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竺院士等呼吁: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赵鹏[1](2021)在《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规制的法治化》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生物医学研究活动引发的伦理问题日益凸显,法律确认了行业层面自发探索的伦理治理机制。但是,这种伦理规制依据层级较低、内容抽象原则的伦理规范展开,且执行主要依赖研究机构层面的自我规制,只能达到"弱约束"的效果。这导致立法强化科学研究伦理约束的目标难以实现。在科学与社会关系已呈现结构性变化的情况下,这种体制愈发不可持续。因此,有必要以受国家规制的社会自我规制为方向,将伦理规制适度法治化,既推动科学界形成更为系统化、组织化、规范化的自我规制,又为这种社会自我规制设定基本的框架秩序,并确保政府对自我规制活动的监督、调控能力,保障法律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投射到相关研究活动中。
许卫平[2](2015)在《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医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生命健康备受关注。在这信息时代,器官移植技术使越来越多的疾病能够得到临床治愈或延续生命,这无疑给人类带来了莫大的福音,但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瓶颈,制约了该项技术在临床中的及时应用;同时也影响了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培养以及科研单位的医学科学研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人们对遗体器官捐献的认识程度和意义理解不到位;对如何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程序和方法认识不到位,这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问题;而伦理问题尤其显得突出。文章从导致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伦理问题入手进行调查并剖析,以生命伦理学最基本的原则作为依据,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同时也借鉴了国内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问题研究,对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总结,并试着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伦理原则和路径选择。第一章绪论,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意义和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第二章通过国内的研究资料分析并进行走访调查,结合我国实际,找出了导致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原因有: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缺乏捐献的可行途径、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缺乏科学的管理措施、缺乏遗体器官捐献的管理平台。找出了原因,就应寻求解决的办法所以在第三章从伦理学的角度提出不伤害原则、死后捐献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合理补偿原则、资源共享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等六大原则为遗体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摆脱伦理困境指明前进的方向。建立遗体器官捐献体系是一项伟大的人道主义工程,也是解决遗体器官紧缺的可行方法,文章的第四章梳理、总结了我国遗体器官捐献体系的路径选择有: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捐献的基层组织、建立公正的调配机制、进行全方位的人文关怀。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对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的发展提供有利帮助,使器官移植这门医学技术充分合理的为人类健康服务,使医学生的培养与医学科学研究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赵福昌[3](2013)在《公民健康权及其制度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发展,人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不受伤害,而且还是指人的生理、心理、社会幸福的完好状态。健康问题不仅是人的尊严的核心,而且也是人权的核心。健康权不是指身体健康的权利,而是指政府必须创造条件使人人能够尽可能健康。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健康不再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而是发展的目标。健康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每个人因其一生下来就自然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成员、一个人而享有的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权利,也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基本的、起码的、最低需要的权利。健康权是一项基本公民权利。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健康权保障的基本责任者主要是国家。公民与国家是宪法关系的基本主体,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宪政社会中最基本的、最核心的政治关系。健康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应受国家的尊重和保障。健康权的实现不是自发的,除了公民要为自己的健康负有责任外,国家的义务是最值得强调的。健康权是一项概括性权利,内容和范围受到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健康权起源于西方减少疾病风险和其他损害的社会和经济政策。1946年由世界卫生组织宪章首次承认,后来在各种国际和区域性人权文件中都得到反映。