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居委会重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路向探究(论文文献综述)
高乐[1](2019)在《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文中认为针对居委会的行政化,实务界(在理论界的建议下)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政社关系厘清及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能让居委会充分履行其自治职能,反而是让居委会陷入了“要么继续行政化,要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这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以及社区治理乃至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居委会摆脱去行政化改革中所遭遇的“两难困境”?为能对这个问题予以有效的剖析,本文选择了“权力”作为分析视角。第一章首先基于对权力动态运作过程的考察赋予了“权力”一个操作性定义,并由此析出权力的三个核心要素:权力资源、权力意图与权力指向,进而用它们构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基于这一分析工具,本文第二章对居委会当前的权力运作格局进行了剖析。本章指出,现有去行政化改革试图通过事务分割及组织分设的方式来恢复居委会的自主管理权力,并让之在独立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运作。然而,由于居委会的权力运作在资源基础、运作指向与主体意图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自主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运作,进而陷入“两难困境”。第三章试图跳出现有改革所带来的自主管理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对立格局,从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维度寻求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这一章主要围绕着居委会这两种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非二元对立式的双向制衡关系,以及在这种新权力格局之下居委会的这两种权力为何能得到有效运作展开论证。第四章则通过对其资源基础、主体意图以及运作指向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之考察,对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在当下我国的可实现性予以了证实。第五章具体分析了两个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麦子店的“问政”实践以及深圳南山区所推行的居委会“枢纽化”相关实践,由此设计出了一套推动和保障居委会权力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结语和展望部分对本文的基本结论从两个维度进行了概括,并就本文所研究问题在宏观层面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作了简单的引申。
刘育全[2](2017)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居委会的角色偏差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恒泉社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与广大居民直接接触并由其选举产生的社区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具有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作为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社区委员会也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而不断改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进程。就当前,我国的社区委员会的实际情况而言,依然存在着非常多的角色错位现象,例如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承担了太多的行政职能,而自身的本职角色又是服务居民,管理居民,带领全体居民实现社区自治。这种角色的不清晰,至使其没有履行好社区自治的基本职责,同时,加深了社会各方误解,比如,政府对下派工作任务认为是理所当然、社区居民认为居委会是“官办”部门、居委会自身成员也慢慢形成一种工作行政化的习惯。对此,本文主要以恒泉社区的情况为例,通过现实情况,从法律法规设定方面、社会各方认知方面、社区实现自治的资源支撑方面、居委会自身诉求和居民思想认识方面分析原因,从而提出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建立行政与自治事务相分离机制、完成社区自治系统授权、引入社会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五大方面的对策。旨在让城市社区居委会能找准位置,正确定位,重构一个以自治为基础,同时公民可自主参与的和谐新格局。
刘欣[3](2016)在《论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的完善》文中提出城市居民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之一,是和谐社会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而城市居民委员会则是承载我国城市居民自治最重要的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制度改革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居委会更名为"社区居委会"。为了适应社区建设的发展,实现社区自治,作为社区自治的核心承载组织——社区居委会必然面临着改革与制度创新。本文通过探析我国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的现状,结合社区居委会改革实践分析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如何进行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若干思考。
解红晖[4](2013)在《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综述》文中指出自1998年以来,国内学界对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研究呈逐年上升趋势。针对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内涵、作用、发展困境及对策等方面的探讨已全面展开,本文对近年来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提出未来研究发展的建议,以期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
