌现,职业打假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围绕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范畴、职业打假是否适用“双倍赔偿”“假一赔十”规定的争论从未停止。随着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相继修订施行,法律上确立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职业打假群体愈发活跃,职业打假聚焦的领域由最初的产品质量问题逐渐向食品药品和虚假广告宣传领域延伸,职业打假模式也从单一的个人打假向公司化、集团化的抱团式打假转变且日渐丰富,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知识水平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投诉举报的数量急剧攀升,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了极大挑战。如何应对职业打假带来的突出问题和压力,进而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目前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本文以我国当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作为主要研究方向,以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情形为例,结合笔者对职业打假人、市场监管部门及商超相关负责人的访谈调研情况,以市场监管的视野对职业打假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职业打假发展现状、行为特征及职业打假发挥的市场监管效能,运用多元社会治理和协同治理理论,结合文献查阅、访谈调研、案例分析等方式,立足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实际,重点分析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面临的突出问题,聚焦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突出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最后,从明确职业打假人身份地位、畅通申诉举报渠道、注重市场经营主体源头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和规范引导职业打假参与打假治劣社会共治等五个方面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应对职业打假,引导职业打假朝着有益于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方向发展,为努力构建区域质量共治体系、形成打击假冒伪劣问题产品多元治理新格局、发挥职业打假协同治理新效能等方面提出新思路。
陆美娟[10](2019)在《互联网时代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院所处的舆论场生态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本文立足互联网时代舆论场生态面临的重要变化和所处的社会语境,阐述法院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新挑战。继而通过解读当前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现状及问题,并在简要回顾法院舆论引导理念和方式变化历程的基础上,提出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七点建议。第一章,提升媒介素养,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媒体。法院要把提升媒介素养作为新时期的必修课,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判定,还要接受社会公众在道德、情感上的舆论评判。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诉求和满意程度会导致舆论的肆意夸大和飞速传播,诉求不满会引起负面舆论,让法院面临社会舆论群攻的被动局面。因此要直面舆论热点,善于运用媒体回答公众疑惑,引导社情民意。稳步推进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庭审公开,建立有效的法院采访规则,从而不断提升司法公众形象,推动司法公信建设。第二章,懂得媒体应对,以谨慎的做法防止负面新闻。媒体应对是指以正确的心态、原则、步骤来对待媒体。互联网时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任何一起案件都有可能引起舆论风暴,没有科学的应对和疏导方法,法院工作就会陷入被动,从而影响司法权威。通过司法公开,以案释法,建立问责制度,自觉接受网络舆论监督,集中民智吸收人民群众的法律智慧和法律经验,从而提高司法质量,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防止司法负面新闻。第三章,运用新兴媒体,以全新的方式掌握发布平台。人民法院的新闻舆论工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上的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新媒体作为新战场、新阵地,是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新重点。办好法院微博,做好微信政务公众号运营,借力短视频平台,进行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融媒体探索,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让法院的权威与价值在人民群众的关注下建立起来。第四章,借力司法改革,以亮点的打造塑造司法品牌。司法品牌是司法公信的依托,是法院先进工作方法的缩影,一个好的司法品牌,不仅能得到法院系统的广泛认可,也能形成社会群众的广泛认同。通过审判创新,资源整合,推进政务服务塑造司法品牌。近年来,各大基层法院不断积累摸索,在审判工作中经过系统思考、精心提炼和实践检验,不断总结寻找属于自身法院的品牌内涵。第五章,抓住价值元素,推送具备高质量的新闻报道。信息宣传工作是展示法院自身形象、提高法院影响力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征程的不断推进,包括法院新闻报道在内的法制新闻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然而当下,法院的新闻宣传报道写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通过把握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接近性、趣味性等,推送高质量的法院新闻,以良好的新闻宣传推动公开促进公正,不断展示人民法院新形象。