20世纪80、90年代人权概念开始进入我国党和政府的话语体系,2004年我国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2009年4月,我国新医改方案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但是我国公民健康权保障的实践经历了曲折过程。新中国成立60年来,前后两个30年得到了两个截然相反的评价。改革开放以前,在经济发展水平很低的情况下,中国在医疗卫生领域创造了“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1978年,我国开始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此,我国的医改走向了市场化、商业化道路。“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卫生部门要按经济规律办事”成为医改的指导思想。经过30多年的多次改革,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说是不成功的”。从坚持以商业化、市场化为导向,到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这是我国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思想和价值观念上的重大转换。把维护公民的健康权利作为我国新医改的价值目标,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健康权是对一系列社会安排、规范、制度、法律以及最能保证享有这一权利的有利环境的要求。论文综合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分析、伦理分析等方法,紧紧围绕公民健康权保障和制度建设这个主题,分析了健康权的含义、特征、标准;考察了健康权在西方国家演变的历史过程、健康权的国际规定及我国公民健康权保障的实践;分析了实现健康公平是健康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一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健康公平要求医疗卫生体系公平性;分析了政府和市场机制对健康权实现的作用,提出保障公民健康权是我国深化医改必须坚持的根本价值导向,保障公民健康权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指出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筹资公平性,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可及性,改革医学教育、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适宜的卫生人力资源是实现国民健康权的制度保障;最后,总结性提出构建以公民健康权保障为核心的国民健康制度体系。实现健康公平是健康权的本质要求。公正是社会治理的最重要道德原则,是现代社会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社会公正的实现靠制度公正来保证。制度公正在社会领域上而言,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等的公正安排;就内容而言则主要是解决社会分配问题,包括实质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健康公平强调每个人都应获得平等的健康权利,以使其能够发挥其最大的健康潜能。健康公平的实现过程是—个由卫生服务的筹资公平、卫生服务的提供公平与卫生服务的利用公平等组成的连续性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不公平均可成为影响健康公平实现的关键性因素。健康公平要求权利平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过程中的相关社会主体间的权利平等是维持或促使形成健康公平的基础性条件。保障公民健康权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普遍存在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通常市场更多地关注效率,政府更多地关注公平,特别是在市场不能公平地分配资源和收益的时候,公平是政府首要考虑的价值。尤其是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健康是人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与社会公平与社会正义有密切的联系。在我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更需要以维护公民的健康权利为价值导向,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和维护卫生服务公平中发挥积极作用,纠正市场失灵问题,强化政府在保障公民健康权方面的责任。政府要在指导思想上树立保障公民健康权的责任意识,把公平正义的理念作为完善医疗卫生政策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的核心价值,努力实现公共卫生资源和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均等化和均衡化,合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的制度措施之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政府提供的面向全民的保障制度,尽管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门分割,宏观效率较低。二是筹资水平低,个人负担重,城乡差距大。三是属地化管理,医保关系接续困难。四是管理粗放,监管滞后。我国新医改要从国家未来发展需要和现有约束条件着眼,敢于打破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身份限制,加快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发展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实现由疾病保险向健康保障转变。加强对医疗保障需方和医疗服务供方的调节和费用控制,要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为约束,建立科学、有效的费用分担和约束机制,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大效益。逐步实现由医疗保障向健康保障过渡,更有利于改善人们的生命存在和生活质量,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转变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的制度措施之二。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五个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供给总量相对不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能力和素质偏低,影响基层卫生机构功能的实现;四是医疗技术能力与医疗服务能力定位不对等;五是公立医院改革仍存在较多问题。