王健[5](2013)在《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代中国政府必须履行的核心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是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升级面临的紧迫课题。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原有的社会格局和社会阶层不断分化,人们的利益不断交叉,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社会稳定开始面临考验。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作为人民群众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城市社区管理成为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课题。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社区管理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何有效提高深圳市的社区管理水平对整个深圳市的社会建设和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以深圳市社区管理体制由村镇体制向街居体制的转变和由社区居委会到居站分设体制的变迁为研究的前提基础;在深圳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变迁这一特定环境背景下,以南山区为分析研究对象,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社区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南山区区情,分析了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的现状;然后从南山区社区管理的现状入手,从社区经费、工作人员待遇、居委会自治能力、业主委员会兴起带来的冲击、社区参与等方面分析了南山区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尝试提出优化提升南山区社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加大社区经费投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不断培育和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进一步厘清社区各组织的职能,构建合作互动的良性居业关系;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社区管理机制;拓宽居民参与程度领域和层次,提高居民参与的成效和积极性。
曹林海[6](2012)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成立了首个居民委员会,并由此而形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城市社区的浪潮。但在此后的数十年里,由于我国政治、文化、经济体制等众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并没有得到良好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城市社区建设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起步晚,发展程度低。我国学术界对城市社区方面的问题研究也比较多,但大部分学者都是从城市社区管理或是城市社区自治等角度去研究,相对于从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研究比较少。本人从城市社区治理的角度出发,在现有的理论基础上去分析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找出当前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可取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借鉴其它发达国家城市社区治理的优点,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出一些建议。全文整体结构分为五章:第一章:以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为主体,分析了社区、治理、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和理论,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二章: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法律政策、治理机构、工作特点及可取之处等现状进行了分析。第三章:在第二章的分析基础上,找出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法律制度、居民委员会选举、社区民主管理以及社区中非政府组织生存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主要是分析了国外城市社区治理主要三种模式的特点,并提出了一些对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可借鉴之处。第五章: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出了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包括了法律法规、政府与社区关系、居民委员会与其它组织的关系、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
李储学[7](2012)在《重庆市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研究 ——以重庆市X社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社区逐渐向城市社区转化。但是城市化的衡量标准不应只从数量和效率的指标上进行评估,还应该将社区转化的质量纳入到考量的范围,甚至占有更重要的地位。而在社区转化的过程中,社区自组织与居民的关系模式是实现和保障社区有序、有效转化的重要内容,它反映出社区转化质的衡量指标。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是体现居民自治实质的重要变量,是社区治理或善治目标实现的重要影响因子,是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形成的居委会和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分析和研究这一互动关系,有利于我们把握当前农转非社区治理中自治组织和居民互动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我们从涉及这组社会关系的各方进行力量对比和原因分析,有利于我们从实践出发针对性地提出农转非社区综合治理的对策。这对于思考和分析我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现实进度有重要意义,也可以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居委会和居民互动关系模式提供一定有益的启示。重庆市作为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全国统筹城乡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试验基地。近些年来,重庆市政府大力开展统筹城乡建设战略规划,城市化速度迅速提高,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社区转化的质量如何?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以及怎样实现农转非社区的有效治理?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利于我们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当下的城市化和农转非社区治理问题。本文通过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重庆市X农转非社区为例,对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问卷调查、材料收集和访谈。在对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X社区居委会的角色职能、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度、居民对居委会工作满意度、居民对居委会角色的认知和评价、居委会和居民之间的互动关系等方面分析了重庆市X农转非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的现状和问题,提出X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是一种“类行政关系”的研究结论;从社区治理制度因素、主体因素、组织因素和文化因素等几个维度对X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失调的原因进行了结构性分析;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职能转变、公民社会培育和合作互动关系的建立等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X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的综合性治理改革对策;最后系统地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指出本文研究的不足或有待进一步提高之处。