第六章,学会讲述故事,提升新闻宣传整体层次。学会讲述法治故事,有利于提升法院新闻宣传整体层次。讲好法治故事,首先要明确“好故事”的标准是什么,好故事不是对法院工作成果的吹捧,更不是对法官的歌功颂德,好的法院故事要让受众感知到法官的公平公正,让受众在读完故事之后对司法正义、崇尚法治有更加深刻的认知。聚焦基层一线、典型人物,创新发布平台,讲好法治故事,是人民法院履行良好审判职责的舆论保障。第七章,树立时代眼光,形成新闻传播快速响应机制。法院的形象塑造,不仅在司法工作内,也在司法工作外。如何顺势而为,借势而出,是法院舆论引导和形象塑造工作中事半功倍的有力举措。顺应国家方针、司法规律,关注民生民情,把握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对现代科技手段的适应性,牢牢掌握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闻舆论是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立足互联网时代舆论场生态面临的重要变化和所处的社会语境,法院面对复杂的舆论环境,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生态,法院的舆论引导工作需要从被动的信息调控走向主动的舆论引导,追求舆论引导工作的与时俱进。
二、法制报如何围绕“法治”做文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制报如何围绕“法治”做文章(论文提纲范文)
(1)用好“三微”让政法宣传更有意义有意思——以新法制报影视中心作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融合谋发展,特色宣传彰显社会效益 |
(一)宣传特色化,视频项目格局初显 |
(二)队伍专业化,社会效益逐步彰显 |
(三)产品多样化,宣传效果优势明显 |
三、弘扬主旋律,政法宣传用“三微”来“说话” |
(一)抓住政法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唱响主旋律 |
(二)紧扣特色品牌工作,讲述好故事,传递好声音 |
四、顺应新形势,提升“三微”政法宣传效应 |
(一)打通平台实现全媒体传播 |
(二)坚持内容为王挖掘好政法故事 |
(三)提高讲故事的水平和技巧 |
(四)培养更多“一专多能”的人才 |
五、结束语 |
(2)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理论阐释研究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研究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实践探索研究 |
(四)已有研究评析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内容结构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制度概念的界定 |
(二)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二、相关理论阐述 |
(一)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
(三)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生成:1928 年《巡视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更新:1931 年《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 |
(三)制度衰微:1934 年后《中央巡视条例》逐渐衰微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探索:1955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决定的提出 |
(二)制度停滞:1957 年后巡视制度日渐停滞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重建:1996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试行办法的颁布 |
(二)制度完善:2004 年关于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 |
(三)制度健全:2009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创新:2015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优化: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生成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更新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衰微的动力因素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探索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停滞的动力因素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重建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完善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健全的动力因素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优化的动力因素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 |
(一)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 |
(二)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 |
(三)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 |
(四)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 |
(五)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功能聚焦性 |
(一)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 |
(二)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方式多重性 |
(一)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 |