我国新医改要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为维护居民健康的“看门人”。从完善内外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入手,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改革公立医院外部治理结构,完善管理体制、投入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定责,全员聘任、竞争上岗、绩效考核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使我国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实现良性运行和发展。加强高等医学教育改革,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适宜的卫生人力资源是保障公民健康权的制度措施之三。我国医学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是两个相互依存和紧密配合的部门。目前我国的医学教育还不能够满足卫生系统对卫生人力资源的要求。我国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应以人民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建立医学人才培养规模、结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有效衔接的调控机制。改革医学院校设置,建立全科医学院校和全科医学专业,加强医学生人文素质和职业精神培养,完善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制度。法律制度和制度体系是实现公民健康权利的有力保证。我国健康权利保障的社会基础已经初步具备,要构建以公民健康权保障为核心的国民健康制度体系,完善我国宪法对公民健康权的规定,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基本法的制定,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强健康权保障与其他人权保障之间的联系协调,强化健康权保障的个人责任。
朱姝[4](2013)在《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视阈下的“反基因歧视”研究》文中提出基因技术的发展为人类福祉的提升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人类社会的有序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基因歧视”现象,使我们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它使我们对社会平等、公正进行再次审视,并力图找寻解决的途径。论文主要从平等的进路来研究中国基因歧视问题。首先对马克思主义平等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总结,认为平等既是马克思主义先行者们用以批判资本主义的武器,也是他们孜孜以求追寻的目标。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然的、天赋的不平等不应该构成不平等的理由;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平等的达到,必须反对不平等的现象、反对歧视;真正平等的实现,既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也是理想社会实现的必要条件。其次,论文梳理了西方主流平等观及其对西方反基因歧视法规的影响和指导意义。认为西方自由主义的平等观以“认真对待公民的权利”的原则、注重“平等关怀和尊重”原则、“关注弱势群体”体现在反基因歧视法规。这些理念和原则,为中国反基因歧视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意义。最后,论文试图在总结西方反基因歧视经验的基础上,来分析中国基因歧视的现状和反基因歧视存在的困难,在马克思主义平等理论的框架下提出适合中国现状的反基因歧视建议。
侯艳[5](2013)在《基于中医院校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现状构建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研究 ——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例》文中指出在我国医德伴随着医学产生一直受到历来医家的重视,但是受市场经济的冲击以及医疗卫生体制等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却有衰微趋势。当前医疗领域暴露出的医德问题与医德教育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医德教育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以医德教育为核心的人文素质教育,弘扬中国传统医德的优良精华,构建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中国传统医德思想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医学宝库中的宝贵精神财富。本文立足于中国传统医德,从当前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现状出发,探索中国传统医德思想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成都中医药大学医学生为研究对象,抽样选取500名不同专业、年级、学科方向的医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成都中医药大学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的现状是:医学生医德认知较好,但服务意识有待强化;医学生医德教育意识强,但教育效果有待提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医学目的不明确,责任感淡化;医学生对传统医德认知不足;医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动力不足;教学内容有待完善;医德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医德教学不连续等。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医疗卫生制度不健全,社会环境不良因素的负面影响:文化转型时期中国传统文化受到冲击;学校对医德教育重视不足;医德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等。解决问题的对策主要有:树立连续性大医德教育的理念,构建连续性大医德教育。具体措施有:社会大环境的优化;校园环境的优化;医德教育内容的科学构架;医德教育方法与途径的优化;教育“双主体”的优化与培养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培养德艺兼备的医学人才。