张雪[8](2012)在《公民治理理论视角下居委会角色的调整及重塑》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社会流动性加快,社会开放的程度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单位人”、“社会人”转变成为“社区人”。社区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社区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环节。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建设中的核心组织,是实现社区自治的重要推动力。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还存在严重的角色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定位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公民治理理论的视角,以和谐社会理论、公民社会理论及公民治理理论为理论指导,并着重基于公民治理理论分析了居委会角色迷失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文从我国居委会职能在各个时期不同的表现,勾画出居委会职能发展变化的历史轨迹,探讨了居委会角色的历史背景,并基于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讨论了居委会的应然角色与发展的模式。分析了目前我国居委会角色迷失的表现以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并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居委会角色重塑的途径。本文在借鉴公民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了居委会角色迷失表现的分析框架,分析发现,居委会角色迷失主要表现在角色的错位,主要表现为政府的“代理人”;角色的越位,表现为居委会作为政府的“代言人”;角色的缺位,居委会提供的社区公共服务不足这几个方面,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社区管理体制不完善,社区居委会自治的资源受限以及社区自治能力不足四个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的新的历史起点,居委会角色重塑有其必然性。为此,需转变政府职能,加大对社区工作的资源支持力度;加强居委会成员对自治性角色的认知,创新居委会的组织结构;完善社区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保障,加强其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为社区居民营造良好的社区参与制度环境。
冯娜[9](2012)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以成都市社区治理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社区以及社区治理理论均起源于西方国家,20世纪90年代才在中国兴起,与西方国家比起来,我国的社区治理理论不够完善,社区治理虽有一定经验但还不够成熟。2004年我国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并将其作为我国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的转型期,作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如同社会的细胞,是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分化越来越明显,民众的公民意识逐渐增强,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地方政府将逐渐从权力中心脱离出来,通过培育社区,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共同治理的社区治理模式,实质是由管理模式的行政一体化向多元合作化转变。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应该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模式,坚持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培养良好的社区文化。文章以成都市的社区治理为重点案例,原因是成都作为我国城乡统筹的重要试点,在社区自治领域推行了“还权、赋能、归位”的社区治理机制改革,目前其社区治理已经初见成效,这对我国社区治理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践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治理理论,善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通过分析,归纳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向。
刘真[10](2009)在《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以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为例》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我国城市中先是兴起社区服务,继而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发展为社区建设的热潮。近些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和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在社区建设、社区治理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整体上而言,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规范问题。造成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力量弱小、体制不健全,政府摆脱不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冲突,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外在环境尚不能为其提供便利条件。面对这些困扰,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必须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在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正确权衡与处理同外界的关系,真正发挥出自己应有的作用。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提出策略性建议,真正实现组织“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转向,进而更好地促进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本文共分为6章。第1章主要是对基本概念的辨析,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分析,在明确什么是社会组织、社区、城市社区的基础上,界定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内涵、特点,并依据我国城市社区现状,将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划分为兴趣类、服务类、维权类。