(二)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外生性 |
(三)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合意性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驱动路径 |
(一)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 |
(二)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 |
(三)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 |
(四)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 |
(一)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 |
(二)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 |
(三)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民主集中制视域下党内法规实施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聚焦 |
(一)选题缘起:党内法规建设进入“更加注重实施”的阶段 |
(二)研究问题:为什么党内法规实施过程存在悖论现象? |
二、研究综述与理论启迪 |
(一)国内研究及其评价 |
(二)国外研究及其评价 |
(三)多学科视野中的“制度实施研究”及其启示 |
三、研究方法 |
(一)研究原则上的辩证唯物主义 |
(二)研究取向上的实证色彩 |
(三)研究方法上的案例研究 |
(四)研究逻辑上的机制分析 |
四、分析框架 |
(一)理论切入口:组织结构与组织规范之关联 |
(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调整与民主集中制的运行 |
(三)党内法规实施过程的分解:学习、具体化、执行 |
(四)章节布局 |
五、研究价值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党内法规实施的结构性背景:民主集中制 |
第一节 民主集中制的缘起与发展 |
一、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
二、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百年历程 |
第二节 民主集中制对党的形塑 |
一、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
二、民主集中制之下党的结构特征与行为逻辑 |
三、民主集中制的理想追求与现实状态 |
第三节 民主集中制与党内法规实施之关联 |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法规体系之“魂魄” |
二、民主集中制建构党内法规实施的基本场域 |
三、民主集中制塑造党内法规实施主体的行为逻辑 |
四、“民主——集中”的周期性摇摆深刻影响党内法规实施 |
第二章 组织化学习:“唤醒法规意识”与“形式化” |
第一节 组织化学习的展开 |
一、党内法规学习的“法规化”发展 |
二、党内法规学习的“组织化”展开 |
第二节 对组织化学习效果的理性评估 |
一、组织化学习的重大成效 |
二、党内法规学习过程的主要不足 |
第三节 组织化学习的发生机理 |
一、功能定位:党内法规建设与党的政治建设的辩证统一 |
二、过程展开:组织保障坚实有力与党员能动性发挥不足 |
第三章 具体化:“结合实际”与“复制同形” |
第一节 党内法规具体化的两种情形 |
一、党内法规制度样本的获取及数据处理方式 |
二、复制同形的具体表现 |
三、“与实际结合”的努力 |
第二节 对复制同形现象的理性认知 |
一、复制同形现象的合理性 |
二、复制同形现象的危害 |
第三节 党内法规复制同形现象的发生机理 |
一、双重压力下党组织的行为逻辑 |
二、条块关系对党内法规具体化过程的影响 |
第四章 执行:党内法规的强化与虚置 |
第一节 党内法规的强化执行 |
一、党内法规强化执行的表现 |
二、党内法规强化执行的时机 |
第二节 党内法规的虚置 |
一、党内法规虚置的表现 |
二、党内法规虚置的关键缘由 |
第三节 党内法规摇摆执行的发生机理 |
一、从“三权”配置看民主集中制之“集中” |
二、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任务模式 |
第五章 党内法规实施过程悖论现象的内在逻辑与应对策略 |
第一节 组织结构深刻影响组织规范的实施 |
一、组织结构决定组织规范实施场域的基本特征 |
二、组织结构与组织规范实施主体的互动关系 |
第二节 党内法规实施过程悖论现象的内在逻辑 |
一、民主集中制推动依规治党战略的落地 |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致使党内法规实施过程出现矛盾现象 |
第三节 党内法规实施效果的优化策略 |
一、宏观结构: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
二、微观过程:推动行动者自觉遵规守规、用规护规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4)全媒体时代法制类报纸如何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一、转型的必要性分析 |
二、新媒体环境下法治类媒体的困境 |
(一)关注面狭窄、受众有限 |
(二)时效性差 |
(三)营利模式单一 |
三、新媒体环境下法治类媒体的机遇 |
(一)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媒体大有可为 |
(二)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法治大文章 |
四、法制类媒体的转型路径 |
(一)走好融合发展之路 |
(二)做有思想、有深度的法制新闻报道 |
(三)打造素质过硬的全媒体记者 |
(5)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论刑法中的法令行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法令行为”的概念 |
(二) “法令行为”的类型 |
(三) “法令行为”的出罪根据 |
(四) “法令行为”的具体展开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方法 |
(二) 历史研究方法 |
(三) 实证研究方法 |
(四) 比较研究方法 |
(五) 学科交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法令行为”的概述: 基本内容及其原理 |
一、“法令行为”的基本内容: 概念、类型与效果 |
(一) 概念的追溯与重塑 |
(二) 类型的解构与建构 |
(三) 效果的辨析与变通 |
二、“法令行为”出罪的理论根据: 基于“二分制”的展开 |
(一) “依照法律的行为”出罪的根据 |
(二) “执行命令的行为”出罪的根据 |
三、本章论要 |
第二章 “法令行为”的中外立法:系统梳理与分析 |
