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发表的著作权

期刊发表的著作权

问: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作者还有版权和著作权吗?
  1. 答:有版权和著作权。
    报刊将作者的文章公开发表后,文章作者享有获得报酬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报刊社对于由其汇编而成的汇编作品,根据不同的情况享有著作权。但需要注意的是,报刊社仅对其汇编作品整体享有权利,报刊中发表的单个作品均单独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报刊社不能侵犯。
           报刊社自己的记者、编辑由于与报刊社有劳动关系,所以他们写的文章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属于职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一般情况下报刊记者、编辑所写的文章属于这种情况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但单位享有免费、优先使用的权利。
  2. 答:作者有版权,但是你说的是版权当中的发行权,这个在你投稿时候就授权给了那家期刊了,即使是你自己也要征求期刊的同意再行转载。
  3. 答:作者仍然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4. 答:《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因此,作者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问:报刊上发表文章著作权归谁
  1. 答:著作权当然是你的啦,钱怎么算自己去商量啊
问:关于著作权问题。如果写了一篇论文或文章发表到杂志社,最终谁拥有著作权?作者本人还有权决定吗?
  1. 答:著作权还是你本人的,不过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力已经转移,因为你发表到杂志社,这个许可权自杂志社给你稿费后就转移了。
  2. 答:默认情况下著作权是归作者的,除非有签署相关协议,将著作权转让予杂志社。
  3. 答:著作权肯定是作者的,作者有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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