第2章主要回顾了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从政治、经济、社会三个角度分析了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背景,为更好的促进组织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第3章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即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存在能更好的促进政府、社区的发展,能够多方面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第4章分析了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普遍困境和特殊困境,并分析造成困境的内外两方面原因。第5章通过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的实例,结合我国国情力求找出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不足,从而为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克服发展中的障碍提供借鉴的经验。第6章提出了促进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既要加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包括完善内部管理体制特别是筹资管理、提高组织公信力、重视志愿者队伍培养,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监督,并在社区治理的环境下与政府和企业组织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通过这些措施使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得到长远发展。
二、论居委会重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路向探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居委会重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路向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1)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第一章 权力的界定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权力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权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一、权力资源 |
二、权力意图 |
三、权力指向 |
第三节 权力运作状况的分析框架 |
一、对权力资源的考察 |
二、对权力意图的考察 |
三、对权力指向的考察 |
四、三个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当前居委会面临的“两难困境”与权力困局 |
第一节 “两难困境”的出现与表现 |
一、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实践 |
二、“两难困境”的表现及其辩证关系 |
第二节 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
一、当前居委会在权力资源方面所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当前居委会两种权力指向状况之殊异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之客体的模糊与错位 |
二、缺失的城市社区自主公共空间 |
三、依旧倾向于行政管理逻辑的权力运作方式 |
第四节 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之错位 |
一、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错位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
二、居委会权力意图错位问题的持续存在及强化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 |
第一节 居委会的三种法定权力 |
一、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共同的资源基础与权力意图 |
二、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各自的法定权力指向 |
第二节 对居委会权力指向的扩展与优化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运作指向划定中的逻辑缺陷 |
二、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指向之有效性 |
第三节 以居民共同意志为基础的集体理性之达成 |
一、居民的共同意志的充分聚集 |
二、多方权力的合作共赢 |
第四节 更全面且更健康的居委会权力资源基础 |
一、重获正当性资源的关键要素:居民参与的效能感 |
二、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之于居民参与效能感的积极意义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权力资源基础维度的可行性 |
一、来自政府与历史的丰富资源 |
二、社会内部公益力量的存在与被挖掘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权力主体意图维度的可行性 |
一、“政府代理人”与“居民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
二、政府促成居委会“居民的带头人”得以恢复的意图和努力 |
第三节 权力运作指向维度的可行性 |
一、当前城市基层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及其成因 |
二、扩展与升级居委会制度化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制度化参与”的另一种解读:可行的“利益的组织化”方式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居委会权力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与居委会参与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城市社区中基层社会协商与基层政府协商之发展概况 |
二、典型个案:麦子店街道的“问政”实践之概况 |
三、麦子店“问政”实践之于居委会参与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二节 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已有的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机制及其效果评析 |
二、典型案例:深圳市南山区的居委会“枢纽化”改革实践之概况 |
三、南山区的改革实践之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三节 居委会权力的整体实现路径设计 |
一、居委会权力运作的资源获取与保障机制 |
二、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意图实现与保障机制 |
三、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指向构建与保障机制 |
本章结语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一 已有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改革资料目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城市社区治理中居委会的角色偏差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恒泉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的方法 |
1、文献资料法 |