孙鹏[6](2012)在《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医学所具有的科学与人文的双重属性,使其在医学科学迅猛发展、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现代医学模式改变以及卫生服务需求程度的背景下,对医疗工作者人文精神的要求越来越高。高等医学教育担负着为医学培养和输送合格人才的重任,医学生素质的高低,将影响今后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医学生人文素质在医学生各项素质中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高等医学教育在对单纯科技理性教育反思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医学生人文素质这一根本素质的培养。随着国家医改政策变化、国际医学教育标准实施以及21世纪医学教育展望报告的公布,医学人文教育又有许多新的要求和变化。在当今时代,怎样构建一个适应形势需要和时代要求的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用哪些方法、途径和举措提升医学生人文素质,是本课题的研究重点。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对医学人文以及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有关概念进行界定,对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为课题开展提供理论指导。第二部分:历史研究。回顾中西方人文教育的发展历程,研究不同历史阶段医学人文教育的发展规律、变化,厘清医学人文教育受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科技、宗教文化等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继承以往时期的教育传统,适应不同时代特征,形成的医学人文教育独特模式和传统,对构建医学人文教育体系提供可借鉴的历史经验和做法。第三部分:比较研究。对欧美医学人文教育总体情况和部分院校的经验做法进行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分类类比,吸取欧美国家医学人文教育的成功经验,为课题研究作出教育决策,为构建医学人文教育体系提供借鉴参考。第四部分:实证研究。以我国6所高等医学院校为研究对象,对这6所院校的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以及关注并了解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的国内外专家进行访谈,然后运用扎根理论的基本思想和方法对访谈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出高等医学院校人文素质教育体系的主要内容。第五部分:体系构建。结合社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需要,把握医学生学习特点规律,在明确医学生人文教育体系构建原则基础上,构建出“一贯式、内省化、全维度、双螺旋”医学生人文教育体系。本研究主要借鉴哲学、系统科学、社会学、医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文献分析、理论分析、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医学生人文教育内涵、历史、功能、影响因素、发展特点等内容进行分析,探索新形势下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培养策略,提出完善医学生人文教育的建议对策,为提高医学生培养质量,特别是塑造医学人文精神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丘祥兴,胡庆澧,沈铭贤,田一飞,王一飞[7](2010)在《干细胞研究与应用中伦理问题的再调查:结果与建议》文中提出本研究的目的是为制订和完善我国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伦理指导原则,公众咨询与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大多数人积极支持,但希望加强伦理规范与管理。建议在制订伦理准则时,应兼顾世界性与民族性,鼓励科学家与伦理学家携手合作,基础研究环境要宽松,临床试验和应用要规范,严格准入制度,以促进研究和应用健康发展。
陈海丹[8](2009)在《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治理 ——一种基于案例研究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当今前沿的干细胞科学带给人们无限希望和期待,但是干细胞研究的进程中同时还伴随着很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使干细胞研究的治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本论文提出,干细胞转化医学是一个复杂的技术系统,简单线性的、“从实验室到临床”的转化研究根本无法将实验室中获得的生物医学知识转移到临床应用。转化研究不仅需要解决科学内部的问题,也需要科学和社会秩序的共生产。从共生产的视角看,成功的干细胞转化研究需要一种治理模式,使不同的行动者在科学技术领域、医疗健康领域、产业经济领域、伦理法律领域和社会政治领域中相互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基于这种理论预设,本文针对高校研究所、干细胞公司、干细胞产业化三种不同类型的干细胞转化研究,建立了各自不同的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治理模型,然后根据这些治理模型对中国的案例展开具体分析。我的案例研究发现,除了基础的细胞培养、动物研究、临床试验,高校研究所的科学家还要在实验室之外寻求资源;干细胞公司还要建立商业模式,宣传干细胞;干细胞产业化还要利用创新系统,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但它们都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合理的医疗制度、公众理解干细胞,同时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尊重和保护病人和受试者。最后,我结合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治理模型和一手的案例研究访谈材料,提出如何走向转化研究的治理的建议。西方人通常认为,中国在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缺乏管理和伦理治理。中国因此而被他们指责为“野蛮的东方”。我的案例研究证明,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和欧美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在干细胞研究和应用的管理方面曾经有过长期不确定的政策环境,但这并没有产生“野蛮的东方”管理格局,确切地说,这使得多个利益相关者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中国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再次证明,中国已经采用有效的、合法的管理策略使干细胞科学进入临床应用。
