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基层央行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论文文献综述)
王璐瑶[1](2020)在《基层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改进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发展速度空前,但日益暴露出风险问题,人民银行作为监管金融机构的重要部门,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中,人民银行尤其是县级支行,内部控制失败案件也时有发生,存在着内部控制弱化的弊端。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对于金融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组织机构的中心,也是规范组织行为的必要手段,通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提高抗击风险的能力。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式,基于内部控制理论,调查分析基层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的现状,找出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与国内外内部控制现状进行横向对比,从而找出属于人民银行特有的内部控制特点,并且对先进理论加以借鉴,从而加强人民银行对内部控制的管理,这也是本文的创新角度。通过查阅大多数类似的课题,发现其中大多是直接从人民银行本身来进行分析研究,没有系统的将人民银行从横向针对国内外中央银行的异同点,及与纵向的事业单位、商业银行的区别与联系进行比较分析。本文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入手,通过实地调研及问卷调查,掌握真实数据,对问题进行具体量化,从而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改进思路,同时对本地区及其他地域有类似问题的县支行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吕慧娜[2](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徐佳丽[3](2020)在《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经济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良性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级人民银行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发挥着组织、协调、实施、服务和调研等无法替代的重要职能作用。人民银行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成为央行履职的生力军。但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基层支行高素质青年员工流失不断加剧,在员工年龄断层严重以及员工基数小的背景下,青年员工流失对支行影响重大,一是削弱基层央行履职能力;二是增加央行招聘和培养成本;三是造成其余青年员工的不稳定。因此,对人民银行青年员工流失问题进行研究成了当务之急。本文以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为例,通过文献分析法研究员工流失模型、员工激励理论以及J市中心支行现有的青年员工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向在职青年员工和已离职员工发放调查问卷并统计、归纳、汇总和分析调查结果,找到青年员工流失原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薪酬激励不足。主要表现在工资总额管理未能体现人才价值和工资分配平均化造成激励效果不佳两个方面;(2)晋升机制不合理。包括晋升空间小、下级行向上级行晋升渠道窄、机会小,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标准与岗位职责范围不匹配;(3)绩效考核标准不合理、结果应用不足。一是绩效系数以行政职务为主要划分依据,激励作用不明显,二是绩效考核标准未体现岗位特点,不同部门、不同职责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相同,三是考核结果在行员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工资分配、行员奖惩等方面的结果运用不足;(4)员工培训前期缺乏培训需求分析,后期培训效果评估方式简单,不能客观全面反映培训效果;(5)职业生涯规划不科学。一是未考虑个人和组织目标的统一性,导致青年行员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支行发展目标相偏离,青年员工无法在支行发展中获得足够的职业提升动力和支持,二是职业生涯规划未进行统筹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度不高,三是方案和办法流于形式,四是职业生涯规划体系不全面,包括职业生涯管理周期短且缺乏系统性、交流锻炼平台效果不佳。随后,根据青年员工流失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包括以下四点:(1)完善用人体系。一是梳理职位体系,将J市中心支行岗位分为管理岗、行政岗、业务岗三个类别,并根据不同岗位承担职责的不同分别编制岗位说明书,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公示岗位说明书后利用组织调配、竞聘、岗位轮换等方式进行人岗调配,三是增加工作挑战性,主要方式是打造学习型组织和个人、将工作挑战化、项目化;(2)优化薪酬分配、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一是优化薪酬分配,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二是实施分级分类考核,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岗位设置不同考核标准,并重新确定考核结果比例,三是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基于岗位分析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同时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四是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通过考核反馈使支行和青年员工之间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并将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于绩效工资、岗位调整等方面;(3)完善晋升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体系。一是打造网格式晋升通道,使职务序列和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专业技术序列之间既可以横向转换又能纵向晋升、跨通道晋升,二是制订科学的晋升标准,包括设计合理的晋升标准、建立公平科学的晋升制度,三是打造统筹管理、联合培养格局,四是分阶段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分阶段辅导青年员工制订1—3年短期规划和4—10年中长期规划;(4)改进员工培训体系,包括优化前期培训需求分析、改进培训评估流程和鼓励在职学习。本文将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与J市中心支行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提出的四个方面措施建议相辅相成、相互融通,不仅可以帮助J市中心支行降低人才流失率,解决青年员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其他存在类似情况的基层央行人力资源改革提供了参考意见。