2、社会调查法 |
3、历史分析法 |
(四) 研究内容、创新及不足 |
1、研究内容 |
2、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治理相关理论概述 |
(一) 社区和社区居委会的含义 |
1、社区的含义 |
2、社区居委会的含义 |
(二) 社区治理模式的发展 |
1、行政型社区 |
2、混合型社区 |
3、自治型社区 |
(三) 居委会的发展 |
1、改革前:居委会的建立及曲折发展 |
2、改革后:居委会功能日趋明确 |
(四) 社区治理发展背景下居委会的应然角色 |
1、管理角色 |
2、服务角色 |
3、自治角色 |
三、东莞市恒泉社区居委会概况及角色偏差的主要表现 |
(一) 东莞市恒泉社区居委会概况 |
1、东莞市恒泉社区的基本情况 |
2、东莞市恒泉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情况 |
(二) 恒泉社区居委会社区治理中角色偏差的表现 |
1、行政化倾向严重 |
2、自治角色迷失 |
3、服务角色缺位 |
4、居委会与社区其他服务组织的关系不顺 |
四、社区治理中居委会角色偏差的原因分析 |
(一) 法律法规对居委会的设立和运作的规定相对过时 |
1、法规条目具有落后性 |
2、法规条目缺乏可行性 |
(二) 社会各方对社区居委会的认知不清 |
1、政府部门对居委会的角色认识不清 |
2、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角色认识不清 |
3、居委会人员对自身的角色认识不清 |
(三) 社区自治缺乏必要的政策和资源支撑 |
1、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 |
2、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 |
3、社区居委会自治的资源受限 |
(四) 社区居委会自身诉求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
1、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
2、社区居委会组织自身缺乏公共服务意识 |
(五) 社区居民自治意愿不强,参与感弱 |
1、居民缺乏认同感 |
2、社区活动官味重 |
3、社区活动乏味 |
4、居民缺乏归属感 |
五、社区治理背景下居委会角色重塑的对策 |
(一) 完善法律制度,给予居委会更多保障 |
1、法律应明确政府的指导角色 |
2、法律应明确居委会职责范畴 |
3、法律应明确居委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
(二) 建立行政与自治事务相分离的运行机制 |
1、完善行政与自治相分离的组织机构 |
2、建立行政与自治相分离的考核制度 |
(三) 完成社区自治系统授权 |
1、推行公推直选 |
2、完善民主选举法律和程序 |
3、完善议事决策和监督制度 |
(四) 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协同管理格局 |
1、为引入社会组织提供制度保障 |
2、为引入社会组织提供物质保障 |
(五) 引导居民参与,完善社区自治大环境 |
1、完善社区硬件设施 |
2、鼓励居民参与活动 |
3、社区活动应切合居民需求 |
六、结束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的聚焦点 |
(一)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内涵、性质 |
1、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内涵 |
2、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性质 |
(二) 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困境与对策 |
1、我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建设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
2、我国城市社区民主自治组织建设的对策研究 |
(三)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与其他组织等的相关性研究 |
1、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 |
2、城市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警务的关系 |
3、社区中介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 (居委会) 的关系 |
4、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 |
二、评价与建议 |
1、研究的视角 |
2、研究的方法 |
3、研究的方向 |
(5)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1.5 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2 深圳市社区管理的变迁及启示 |
2.1 从村镇体制到街居体制的转变 |
2.2 从社区居委会到“居站分设”的转变 |
2.3 深圳市社区管理变迁的启示 |
3 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的现状 |
3.1 调查背景 |
3.2 深圳市南山区及其社区管理基本情况 |
3.2.1 南山区基本情况 |
3.2.2 南山区社区管理基本情况 |
3.3 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现有的几种做法 |
3.3.1 组织嵌入 |
3.3.2 组织吸纳 |
3.3.3 居民参与 |
3.4 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的特点 |
3.4.1 一核多元 |
3.4.2 双向互动 |
4 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社区经费不足,待遇偏低,人才流失 |
4.1.2 “居站分设”后,居委会逐渐边缘化 |
4.1.3 业主委员会的兴起对居委会的冲击 |
4.1.4 社区参与方式单一被动,参与成效不佳,居民积极性不足 |
4.2 深圳市南山区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社区经费体制不合理 |
4.2.2 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强 |
4.2.3 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功能利益冲突 |
4.2.4 社区参与成效不佳、参与意识不高 |
5 有效提高南山区社区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创新面临的挑战分析 |
5.2 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创新改革趋势 |
5.3 对策建议 |
5.3.1 加大社区经费投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
5.3.2 不断培育和增强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 |
5.3.3 进一步厘清社区各组织的职能,构建合作互动的良性居业关系 |
5.3.4 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社区管理机制 |
5.3.5 拓宽居民参与的领域和层次,提高居民参与的成效和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问卷 |
致谢 |
(6)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引言 |
1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 |
1.1 社区的概念与理论 |
1.1.1 社区的概念 |
1.1.2 社区的理论基础 |
1.1.3 社区与社会的区别 |
1.2 治理的概念与理论 |
1.2.1 治理的概念 |
1.2.2 治理的理论基础 |
1.2.3 治理与管理的区别 |
1.3 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与理论 |
1.3.1 城市社区治理的概念 |
1.3.2 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 |
1.3.3 城市社区治理与城市社区自治的区别 |