张晓玥[9](2009)在《生命科学发展与伦理道德变化特点研究》文中指出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辅助生殖技术到器官移植,从基因工程到克隆、干细胞技术,人类正在向自己最核心的生命领域挺进。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在改变社会物质条件和为人类带来进步和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新的富有挑战性伦理、社会和法律问题。生命科学技术几次重大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状以及国内相关领域的变革,对伦理道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辅助生殖技术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生育观;器官移植的实施是对人自我身体权利的挑战;基因组的研究与应用使人重新认识了生命;临终关怀与安乐死引发了对人生命价值的争论;克隆与干细胞的探索使人类强化了对自我命运的关注。谈及生命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对伦理道德的影响的原因,既有生命科学自身的因素,也有与之相关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因素。生命科学发展引起了伦理道德的变化,这一变化的根本动因是由生命科学发展与造福人类需要的矛盾决定的,而伦理道德的旧中鼎新,新中继旧则是变化的必然过程,其结果导致了动态发展与静态制约的平衡,变化的最终方向是促进生命科学更好的造福人类、提高生命质量。以上特点剖析了生命科学与伦理的本质联系,认识了生命科学发展与伦理变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认识了生命科学的进步与伦理道德水平的提高必须在良性互动中实现。今天,生命科术迅猛发展对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消除生命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必须加强对生命伦理道德动态研究,完善制度的动态转换机制,建立与法律的动态联系,做好对生命伦理道德的动态宣传工作,严格实施生命伦理道德的动态过程,掌握好生命科学发展这把双刃剑,促进生命科学技术健康发展。
蒋功成[10](2009)在《优生学的传播与中国近代的婚育观念》文中指出中国当代的优生学的重建既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有关,也与优生学在近代中国长期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了解近代优生学在中国的传播过程及其社会影响,对于科学评价当代优生学及人类遗传学的应用价值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论文第一章“西方优生学传入中国的前奏”讨论了中国古代传统的优生文化和西学东渐下传统优生思想的发展。中国的婚育传统表现出在生育方面重男轻女,对残疾者抱一种同情的态度,以家庭为本位,具有较为完善的婚育制度等特点。在清末西学东渐和国族衰亡的背景下,又出现了通过“减民”来进行生育控制,通过“杂婚”来优化种族血统等“人种改良”的思想。第二章“优生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历程”分析了源自西方的优生学在中国的早期引入,以及其后它在社会中广泛的传播过程。本研究首次注意到,1898年翻译出版《天演论》的严复、1902修订《訄书》的章太炎是近代优生学在中国最早的传播者,同时也是西方遗传理论在中国的最早传播者。以前的学者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是与高尔顿及其领导下的生物统计学派的贡献在遗传学史的研究中普遍被忽略有关。1919年以后,优生学的知识通过书籍、报刊、中学与大学教材等方式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在中国近代优生学的传播过程中,山格夫人1922年的访华及其后中国兴起的生育节制运动,潘光旦、周建人等学者对优生学的长期宣传和普及,中国诸多人文学者、社会学家对优生学的广泛讨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三章“优生学与中国近代的婚姻观”通过对《善恶家族》等优生学作品的分析,研究了当时人们对“低能”这种遗传性状的认识,并揭示了优生学对近代中国人择偶观念的影响。优生学在知识分子间的广泛传播促进了精英主义择偶伦理观和以遗传性优劣为择偶“科学”标准的新“内婚”制度的形成。本章还以长诗《羸疾者的爱》的分析为切入点,研究了当时人们对“肺病”遗传性的认识,并揭示了优生学对知识分子爱情观念的影响。优生学家认为“合乎善种学的婚姻便是恋爱结婚”,自由恋爱有利于择偶的自由与选择,所以婚恋自主、社交公开和男女同校这些婚姻改良的措施得到优生学家的支持。第四章“优生学与中国近代的生育观、亲子观”首先通过对鲁迅和朱自清等近代作家相关散杂文作品的分析,研究了优生学对中国传统生育观念和亲权观念的影响。优生学的传播促进了一种“幼者本位”亲子观的建立,这种“幼者本位”的观念认为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在于健康子女的养育,只有心身健全的人才有做父母的资格。针对激进女权主义者鼓励妇女走出家庭,摆脱生育的责任等主张,潘光旦等优生学家从优生学的原理出发,阐发了中国传统家庭思想中许多符合优生优理的成份,提出了男女教育要有性别的分化、要注重择偶、胎养、母乳喂养和家庭性教育等具有独特女性主义视角的“新母教”观点。第五章“中国国情下优生学科学性问题”比较了中国近当代优生学的区别,总结了中国近代优生学的学科特点,并对中国当代优生政策所受到的西方批评意见进行了分析。近代的旧优生学具有精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特点,体现出社会生物学的研究范式;当代的新优生学则体现出大众化和实用主义的特点,具有较明显的医学遗传学范式。与西方的优生学相比较,中国近代的优生学与种族主义关系不大,近代中国政府没有能力推行广泛的优生运动,优生学的发展受到传统婚姻、生育、家庭观念的深刻影响,体现出近情、客观而中和的特点。中国当代优生学的重建及相关法律的制定受到来自西方的批评。为了消除不必要的误解,中国当代的遗传学家与西方同行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且在遗传学及其技术如何运用于人类方面达成了共识。在对优生学和遗传学进行道德评价时,我们所依据的伦理准则不能只以欧美早期的生命伦理学原则为基础。优生学在历史上存在着许多的错误,但这些错误不能成为定性其成为“伪科学”的理由。
