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放烟花爆竹

“不要”放烟花爆竹

一、燃放烟花爆竹几“不要”(论文文献综述)

吴玉姣[1](2019)在《地方立法谦抑论》文中提出“谦抑”一词体现了谦让、抑制、慎密、恭谨等意思。大致说来,地方立法谦抑一般是指地方立法者以及地方立法参与者在进行地方立法活动时有必要秉承审慎、节制的宗旨,尽可能地达到地方性法规数量恰当以及地方性法规质量良好的目的。事实上,在古今中外的很多立法思想和实践中都蕴含着谦抑的理念。例如,在西方世界中,无论是柏拉图对法律的不信任,奥古斯丁要求世俗法必须遵循永恒法,孟德斯鸠所提到的立法权需要制约,还是萨维尼反对的立法狂热,莱奥尼有关立法之法泛滥会背离个人自由的论证,爱波斯坦所直言的简约法律的力量等,都是西方社会有关立法谦抑思想的重要理论论述。我国古代“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汉初约法省刑”、“唐律疏而不漏”、“持法深者无善治”等思想及制度实践,以及我国清末民国时期开展的习惯调查运动、新中国时期“成熟一部,制定一部”和“试点立法”等立法原则和方针,这些思想理论与制度运行无不体现了立法的谦抑精神。然而,尽管历史上立法谦抑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和制度实践,也有相当多中外学者的肯定,但在现实的立法实践中,包括地方立法谦抑在内的立法谦抑的相关原理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也极少有学者对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近年来我国立法领域出现的许多新变化和新特征,有必要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角度去总结我国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并反哺地方立法实践。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和四个不设区的市。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一级地方立法主体,以及自治州这类市一级地方立法主体,我国地方立法主体的数量多达354个。地方立法主体数量的增加,又直接导致地方性法规的数量也呈井喷式增长。截止至2019年1月1日,仅新增的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43个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总数已达906部,其中程序性地方性法规206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700部。然而,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不仅表现在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等数量方面,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先立法、地方性法规超出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等内容方面,也对地方立法谦抑提出了现实要求。从地方立法谦抑的这一现实要求出发,深入研究和探讨后发现,既有从立法理论上展开地方立法谦抑研究的必要性,又有从地方立法实践上讨论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主要是代议制立法失灵和法律局限性两个方面向地方立法谦抑提出的要求。所谓代议制立法失灵,即是指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并不总是能刻意设计,而在很大程度上或实实在在地是立法者表述的成果,而且由于人的有限理性、立法表达媒介的误差以及现代法律理论研究也证明,法律在立法表达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再加上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不少被质疑的地方,这使得制定法在其根基上存在问题。法律局限性主要在于,法律仅仅是道德、习俗、政策、市场规则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因而其管辖范围有限;且因为绝对的公正不可得、耗费的成本巨大等原因,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而由于人的认知有限、社会复杂多变、立法过程漫长等原因,法律还往往滞后于社会生活;法律繁杂也可能会存在众多危害,比如可能会干预私人领域进而吞噬自由,可能会带来权利主张的狂热进而妨碍公正,还可能会使得人们因害怕承担法律风险而不敢创新,进而束缚人类进步。因而,从立法理论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必要性。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主要是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地方立法权异化等三个方面对地方立法谦抑所提的要求。地方立法能力不足,既包括地方立法主体资格受限、地方立法权限范围不清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又包括地方立法机构不健全、地方立法队伍力量薄弱以及地方立法技术不到位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地方立法不成熟包括省一级、较大的市以及新增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祁连山事件、潘洪斌事件以及其他违法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2)、《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2016)等诸多观赏型地方性法规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地方立法权异化则主要表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会借助地方性法规来“要人”、“要钱”、“要权”以及“推责”。比如在地方性法规中通过设立增设专门机构、增设下属事业单位、为协调性虚职机构挂牌设编的条款来增设编制,通过设立巧设罚款明目、增加收费项目、侵占第三方经费的条款来创设经费,通过设立新设或扩充部门职权的条款来增加权力,以及通过设立剥夺公民权利、增加公民义务的条款来推脱责任。因而,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地方立法谦抑确有其迫切性。上述地方立法谦抑的实际操作,就其有效路径来看,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第一,地方立法权的规制,包括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第二,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包括健全地方立法程序、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第三,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包括普遍性的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以及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第四,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包括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以及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上措施旨在确保地方立法谦抑,以提升地方立法的质量,进而实现地方立法科学化。而由于地方治理优先化、地方治理的差异性和自主性,以及地方立法相较于中央立法的成本效益优势,地方立法权的适度下放成为了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求,这也在我国地方立法扩张的事实中得到体现。并且从地方立法实践来看,我国地方立法在地方立法主体、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还有待进行适度扩张。因此,地方立法在秉承谦抑理念的同时,还应该注意适度扩张,二者不可偏颇。当然,现今在我国地方立法暂不成熟之时,地方立法应该以谦抑为主,辅之以稳步适度的扩张。综上,通过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的运用,在《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扩容限权的这一新背景下,深入研究地方立法谦抑这一主题,希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立法繁杂的现状,进而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推进我国地方法治建设,且补白地方立法领域的相关研究,以丰富法学理论。