2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
2.1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政策 |
2.1.1 我国宪法的相关条文规定 |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2.1.3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
2.1.4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
2.2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机构 |
2.2.1 政府机构 |
2.2.2 社区党组织 |
2.2.3 社区居民委员会 |
2.2.4 物业管理机构 |
2.2.5 业主委员会 |
2.3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特点 |
2.3.1 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
2.3.2 政府主导社区治理、社区管理行政化 |
2.4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工作的可取之处 |
2.4.1 党组织指导社区建设 |
2.4.2 成立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 |
3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3.1 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1 法律规定不合理 |
3.1.2 社区管理法规制度不完善、民主缺失 |
3.2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
3.2.1 居民参与选举意识薄弱 |
3.2.2 选举深受行政机关影响、选举形式化 |
3.2.3 流动人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缺失 |
3.3 城市社区民主管理中存在问题 |
3.3.1 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不顺 |
3.3.2 社区管理过于行政化 |
3.3.3 物业管理机构和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居民的矛盾突出 |
3.3.4 居民会议形同虚设 |
3.3.5 “议行合一”体制抑制了居民参与 |
3.3.6 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 |
3.4 城市社区中的非政府组织存在着生存困境 |
3.4.1 自治性不强 |
3.4.2 注册困难 |
3.4.3 经费不足 |
3.4.4 人才缺乏 |
3.4.5 信任困境 |
4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模式 |
4.1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三种模式 |
4.1.1 以美国为代表的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 |
4.1.2 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治理模式 |
4.1.3 以日本、以色列为代表的混合型社区治理模式 |
4.2 国外城市社区治理对我国和谐城市社区治理的可借鉴之处 |
4.2.1 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供借鉴 |
4.2.2 明确的政府职责权限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供借鉴 |
4.2.3 发达的社会组织网络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提供借鉴 |
5 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建议 |
5.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建议 |
5.1.2 关于考虑制定《城市社区治理法》的建议 |
5.2 理顺政府与社区关系 |
5.2.1 明确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责任 |
5.2.2 政府在社区设立独立于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机构 |
5.2.3 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社区自治权 |
5.2.4 社区与街道脱钩,撤销街道办事处 |
5.3 明确居民委员会与其他组织、单位的关系 |
5.3.1 居民委员会与政府的关系 |
5.3.2 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 |
5.3.3 居民委员会与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关系 |
5.3.4 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
5.4 提升社区参与 |
5.4.1 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及改革社区自治组织、构建社区居民参与平台 |
5.4.2 弱化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色彩以增加居民社区的认同感 |
5.4.3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来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 |
5.5 完善城市社区服务 |
5.5.1 构建社区服务主体供给多元化的平衡 |
5.5.2 淡化社区服务行政化色彩、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社区组织的作用 |
5.5.3 大力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
5.5.4 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素质及加强专业社区服务队伍建设 |
5.5.5 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7)重庆市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研究 ——以重庆市X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及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1.4.1 研究的重点、难点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及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2.1.1 社区 |
2.1.2 农转非社区 |
2.1.3 社区管理 |
2.1.4 社区治理 |
2.1.5 关系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治理理论 |
2.2.3 社群主义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3.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2.3.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2.3.3 文献述评 |
3 重庆市 X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分析 |
3.1 重庆市 X 社区特征 |
3.1.1 重庆市 X 社区概述 |
3.1.2 重庆市农转非社区与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不同点 |
3.2 重庆市 X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 |
3.2.1 重庆市 X 社区居委会的角色和职能 |
3.2.2 重庆市 X 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度 |