华清君[4](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王雪妍[5](2020)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在基层央行的应用研究 ——以QZ市支行信息安全管理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内部审计工作转型会议上提出:风险导向是内部审计的逻辑起点,风险引导审计、审计关注风险是审计工作性质和规律的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人民银行业务处理方式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信息安全管理问题是人民银行采用先进科技带来的长期问题。目前,我国人民银行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已经基本确立,但针对信息安全管理这一审计课题的应用还不够深入。因此,发现信息安全潜在的风险点,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审计,一方面能够最大程度防范基层央行信息安全风险,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另一方面能够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增加内部审计的组织价值。本文按照“理论分析-现状剖析-案例研究-路径完善”的研究范式,结合信息安全管理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相关理论,以风险导向为切入点,对基层央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研究。在分析评价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现状与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基层人民银行某市支行信息安全管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案例,剖析其风险评估体系,采用静态与动态数据监督评价方法、定性和定量信息分析方法,对该市支行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旨在全面识别重大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同时,深入分析其审计过程和方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对其审计经验进行总结。最后,本文依据案例审计经验,从风险管控意识、风险评估模型、信息数据库建设、内部审计职责、内审人才建设和支行文化建设这六个方面提出完善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的路径,希望能给其他支行提供充分借鉴和有益建议。
李其成[6](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廖玉萍[7](2019)在《提升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4P模型,通过对朔州市中心支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三个目标:一是要把人作为一种资源,着力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二是要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开发、构建操作性强、效果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对基层央行的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和调配;三是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岗相宜,实现人事双赢的组织目标。
张二远[8](2019)在《人民银行XY市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或人行,是我国央行,为国务院下属组织部门,负责国家经济金融的监测与调控,其履职成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随着提高基层央行履职绩效与其一线员工自身能力不匹配两者间矛盾的逐渐凸显,如何建立科学合理、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基层行一线员工的绩效考核,挖掘其潜能、提高其工作效率,从而建设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切实促进基层行高效履职,维护地方经济稳健发展,成为我国央行面临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以人行XY地市中支为例,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逐层展开。首先,在对绩效考核相关理论、方法及其研究现状进行分析阐述的基础上,通过综合使用个人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介绍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现状,列举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进一步剖析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其次,文章结合国内外较为成熟的绩效考核实践经验和研究理论,提出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改进方案;最后,为确保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得以贯彻执行,文章提出了相关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建议。通过分析研究,文章旨在构建与XY中支一线员工相适宜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使该考核体系更具实践性和操作性,从而更有利于绩效考核激励作用的发挥,调动XY中支一线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XY中支履职尽责工作绩效,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经济,并以期为基层人行绩效考核研究提供有益参考。
陈逸涵[9](2019)在《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模型构建》文中研究指明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具有发行法定货币、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三大职能。其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重要的法定职责。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部门职能定位为实现这一职责的直接负责部门,是人民银行货币发行政策传导的神经末梢,维护人民币信誉的前沿阵地,提供现金服务的直接供给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央行货币金银业务面临巨大的挑战,转型发展迫在眉睫。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旨在研究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的胜任素质,构建科学的胜任素质模型,从而为基层央行的货币金银从业人员管理提供科学的支持和建议。本文研究了胜任素质和胜任素质模型的相关理论背景和理论基础,并通过研究国内外相关的文献,整理归纳公共部门及金融机构人员的胜任要素,并梳理了金融机构人员的胜任要素表。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以及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本身,运用问卷调查法确认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体系。基于上述理论研究,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胜任素质模型。研究结果显示,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要素由知识、能力、职业素养以及自我效能四个重要方面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自我效能,其次为职业素养。由此表明,自我效能和职业素养是衡量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是否胜任该职位的首要指标。而在二级指标层中,权重系数排在前6的依次为:主动性、踏实肯干、责任意识、抗压性、廉洁自律、岗位专业知识。最后本文根据央行金银从业人员胜任要素的评价,提出推进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一是建立货币金银岗位的选拔机制;二是完善货币金银岗位的培训机制;三是构建货币金银岗位的绩效评价机制。