一、中国刑法中“法令行为”的立法例 |
(一) 大陆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二) 香港地区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三) 台湾地区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四) 澳门地区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二、外国刑法中“法令行为”的立法例 |
(一)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二) 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法令行为”的梳理与分析 |
三、域外“法令行为”规定之比较与启示 |
(一)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法令行为”的总体差异和聚焦重点 |
(二)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法令行为”的总体差异和聚焦重点 |
(三) 域外“法令行为”的规定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四、本章论要 |
第三章 依照法律的行为:以实体法为分析对象 |
一、《宪法》及其相关法律中规定的人大代表“发言、表决行为” |
(一) 中外“言论免责权”制度略考 |
(二) “发言、表决行为”出罪效果的涵摄范围 |
(三) “发言、表决行为”出罪的条件 |
二、民事监护中的“惩戒行为” |
(一) 中外“惩戒行为”制度略考 |
(二) “惩戒行为”出罪效果的涵摄范围 |
(三) “惩戒行为”出罪的条件 |
三、《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警察防卫行为” |
(一) “警察防卫行为”的类案比较 |
(二) “警察防卫行为”的本质 |
(三) “警察防卫行为”出罪的条件 |
(四) 几种特殊“警察防卫行为”的出罪 |
四、行政性法律中规定的“特别许可” |
(一) “行政许可”的种类及其出罪 |
(二) 可撤销的“特别许可”及其出罪 |
(三) 相对人对“特别许可”产生认识错误时的出罪 |
五、本章论要 |
第四章 依照法律的行为: 以程序法为分析对象 |
一、《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行为” |
(一) 中外“侦查行为”制度略考 |
(二) “侦查行为”出罪效果的涵摄范围 |
(三) “侦查行为”出罪的条件 |
(四) 几种特殊“侦查行为”的出罪 |
二、《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逮捕行为” |
(一) 中外“逮捕行为”制度略考 |
(二) “逮捕行为”出罪效果的涵摄范围 |
(三) “逮捕行为”出罪的条件 |
三、《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扭送行为” |
(一) “扭送权”行使的类案比较 |
(二) 中外“扭送行为”制度略考 |
(三) “扭送行为”出罪的条件 |
四、《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执行死刑” |
(一) 中外“执行死刑”制度略考 |
(二) “执行死刑”出罪的条件 |
五、本章论要 |
第五章 执行命令的行为: 公务员与军人两类主体的分析 |
一、公务员执行命令的行为 |
(一) “公务员执行命令”的类案比较 |
(二) “公务员执行命令”的中外立法及启示 |
(三) “公务员执行命令”出罪的条件 |
(四) “上级命令”的审查与“明显违法”的判断 |
二、军人执行命令的行为 |
(一) “军人执行命令”的源起与演变 |
(二) “军人执行命令”的中外立法及启示 |
(三) “军人执行命令”出罪的完善 |
三、本章论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8)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一)思维理论研究述评 |
(二)法治思维研究述评 |
(三)法治思维养成研究述评 |
三、拟解决的问题 |
四、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 |
(一)理论工具 |
(二)研究方法 |
五、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
六、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本研究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法治思维的时代呼唤 |
第一节 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演进 |
一、“朕即法律”的人治社会 |
二、近现代人治法治的冲突嬗变 |
三、当代民主法治的中国实践 |
(一)“社会主义法制”探索阶段(1949-1978) |
(二)开启依法治国进程阶段(1978-2014) |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阶段(2014 至今) |
第二节 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 |
一、人治之下“德治”与“法治”之争 |
二、西方法治观念的传入与中国法治观念的嬗变 |
三、趋向“法治中国”愿景 |
第三节 从人治到法治的思维转换 |
第二章 法治思维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法治思维的含义 |
一、思维主体:公务员 |
二、作用场域:权力运行全过程 |
三、特征 |
(一)法治思维的“思维”特征 |
(二)法治思维的“法治”特征 |
第二节 法治思维的结构 |
一、知识信息层 |
(一)法律概念 |
(二)法律规范 |
(三)法律原则 |
(四)法的价值 |
(五)法学理论 |
(六)法律方法 |
二、动力调控层 |
(一)动机:需要法治 |
(二)态度:认同法治 |
(三)情感:热爱法治 |
(四)意志:坚守法治 |
三、综合运用层 |
第三节 比较视野中的法治思维 |
一、法治思维不等同于法律思维 |
(一)法律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联系 |
(二)法律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辨析 |
二、法治思维根本上区别于法制思维 |
(一)法制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联系 |
(二)法制思维与法治思维的辨析 |
三、法治思维相伴于德治思维 |
(一)法治思维与德治思维的联系 |
(二)法治思维与德治思维的辨析 |
第三章 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机制及路径分析 |
第一节 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过程与机制 |