3.2.3 重庆市 X 社区居民对居委会工作的满意度 |
3.2.4 重庆市 X 社区居民对居委会角色的认知 |
3.2.5 重庆市 X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模式 |
4 导致 X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类行政关系”模式的原因分析 |
4.1 制度因素:社区互动关系的制度规范不健全 |
4.1.1 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2 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
4.1.3 制度执行不到位 |
4.1.4 居民监督机制不健全 |
4.1.5 评估机制不合理 |
4.2 社区治理主体因素:各方治理资源和能力不均衡 |
4.2.1 基层政府控制着治理资源,对社区干预过多 |
4.2.2 居委会掌握的资源有限,对政府依赖性大 |
4.2.3 居民能力和信息不足,对社区事务参与较少 |
4.3 组织因素:社区居民组织程度较低 |
4.3.1 社区自组织发育不完善 |
4.3.2 社区人际关系趋向淡化 |
4.4 文化因素:参与式治理的公民文化发育缓慢 |
4.4.1 “官本位”传统的影响 |
4.4.2 “公民文化”发育缓慢 |
4.4.3 “自治文化”的缺失 |
5 重庆市 X 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完善策略 |
5.1 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居委会和居民互动关系 |
5.1.1 居民自治实践需要《居民自治法》的出台 |
5.1.2 《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有待补充完善 |
5.1.3 重庆市应制定适合农转非社区特征的规章制度 |
5.1.4 居委会应建立具体可执行的体制机制 |
5.2 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改善居委会和居民互动关系 |
5.2.1 规划而非主导 |
5.2.2 扶持而非命令 |
5.2.3 服务而非管制 |
5.3 培育“公民社会”,平衡居委会和居民力量对比关系 |
5.3.1 提高居委会角色能力,大力宣传“公民文化” |
5.3.2 重建社区“熟人社会”关系,扶持社区自组织发育 |
5.3.3 转变居委会和居民互动方式 |
5.4 以善治为目标加强协商,完善居委会和居民合作关系 |
5.4.1 构建社区治理的合作关系 |
5.4.2 创造合作互动关系的条件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1.1 X 社区居委会与居民关系模式是一种“类行政关系”模式 |
6.1.2 这一“类行政关系”模式受社区场域各种张力的共同作用 |
6.1.3 要走出这种互动关系模式需要综合性的治理改革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C.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调查问卷 |
D.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访谈提纲 |
(8)公民治理理论视角下居委会角色的调整及重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问题及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本研究相关概念内涵界定、理论基础及研究述评 |
2.1 基本概念内涵界定 |
2.1.1 社区 |
2.1.2 社区居委会 |
2.1.3 居委会角色 |
2.1.4 角色调整 |
2.2 理论基础 |
2.2.1 和谐社会理论 |
2.2.2 公民社会理论 |
2.2.3 公民治理理论 |
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2.3.1 国内研究述评 |
2.3.2 国外研究述评 |
3 社区居委会角色的历史演变 |
3.1 社区居委会职能的演变历史 |
3.1.1 单位制形成之前居委会的角色 |
3.1.2 单位制形成后居委会的角色 |
3.1.3 单位制消解后居委会的角色 |
3.2 社区居委会基于法律的角色定位 |
3.3 社区居委会角色的表现 |
3.3.1 社区居委会的性质和功能 |
3.3.2 国内现存的社区模式及居委会角色 |
4 社区居委会角色的分析 |
4.1 关于公民治理理论的讨论 |
4.2 居委会角色迷失的表现 |
4.2.1 角色错位:居委会是政府的“代理人” |
4.2.2 角色越位:居委会是政府的“代言人” |
4.2.3 角色缺位:居委会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不足 |
4.3 居委会角色迷失的原因分析 |
4.3.1 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 |
4.3.2 社会管理体制不完善 |
4.3.3 社区居委会自治的资源受限 |
4.3.4 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不足 |
4.4 居委会角色重塑的必要性 |
4.4.1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
4.4.2 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
4.4.3 公民社会发育的必然结果 |
5 社区居委会角色重塑的途径分析 |
5.1 政府角度:实现政府职能转变,重新定位政府角色 |
5.1.1 转变政府在社区中的角色 |
5.1.2 对居委会工作提供资源支持 |
5.2 居委会自身角度:明确社区居委会定位,加快自身建设 |
5.2.1 加强居委会成员对自治性角色的认知 |
5.2.2 创新居委会的组织结构 |
5.3 社区中介组织角度: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 |
5.3.1 完善社区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保障 |
5.3.2 加强中介组织的队伍建设 |
5.4 社区居民角度:加快社区治理中“积极参与者”的培育 |
5.4.1 加强社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 |
5.4.2 营造良好的社区参与制度环境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9)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以成都市社区治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0.1 问题提出与研究现状 |
0.1.1 问题提出 |
0.1.2 研究现状 |
0.2 社区治理的研究文献综述 |
0.2.1 国外社区治理的文献综述 |
0.2.2 国内社区理论和实践研究 |
0.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0.3.1 研究目的 |
0.3.2 研究意义 |
0.4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0.4.1 研究框架 |
0.4.2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社区、社区治理及其理论基础 |
1.1 社区与社区治理 |
1.1.1 社区的定义 |
1.1.2 社区治理的概念 |
1.2 治理与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 |
1.2.1 治理理论 |
1.2.2 善治理论 |
1.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二章 中国社区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模式 |
2.1 中国社区治理的发展历程 |
2.1.1 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两种社区组织——单位组织和街居组织 |
2.1.2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基层社区管理 |
2.2 中国社区治理的模式 |
2.2.1 行政主导型模式一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例 |
2.2.2 .半行政半自治型社区治理模式——以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为例 |