李沛凝[10](2019)在《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最宝贵的因素之一,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和履职的过程当中,最不能忽视的是人才所起的作用。青年作为人力资源中最有生命力、最活跃的资源之一,是推动央行的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的生命力和主力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国人民银行对青年人才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如何提高自己的人力资源优势,培养高素质的青年人才是关系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虽然该行各级领导都已逐渐注意到加强青年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但由于当前存在考核方法不够科学灵活、考核机制亟待完善、青年人才使用不足、选拔任用机制不够科学、对青年人才培训开发不全面等问题,使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尚且没有形成健康、有效的机制。本文对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研究。论文共分为五个章节,首先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分析了国内外人才培养的研究现状,引出本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阐述了青年人才培养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包括青年人才及青年人才培养的含义、胜任力模型理论、社会认知理论、培训迁移理论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接着,本文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现状,包括青年人才的考核、使用、选拔以及培训开发等情况。对该行青年人才培养现状进行分析,并对青年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方法等进行重新定位,为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要求。通过阅读大量文献,找出各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从提高支行领导的重视到做好新引进青年的使用、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完善青年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提升青年人才的培训与开发等多方面来进行更加有效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管理,为以后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最后,在人才强国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开创一种适合该行青年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实现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的良好运行,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
二、优化基层央行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优化基层央行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意义和方法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方法 |
1.2 关于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 |
1.2.1 国外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状况 |
1.2.2 国内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状况 |
1.2.3 国内人民银行内部控制理论研究状况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4 研究框架 |
1.5 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
2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内部控制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1 内部控制概念 |
2.1.2 内部控制相关理论 |
2.2 中央银行内部控制概念 |
3 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与国内外比较 |
3.1 国外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研究状况 |
3.2 国外中央银行内部控制研究状况 |
3.3 国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研究状况 |
3.4 国外中央银行内部控制的借鉴与启示 |
3.4.1 国际内控标准和惯例 |
3.4.2 设立专门负责风险管理的机构 |
3.4.3 建立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控理念和内控环境 |
3.4.4 增强内审的独立性 |
3.4.5 注重关键环节 |
3.5 国内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区别与联系 |
3.6 国内人民银行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区别与联系 |
4 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
4.1 人民银行ZQ支行概况 |
4.2 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现状 |
4.2.1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内部控制发展情况 |
4.2.2 ZQ支行内部控制机制基本情况 |
4.2.3 ZQ支行内部控制管理具体案例 |
5 中国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问卷调查 |
5.2 中国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现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内部控制环境分析 |
5.2.2 控制活动分析 |
5.2.3 信息与沟通分析 |
5.2.4 风险管理分析 |
5.2.5 监督与控制分析 |
6 基于COSO内部控制视角的中国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管理改进对策 |
6.1 完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
6.2 强化内部控制问责机制 |
6.3 加强支行员工内控合规意识 |
6.4 优化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
6.4.1 实施人才强行战略 |
6.4.2 完善激励、竞争机制 |
6.4.3 完善岗位机制 |
6.5 建立更加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 |
6.6 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体系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中国人民银行青年员工 |
2.1.2 员工流失 |
2.2 员工流失模型 |
2.2.1 马奇和西蒙模型 |
2.2.2 普莱斯模型 |
2.2.3 莫布雷中介链模型 |
2.3 员工激励理论 |
2.3.1 需求层次理论 |
2.3.2 双因素理论 |
2.3.3 公平理论 |
第3章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现状分析 |
3.1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概况 |
3.2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现状 |
3.2.1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员工总体情况 |