一、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建构与养成 |
二、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机制 |
(一)思维养成的起点 |
(二)思维养成的机制 |
(三)思维养成的形式 |
三、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规律 |
(一)与时代发展相关律 |
(二)与文化心理相互转化律 |
(三)与群体相互转化律 |
第二节 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影响因素的学理分析 |
一、主体因素 |
(一)心性 |
(二)习惯 |
(三)欲望 |
二、环境因素 |
(一)强制 |
(二)他者 |
(三)激励 |
三、教育因素 |
第三节 法治思维养成路径分析 |
第四章 法治环境的熏陶 |
第一节 法治环境的现状分析 |
一、“规范缺位”:无法可依 |
二、“规范冲突”:执法困境 |
三、“规范虚置”:法无可依 |
四、“转型期”:法制缺乏稳定性 |
五、“破窗效应”:选择性执法 |
六、“信任危机”:独立审判不足 |
第二节 法治环境的历史成因 |
一、崇礼轻法儒家学说的影响 |
二、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决定 |
三、公民政治权利意识的缺乏 |
第三节 法治环境的现代改造 |
一、法为良法 |
(一)完善立法机制 |
(二)实现有法可依 |
(三)推进科学立法 |
二、制度激励与强制 |
(一)加大法治考核权重 |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
三、凝聚共识 |
(一)树立法治信仰 |
(二)形成法治观念 |
(三)塑造法治意识形态 |
(四)构建法治话语体系 |
第五章 教育培训的教化 |
第一节 公务员法治思维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
一、公务员法治思维现状 |
二、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的教育培训路径 |
第二节 公务员法治思维教育培训的现状、问题及其症结 |
一、法治教育状况及其存在问题 |
(一)公共法制教育历史不长 |
(二)专业法学教育覆盖不广 |
二、法治教育与公务员职业缺少有效衔接 |
(一)法学专业公务员占比不高 |
(二)公务员法治能力考核不到位 |
三、公务员法治培训供需不均衡 |
(一)时间不均衡 |
(二)空间不均衡 |
第三节 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的改革方向 |
一、公务员职业教育探索 |
二、公务员教育与职业的衔接 |
(一)两种模式 |
(二)启发与借鉴 |
三、公务员法治培训优化 |
(一)转变公务员法治培训理念 |
(二)创新公务员法治培训载体 |
(三)加强公务员法治培训研究 |
第六章 法治实践的内化 |
第一节 法治思维与法治实践的双向作用 |
一、法治思维的实践本质 |
二、法治实践的思维塑造 |
第二节 法治思维养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治方式 |
一、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养成 |
二、运用法治方式的思维主体困境 |
(一)思维主体的主观性 |
(二)思维主体的保守性 |
(三)思维主体的矛盾性 |
(四)思维主体的从众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9)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1.3.1 研究方法 |
1.1.3.2 论文结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研究评述 |
第二章 职业打假相关慨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职业打假的基本概念 |
2.2 职业打假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2.2.1 基于职业打假的消费者界定 |
2.2.2 基于职业打假的敲诈勒索行为界定 |
2.2.3 基于职业打假的经营者欺诈行为界定 |
2.2.4 市场监管部门与职业打假关系界定 |
2.3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多元社会治理理论 |
2.3.2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职业打假发展现状、行为特征及市场监管效能 |
3.1 职业打假的发展现状 |
3.1.1 我国职业打假的发展现状 |
3.1.2 我国职业打假发展的重要事件 |
3.2 职业打假的行为特征 |
3.2.1 职业打假具有公益目的性 |
3.2.2 职业打假具有趋利化和逐利性 |
3.2.3 职业打假呈现集团化趋势明显 |
3.2.4 职业打假具有较高专业化程度 |
3.2.5 职业打假引发投诉举报数量剧增 |
3.2.6 职业打假集中在食品和虚假广告宣传领域 |
3.2.7 网购商品成为职业打假首要选择 |
3.2.8 职业打假重复占用行政执法资源 |
3.3 职业打假的市场监管效能 |
3.3.1 净化市场经营环境,改善不良经营行为 |
3.3.2 规范执法调处工作,填补行业监管漏洞 |
3.3.3 增强公众维权意识,提高社会共治水平 |
第四章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的现状 |
4.1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设置情况 |
4.1.1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设置 |
4.1.2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工作职责 |
4.1.3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及投诉举报受理机构工作流程 |
4.2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典型案例分析 |
4.2.1 陈某投诉举报Z区93 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
4.2.2 周某举报Z区某化妆品店涉嫌销售假冒化妆品违法行为 |
4.2.3 案例分析与小结 |
4.3 惠州市Z区市场监管局应对职业打假的突出问题 |
4.3.1 疲于应对职业打假,影响正常的工作开展 |
4.3.2 工作压力过大过重,执法人员存有抵触情绪 |
4.3.3 政府机构改革频繁,队伍人心不稳问题突出 |
4.3.4 缺乏上级业务指导,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 |
第五章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成因分析 |
5.1 应对职业打假与市场失范方面 |
5.1.1 职业打假群体多样,职业打假人身份难以辨别 |