二、陈竺院士等呼吁: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陈竺院士等呼吁: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规制的法治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伦理治理的兴起与立法的确认 |
(一)作为治理机制的“生命伦理” |
(二)伦理治理在我国的引入与立法的确认 |
三、伦理规制的基本架构及其“弱约束”效果 |
(一)伦理规制的基本架构 |
(二)伦理规制的“弱约束”效果 |
四、伦理规制法治化的路径 |
(一)伦理规制法治化的必要性与主要挑战 |
(二)走向受国家规制的社会自我规制 |
五、伦理规制法治化的具体展开 |
(一)形成基础伦理原则 |
(二)进行框架性立法 |
(三)规范自我规制的程序 |
(四)监管自我规制活动 |
结语 |
(2)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难点和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2.1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现状 |
2.2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紧缺的原因分析 |
第三章 规范我国遗体器官捐献体系的伦理原则 |
3.1 不伤害原则 |
3.2 知情同意原则 |
3.3 死后捐献原则 |
3.4 合理补偿原则 |
3.5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3.6 资源共享原则 |
第四章 我国遗体器官捐献体系的路径选择 |
4.1 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 |
4.2 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
4.3 建立捐献的基层组织 |
4.4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
4.5 构建公正的调配机制 |
4.6 进行全方位人文关怀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 |
致谢 |
(3)公民健康权及其制度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理论基础与立论根据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五、创新之处与存在不足 |
第一章 健康权的含义、特征与标准 |
一、健康权的含义 |
二、健康权的特征 |
三、健康权的标准 |
第二章 健康权演变的历史考察 |
一、健康权在西方国家演变的主要过程 |
二、健康权规定的国际考察 |
三、我国公民健康权保障的实践 |
第三章 健康公平与平等 |
一、公正与平等 |
二、公正与平等的实现 |
三、健康公平与平等 |
四、人类发展视角中的健康公平 |
五、医疗卫生体系的公平性 |
第四章 保障公民健康权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一、保障公民健康权是我国深化医改必须坚持的根本价值导向 |
二、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的特征 |
三、保障公民健康权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四、合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第五章 保障公民健康权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
一、现代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实现公民健康权保障的有效途径 |
二、现代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的原则 |
三、国际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类型及对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启示 |
四、加快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障公民健康权 |
第六章 保障公民健康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一、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构成及现状 |
二、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当好居民健康“看门人” |
四、完善内外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
第七章 保障公民健康权,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为医疗服务体系提供适宜的卫生人力资源 |
一、我国医学教育历史的简要回顾和发展现状 |
二、对现代医学和医学教育的反思 |
三、医学生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
四、加快高等医学教育改革,满足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卫生人力需求 |
五、齐鲁大学医学教育的启示——一个案例分析 |
第八章 构建以公民健康权保障为核心的国民健康制度体系 |
一、我国健康权利保障的社会基础已经初步具备 |
二、完善公民健康权保障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三、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
四、加强健康权保障与其他人权保障之间的联系协调 |
五、强化健康权保障的个人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视阈下的“反基因歧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论文的构架与思路 |
第一章 基因歧视及“反基因歧视”的理论资源 |
1.1 “基因歧视”概念的界定 |
1.2 反基因歧视的几个理论观点 |
1.3 反基因歧视:平等的进路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的反歧视和平等理论 |
2.1 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重要的价值指向 |
2.2 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主要内容和实质 |
2.3 马克思对歧视和不平等的阐释 |
第三章 当代西方主流平等观及对“反基因歧视”法规的影响 |
3.1 当代西方主流平等观 |
3.2 当代西方主流平等观对“反基因歧视”法规的影响 |
3.3 西方反基因歧视法的特点 |