2.2.3 自治型的社区治理模式——以沈阳市春河社区为例 |
第三章 四川省成都市社区治理的案例 |
3.1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路社区基本情况 |
3.1.1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路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
3.1.2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牛沙路社区特色工作 |
3.2 四川省成都市长寿苑简介 |
3.2.1 长寿苑社区的基本情况 |
3.2.2 长寿苑社区解决非物管小区物管问题的办法措施——院落居民自治,成立院落居民自治管理小组 |
3.2.3 城乡新型社区参与治理项目 |
第四章 中国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路向 |
4.1 中国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1 对社区治理的认识不到位 |
4.1.2 社区治理中的行为失范 |
4.1.3 社区治理中的滞后问题 |
4.2 解决我国社区治理问题的对策 |
4.2.1 提高全社会的社区意识,培育公民社会 |
4.2.2 推进政府行政改革,加速职能转变 |
4.2.3 大力发展社区非政府组织,更新社区治理手段 |
4.3 我国社区治理的发展路向 |
4.3.1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应坚持多元参与 |
4.3.2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将坚持社会化治理 |
4.3.3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将坚持转变政府职能,以服务为导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以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基本思路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内涵界定及其分类 |
第一节 社会组织概念阐释 |
第二节 社区及城市社区 |
第三节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内涵、特点及其分类 |
第二章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和背景 |
第一节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历程 |
一、自发性发展阶段 |
二、引导性发展阶段 |
三、规范性发展阶段 |
第二节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背景 |
一、政治背景—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
二、经济背景—市场化改革、单位制解体 |
三、社会背景—社会转型、公民社会兴起 |
第三章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角色和功能分析 |
第一节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治理理论 |
第二节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分析 |
一、从与政府的关系考虑 |
二、从与社区的关系考虑 |
三、从与社区居民的关系考虑 |
第四章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境及原因 |
第一节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双重困境 |
一、普遍的困境 |
二、特殊的困境 |
第二节 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存在诸多困境的原因 |
一、造成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内部原因 |
二、造成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困境的外部原因 |
第五章 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个案分析 |
第一节 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回顾及现状 |
一、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总体发展回顾 |
二、市内四区发展模式及典型 |
第二节 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
一、社区建设观念落后 |
二、工作经费不足 |
三、缺乏专业化人才 |
四、备案制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不规范 |
第六章 促进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
第一节 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的自我完善 |
一、完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体制 |
二、加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 |
三、加快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的培养 |
第二节 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 |
第三节 健全与完善扶持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 |
第四节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
第五节 构建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的新型关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论居委会重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建设路向探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D]. 高乐.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2]城市社区治理中居委会的角色偏差问题研究 ——以东莞市恒泉社区为例[D]. 刘育全. 广西师范大学, 2017(06)
- [3]论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的完善[J]. 刘欣. 法制与经济, 2016(01)
- [4]我国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研究综述[J]. 解红晖. 宁波经济(三江论坛), 2013(12)
- [5]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问题研究[D]. 王健. 福建农林大学, 2013(01)
- [6]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D]. 曹林海. 江西师范大学, 2012(03)
- [7]重庆市农转非社区治理中居委会和居民关系模式研究 ——以重庆市X社区为例[D]. 李储学. 重庆大学, 2012(03)
- [8]公民治理理论视角下居委会角色的调整及重塑[D]. 张雪. 重庆大学, 2012(03)
- [9]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以成都市社区治理为例[D]. 冯娜.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2(02)
- [10]我国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研究 ——以青岛市社区社会组织为例[D]. 刘真. 中国海洋大学, 2009(11)
标签:居民委员会论文; 社区自治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论文; 居民自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