5.1.2 职业打假人善施压,社会舆论的导向不易把控 |
5.1.3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缺失 |
5.2 部门协作机制与制度设计方面 |
5.2.1 协作机制运行不畅,处理程序和规则不够统一 |
5.2.2 投诉举报处置不力,处理程序设置不科学、不合理 |
5.3 执法人员自身问题方面 |
5.3.1 责任担当意识不足,不愿主动学习新业务 |
5.3.2 执法队伍水平不高,监管执法业务基础不牢固 |
5.3.3 证据搜集意识不强,无法熟练运用法律法规知识 |
5.4 行政处罚幅度高与市场主体承受能力不匹配方面 |
5.4.1 打假治劣态度坚决,立法设置行政处罚起点高 |
5.4.2 行政处罚执行不易,市场主体承受能力存差异 |
第六章 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明确职业打假人身份地位 |
6.1.1 完善法律法规制修订,明确职业打假人法律地位 |
6.1.2 正确对待职业打假行为,注意区分“打假”与“假打” |
6.2 畅通职业打假人申诉举报渠道 |
6.2.1 建立统一、规范的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
6.2.2 妥善处置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诉求 |
6.2.3 及时回复职业打假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2.4 正确应对职业打假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
6.3 注重市场经营主体源头治理 |
6.3.1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自查自纠能力 |
6.3.2 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市场经营主体多元监督 |
6.3.3 不断加强企业宣传教育,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
6.4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力量 |
6.4.1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
6.4.2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投诉举报调处及办案能力 |
6.4.3 建立职业打假人信息库,打造执法信息共享互通平台 |
6.4.4 优化执法人员组成结构,强化干部队伍活力和技术支撑 |
6.4.5 用好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违法失信经营纳入信用监管范畴 |
6.5 规范引导职业打假参与打假治劣社会共治 |
6.5.1 实现职业打假协同治理,发挥打假治劣社会共治作用 |
6.5.2 构建区域质量共治体系,形成打假治劣多元治理新格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互联网时代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章架构 |
一、提升媒介素养,以开放的心态面对新闻媒体 |
(一)提升媒介素养对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
(二)稳步推进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
(三)健全以庭审公开为主的司法公开机制 |
(四)建立有效的法院采访规则 |
二、懂得媒体应对,以谨慎的做法防止负面舆情 |
(一)懂得媒体应对对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
(二)通过司法公开防控负面舆情 |
(三)通过以案释法防控负面舆情 |
(四)建立问责制度防控负面舆情 |
三、运用新兴媒体,以全新的方式掌握发布平台 |
(一)运用新兴媒体对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的重要性 |
(二)办好法院微博 |
(三)做好微信政务公众号运营工作 |
(四)借力短视频平台 |
(五)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融媒体探索 |
四、借力司法改革,以亮点的打造塑造司法品牌 |
(一)塑造司法品牌在法院舆论引导工作中的重要性 |
(二)通过审判创新,塑造司法品牌 |
(三)通过资源整合,开展多项互动 |
(四)推进司法为民,塑造司法品牌 |
五、抓住价值元素,推送具备高质量的新闻报道 |
(一)高质量新闻报道对于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
(二)把握新闻报道真实性,推送高质量法院新闻 |
(三)把握新闻报道接近性,推送高质量法院新闻 |
(四)把握新闻报道趣味性,推送高质量法院新闻 |
六、学会讲述故事,提升新闻宣传整体层次传播 |
(一)“讲故事”对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
(二)聚焦基层一线,讲好法院故事 |
(三)聚焦典型人物,发挥榜样效应 |
(四)创新宣传平台,讲好法院故事 |
七、树立时代眼光,形成新闻传播快速响应机制 |
(一)树立时代眼光对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
(二)顺应国家方针把握法院宣传工作新形势 |
(三)关注民生民情把握法院宣传工作新形势 |
八、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法制报如何围绕“法治”做文章(论文参考文献)
- [1]用好“三微”让政法宣传更有意义有意思——以新法制报影视中心作品为例[J]. 姚友生. 传媒论坛, 2021(24)
- [2]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D]. 杨楠. 吉林大学, 2021(01)
- [3]民主集中制视域下党内法规实施问题研究[D]. 王荣. 武汉大学, 2021(02)
- [4]全媒体时代法制类报纸如何转型[J]. 郑玉明. 法制与社会, 2020(25)
- [5]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D]. 王国龙. 山东大学, 2020(08)
- [6]论刑法中的法令行为[D]. 徐翕明. 苏州大学, 2020(06)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公务员法治思维养成研究[D]. 孙晨光.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职业打假问题的对策研究 ——以惠州市Z区为例[D]. 陈嵩霖.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互联网时代法院舆论引导工作研究[D]. 陆美娟.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