3.2.2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情况 |
3.2.3 青年员工流失对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的影响 |
第4章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原因调查分析 |
4.1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原因调查 |
4.2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原因分析 |
4.2.1 薪酬激励不足 |
4.2.2 晋升机制不合理 |
4.2.3 绩效考核标准不合理、结果应用不足 |
4.2.4 员工培训前期缺乏需求分析、后期效果评估不科学 |
4.2.5 职业生涯规划不科学 |
第5章 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问题治理对策 |
5.1 完善用人体系 |
5.1.1 梳理职位体系 |
5.1.2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
5.1.3 增加工作挑战性 |
5.2 优化薪酬分配、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
5.2.1 优化薪酬分配 |
5.2.2 实施分级分类考核 |
5.2.3 科学设置考核标准 |
5.2.4 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
5.3 完善晋升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体系 |
5.3.1 打造网格式晋升通道 |
5.3.2 制订科学的晋升标准 |
5.3.3 打造统筹管理、联合培养格局 |
5.3.4 分阶段制订职业生涯规划 |
5.4 改进员工培训体系 |
5.4.1 优化前期培训需求分析 |
5.4.2 改进培训评估流程 |
5.4.3 鼓励在职学习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5)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在基层央行的应用研究 ——以QZ市支行信息安全管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一、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
二、信息安全管理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
二、信息安全管理 |
三、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章 我国基层央行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研究 |
第一节 基层央行操作风险 |
第二节 基层央行信息安全风险 |
一、信息安全风险评估 |
二、基层央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模型的构建 |
第四章 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的内部审计现状 |
第二节 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信息系统本身的风险 |
二、内部控制层面的风险 |
三、执行审计过程的风险 |
第五章 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案例背景 |
第二节 QZ市支行风险评估体系 |
一、非现场审计评估机制 |
二、内控风险等级评估机制 |
第三节 审计过程和方法 |
一、系统分析识别固有风险 |
二、现场检查评价控制风险 |
三、建立模型计算剩余风险 |
第四节 审计发现问题 |
第五节 审计成效 |
第六章 完善基层央行信息安全管理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的路径 |
第一节 增强支行各部门风险管控意识 |
第二节 逐步建设地方特色内控文化 |
第三节 循序渐进构建信息风险数据库 |
第四节 努力实现各方良性互动 |
第五节 增强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
第六节 打造信息与审计知识兼备的内审人才队伍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提升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难点剖析 |
(一)人员老龄化问题突出,结构有待优化 |
(二)干部交流力度较弱,管理体制较为僵化 |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
二、人力资源模型构建 |
(一)人力资源管理4P模型定义 |
(二)4P模型在基层央行的应用 |
(三)模型项目分析 |
(四)模型应用分析 |
(五)结论 |
三、对策和建议 |
(一)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
(二)加强人员流动性管理,建立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 |
(三)研究探索干部管理方式,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
(四)建立多元化的激励体系 |
(五)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引导职工的职业发展方向 |
(8)人民银行XY市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绩效考核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绩效考核相关概念 |
2.2 绩效考核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激励理论 |
2.2.2 绩效目标管理理论 |
2.3 绩效考核主要方法 |
2.3.1 关键绩效指标法(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
2.3.2 层次分析法(AHP,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
2.3.3 关键事件法(CIM,Critical Incident Method) |
2.4 研究综述 |
2.4.1 国外研究综述 |
2.4.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章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现状分析 |
3.1 XY中支基本情况简介 |
3.1.1 XY中支组织结构 |
3.1.2 XY中支一线员工基本情况 |
3.2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现状 |
3.2.1 考核目的和考核管理办法 |
3.2.2 考核主体及其职责 |
3.2.3 考核方法及程序 |
3.2.4 考核内容及结果应用 |
3.3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存在问题 |
3.3.1 调查问卷设计 |
3.3.2 绩效考核存在问题 |
3.4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造成的不良影响 |
3.4.1 考核主客体权责不清,考核意识淡薄 |
3.4.2 员工努力方向不明确,考核结果说服力不强 |
3.4.3 考核认识出现偏差,甚至出现抵触情绪 |
3.4.4 工作积极性降低,失落感倍增 |
3.4.5 激励作用严重削弱,奖优罚劣不明显 |
3.5 绩效考核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1 受传统人事管理理念影响 |
3.5.2 考核主体重视程度不够且受“三个效应”影响 |
3.5.3 考核激励制度不完善 |
3.5.4 考核监督机制缺失 |
第四章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改进方案 |
4.1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改进思路 |
4.2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具体设计 |
4.2.1 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指标设置 |
4.2.2 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分配 |
4.2.3 考核周期 |
4.2.4 考核主体 |
4.2.5 考核方法 |
4.2.6 考核反馈与实施 |