第四章 “反基因歧视”在中国:现状、困难及建议 |
4.1 中国基因歧视的现状和反基因歧视存在的困难 |
4.2 对现行就业领域反歧视法及条例的分析 |
4.3 对中国反基因歧视的建议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期刊论文 |
后记 |
(5)基于中医院校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现状构建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研究 ——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中国古代名医及医德言论整理 |
1.2.2 中国传统医德研究 |
1.2.3 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研究 |
1.3 该领域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
1.3.1 对中国传统医德的研究重整理和总结,轻医德教育中的运用研究 |
1.3.2 中医院校医学生中国传统医德教育亟待加强 |
1.3.3 当前中医院校医德教育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解决的问题 |
2 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内涵 |
2.1 中国传统医德、现代医德、医德教育的概念 |
2.1.1 中国传统医德概念的界定 |
2.1.2 现代医德概念的界定及内涵 |
2.1.3 医德教育概念的界定及内涵 |
2.2 中国传统医德的内涵 |
2.2.1 “医乃仁术”是古代对医学的界定 |
2.2.2 “医乃仁术”是医德的最高原则 |
2.2.3 我国传统医德的主线——“仁”、“精”、“诚” |
2.2.4 中国传统医德的生命力 |
3 中医院校医德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3.1 中医院校医德教育的现状 |
3.1.1 医学生医德认知较好,但服务意识有待强化 |
3.1.2 医学生医德教育意识增强,但教育效果有待提升 |
3.2 中医院校医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
3.2.1 医学目的不明确,责任感淡化 |
3.2.2 医学生对传统医德认知不足 |
3.2.3 医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动力不足 |
3.2.4 医德教学内容有待完善 |
3.2.5 医德教学与实践相脱节 |
3.2.6 医德教学不连续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医疗卫生制度不健全、社会环境不良因素的负面影响 |
3.3.2 文化转型时期中国传统文化受到冲击 |
3.3.3 学校对医德教育重视不足 |
3.3.4 医德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 |
4 中医院校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构建 |
4.1 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理念 |
4.2 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构建措施 |
4.2.1 社会大环境的优化 |
4.2.2 校园环境的优化 |
4.2.3 医德教育内容的科学构架 |
4.2.4 医德教育方法与途径的优化 |
4.2.5 教育“双主体”的优化与培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着及科研成果 |
附件:中医院校医学生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现状调查问卷 |
(6)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
摘要 |
第一章 导言 |
1.1 课题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内容 |
1.4 主要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医学人文教育相关概念 |
2.2 医学人文教育的理论基础 |
2.3 医学人文教育的影响因素 |
第三章 历史研究 |
3.1 人文教育历史演进 |
3.2 医学中的人文精神及人文教育简要历程 |
3.3 小结 |
第四章 比较研究 |
4.1 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医学人文教育发展现状 |
4.2 以英法德为代表的欧洲医学人文教育现状 |
4.3 小结 |
第五章 访谈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设计 |
5.3 研究结果 |
5.4 小结 |
第六章 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构建 |
6.1 新形势下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体系设计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
6.2 医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体系的设计原则 |
6.3 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的理性思考 |
6.4 “一贯式、内省化、全维度、双螺旋”医学生人文教育体系主要内容 |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治理 ——一种基于案例研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目录 |
图表 |
第一章 导论:实现再生医学的干细胞研究 |
1.1 前言 |
1.2 干细胞的研究和进展 |
1.3 干细胞和再生医学2.0 |
1.4 释疑解惑 |
1.5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生物医学研究的政治学:一种理论架构 |
2.1 库恩后的科学论 |
2.2 行动者网络理论 |
2.3 从共生产看治理 |
2.4 转化研究的模型 |
第三章 中国的生命科学 |
3.1 组织结构 |
3.2 科研经费 |
3.3 人力资源 |
3.4 文章发表 |
3.5 重点领域 |
3.6 小结 |
第四章 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和政策 |
4.1 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伦理和政策 |
4.2 干细胞转化研究:伦理和政策挑战 |
4.3 寻找新的治疗:临床研究的伦理学 |
4.4 欧洲管理政策的发展 |
4.5 美国管理政策的发展 |
4.6 中国管理政策的发展 |
第五章 北科干细胞治疗:从临床到实验室 |
5.1 历史发展 |
5.2 商业模式 |
5.3 治疗表象 |
5.4 伦理争议 |
5.5 不确定性 |
5.6 小结 |
第六章 干细胞从实验室到临床研究:南北革命之路 |
6.1 科学背景 |
6.2 规范之路 |
6.3 创新之路 |
6.4 孰是孰非 |
6.5 小结 |
第七章 天津干细胞产业化:实验室和临床相互合作 |
7.1 脐带血:一种约定的物质 |
7.2 网络中的行动者 |
7.3 脐血库:希望还是炒作 |
7.4 公私和医患的冲突 |
7.6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的干细胞转化医学:过去和将来 |
8.1 走向转化研究的治理 |
8.2 最新管理办法的出台 |
8.3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9)生命科学发展与伦理道德变化特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正文 |
1 生命科学几次重大发展对伦理道德变化的影响 |
1.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开展引发了对传统生育、婚姻、家庭观念的伦理突破 |
1.2 器官移植技术的实施提升了对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伦理认识 |
1.3 基因组研究、基因技术的应用强化了对生命神圣性的伦理诉求 |
1.4 临终关怀、安乐死的要求深化了对生命价值、生命质量的伦理思考 |
1.5 克隆、干细胞移植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人类对生存安全的伦理警觉 |
2 生命科学发展引起伦理道德变化的特点 |
2.1 生命科学发展与造福人类需要的矛盾是决定伦理道德变化的根本动因 |
2.2 伦理道德的旧中鼎新,新中继旧是伦理道德变化的必然过程 |
2.3 动态发展与静态制约的平衡是伦理道德变化的结果 |
2.4 促进生命科学更好为人类造福是伦理道德变化的方向 |
3 用发展的伦理道德,掌握好生命科学发展这把双刃剑 |
3.1 加强生命伦理道德动态研究 |
3.2 完善生命伦理道德制度动态转换机制 |
3.3 建立生命伦理与法律的动态联系 |
3.4 做好生命伦理道德的动态宣传 |
3.5 严格生命伦理道德实施动态过程 |
小结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优生学的传播与中国近代的婚育观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二、优生学的概念及定义 |
三、中国近代优生学史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的内容、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西方优生学传入中国的前奏 |
1.1 中国古代传统中的优生文化 |
1.1.1 婚龄问题 |
1.1.2 择偶问题 |
1.1.3 房事与优生 |
1.1.4 胎教、胎养与优生 |
1.1.5 中国传统优生文化的特点 |
1.2 西学东渐背景下传统优生思想的发展 |
1.2.1 “减民”策略中的生育控制 |
1.2.2 “灭种”之忧患 |
1.2.3 康有为《大同书》中的“杂婚”优种论 |
第二章 优生学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历程 |
2.1 近代优生学传播的先行者 |
2.1.1 严复及其翻译的《天演论》 |
2.1.2 章炳麟与《訄书》 |
2.1.3 过耀根与《人类进化之研究》 |
2.1.4 陈寿凡与《人种改良学》 |
2.2 优生学在社会中的广泛传播 |
2.2.1 优生学及相关书籍的进一步翻译和出版 |
2.2.2 报刊中的优生学知识和优生学的报刊 |
2.2.3 国内优生学着作及相关书籍的着述和出版 |
第三章 优生学与中国近代的婚姻观 |
3.1 优生的择偶观及其伦理 |
3.1.1 由《善恶家族》翻译而引起的婚姻故事 |
3.1.2 《善恶家族》何以是一本“善书”?------优生与婚姻的伦理学 |
3.1.3 优生学对择偶的指导--作为“结婚指南”的《善恶家族》 |
3.1.4 优生学与精英主义的婚姻制度 |
3.2 优生的恋爱观 |
3.2.1 白采长诗《羸疾者的爱》中的优生观念 |
3.2.2 白采诗中的优生观念来源 |
3.2.3 自由恋爱与优生 |
第四章 优生学与中国近代的亲子观、生育观 |
4.1 亲子关系的变革与优生学 |
4.1.1 “我们现在如何做父亲?” |
4.1.2 “父母的责任” |
4.1.3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
4.2 妇女解放与优生学 |
4.2.1 妇女解放与生育问题 |
4.2.2 潘光旦的新母教 |
第五章 中国国情下的优生学科学性问题 |
5.1 新旧优生学的区别及其社会建构 |
5.1.1 阮芳赋优生史三阶段论述评 |
5.1.2 新旧优生学主导思想之区别 |
5.1.3 新旧优生学研究范式之区别 |
5.1.4 新旧优生学的社会建构 |
5.2 中国近代优生学发展的特殊性 |
5.2.1 中国近代的优生学不具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
5.2.2 近代中国政府并未有能力推行相关的优生政策 |
5.2.3 优生学在中国的发展受到中国传统婚育及家庭文化的显着影响 |
5.2.4 优生观点总体上的近情、中和与客观 |
5.3 中国当代优生学所受到的批判及其分析 |
5.3.1 西方学者对中国当代优生政策的批评 |
5.3.2 中国学者对西方批评意见的回应 |
5.3.3 优生与生命伦理学 |
5.3.4 对优生学学科性质的客观认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
答辩决议书 |
四、陈竺院士等呼吁: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规制的法治化[J]. 赵鹏. 中国法学, 2021(06)
- [2]我国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研究[D]. 许卫平. 湖南工业大学, 2015(01)
- [3]公民健康权及其制度保障研究[D]. 赵福昌. 山东大学, 2013(10)
- [4]马克思主义平等观视阈下的“反基因歧视”研究[D]. 朱姝. 复旦大学, 2013(03)
- [5]基于中医院校中国传统医德教育现状构建连续性大医德教育模式的研究 ——以成都中医药大学为例[D]. 侯艳.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13(06)
- [6]医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体系构建研究[D]. 孙鹏. 第三军医大学, 2012(07)
- [7]干细胞研究与应用中伦理问题的再调查:结果与建议[J]. 丘祥兴,胡庆澧,沈铭贤,田一飞,王一飞. 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 2010(02)
- [8]干细胞转化研究的治理 ——一种基于案例研究的分析[D]. 陈海丹. 浙江大学, 2009(04)
- [9]生命科学发展与伦理道德变化特点研究[D]. 张晓玥. 第四军医大学, 2009(12)
- [10]优生学的传播与中国近代的婚育观念[D]. 蒋功成. 上海交通大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