第五章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的基本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
5.1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 |
5.1.1 实施目标与原则 |
5.1.2 考核明确事项 |
5.1.3 实施步骤 |
5.1.4 考核结果应用 |
5.2 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实施保障措施 |
5.2.1 组织保障 |
5.2.2 制度保障 |
5.2.3 经费保障 |
5.2.4 文化保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做出的结论 |
6.2 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XY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访谈提纲和问卷调查表 |
致谢 |
(9)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模型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理论背景 |
2.1 胜任素质的内涵 |
2.2 胜任素质模型 |
2.2.1 胜任素质冰山模型 |
2.2.2 胜任素质洋葱模型 |
2.2.3 胜任素质词典理论模型 |
2.3 胜任素质模型的应用 |
2.4 相关研究综述 |
2.4.1 公务员胜任素质研究 |
2.4.2 银行业员工胜任素质研究 |
2.4.3 相关研究总结分析 |
第三章 J省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队伍分析 |
3.1 J省人民银行系统货币金银部门简介 |
3.2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队伍现状分析 |
3.3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队伍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模型的构建 |
4.1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选取 |
4.1.1 文献研究选取胜任素质特征 |
4.1.2 职能分析提取胜任素质特征 |
4.1.3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设计 |
4.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的胜任素质模型构建 |
4.2.1 层次分析法的基本原理 |
4.2.2 胜任素质权重计算 |
4.2.3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胜任素质模型 |
第五章 推进基层央行货币金银队伍建设的对策 |
5.1 建立货币金银金银岗位的选拔机制 |
5.2 完善货币金银岗位的培训机制 |
5.3 构建货币金银岗位的绩效评价机制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B 公务部门及银行业机构人员胜任要素归纳表 |
附录C 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提取调查问卷 |
附录D 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的调查问卷 |
(10)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青年人才 |
2.1.2 青年人才培养 |
2.2 相关理论概述 |
2.2.1 胜任力模型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培训迁移理论 |
2.2.4 社会认知理论 |
3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情况分析 |
3.1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的举措及成效 |
3.1.1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概况 |
3.1.2 青年人才培养的举措 |
3.1.3 青年人才培养的成效 |
3.2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成长的需求分析 |
3.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2.2 调查问卷的分析 |
3.3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青年人才选拔机制不科学 |
3.3.2 缺乏合理的青年人才考核体系 |
3.3.3 青年人才培训开发不全面 |
3.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中国人民银行体制特点的影响 |
3.4.2 对青年人才培养缺乏深入研究 |
3.4.3 对青年人才的培训投入不足 |
4 国内外青年人才培养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银行青年人才培养的经验 |
4.1.1 英国渣打银行:完善的青年人才培训体系 |
4.1.2 美国花旗银行:人才至上的组织文化 |
4.2 国内银行青年人才培养的经验 |
4.2.1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青年人才分类管理 |
4.2.2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重视职业发展规划 |
4.3 国内外其他银行青年人才培养的经验启示 |
4.3.1 培训学习与业务目标相结合 |
4.3.2 为青年人才成长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
4.3.3 完善职业发展规划 |
5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对策建议 |
5.1 完善青年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
5.1.1 充分重视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
5.1.2 设计合理的青年人才成长通道 |
5.1.3 建立分流化的职业发展模式 |
5.2 构建科学的考核体系 |
5.2.1 考核指标科学化 |
5.2.2 完善青年人才考核方法 |
5.2.3 发挥考核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
5.2.4 推进竞争性薪酬体系建设 |
5.3 建立并完善青年人才培训体系 |
5.3.1 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
5.3.2 注重培训结果的评估和使用 |
5.3.3 引导青年人才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需求调查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优化基层央行人力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人民银行ZQ支行内部控制改进研究[D]. 王璐瑶.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0(02)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中国人民银行J市中心支行青年员工流失问题研究[D]. 徐佳丽.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4]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5]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模式在基层央行的应用研究 ——以QZ市支行信息安全管理为例[D]. 王雪妍.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6]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7]提升基层央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思考[J]. 廖玉萍. 时代金融, 2019(28)
- [8]人民银行XY市中支一线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研究[D]. 张二远. 西北大学, 2019(04)
- [9]基层央行货币金银从业人员胜任素质模型构建[D]. 陈逸涵. 延边大学, 2019(01)
- [10]中国人民银行D中心支行青年人才培养研究[D]. 李沛凝.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