李霄[2](2018)在《烟花爆竹安全使用攻略》文中指出"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绚丽的烟花和震耳的爆竹向来是人们庆贺新年的必备品。春节将至,一年一度的大团圆就要来了,过年期间肯定少不了烟花爆竹的燃放,那么怎样才能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呢?选购选择供应商:建议消费者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店去购买。因为我国对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有严格管理,采取有证销售。

陈梦瑶[3](2018)在《燃放烟花需谨慎 森林防火要牢记》文中研究说明春节,是喜庆的日子,喜气洋洋过大年,烟花爆竹声声响。然而燃放烟花爆竹易造成火灾事故更应该给人们敲响一记警钟。对此,北京市政府规定,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面对新政策,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森林公安局作训科科长朱保来,带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与森林防火的关系,在欢度春节之余,提醒市民莫忘防火。

施悦音[4](2018)在《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文中指出在节日庆典燃放烟花爆竹作为我国传统民俗,至今已有逾千年历史。然而,现代城市文明的发展逐步突显了烟花爆竹的负面效应,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从而进入了公共政策的视野。上海市政府于1989年首次制定发布《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后于1993年调整了禁燃范围;1994年,法制介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至2013年期间又经过多次渐进式调整;2014年,该条例入围立法修订项目,最新修订版自2016年起正式实施。纵观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近30年的执行情况,可以发现1989年和2016年是该项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相应的管理规定和管理条例正式颁布,但后续的政策执行有效性却是迥异的:1989年至1992年期间,政策形同虚设,最后只能被迫松动;而2016年的条例比之1989年的规定更为严格,限制的方面更多,执行后的实际情况却并无反弹,执行有效性非常理想。相似的城市背景,相似的政策调整,为何在1989年的节点上以政府的妥协告终,而在2016年的节点上却能大获成功?是哪些环节的改变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这些改变又是如何发生的?本研究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个案扩展法等研究方法,对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的执行有效性展开研究,试图找出政策执行有效性得以提升的原因。研究假设政策学习可以促进执行有效性的提升。为验证假设,首先梳理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的实践历程,包括政策的制定、调整、执行的方式以及取得的效果;其次,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共政策执行有效性、政策学习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再次,分析影响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因素,探究这些因素的存在和改变与政策学习的关联;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政策建议。研究显示,影响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在于源头管控、禁疏结合、宣传教育,并且政策学习是执行有效性得以提升的重要原因。进而,从政策学习的视角,对地方政府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提出建议:一是推进政策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拓展学习资源和交流渠道;三是建立更有支持力的社会反馈机制;四是强化问题导向和有效经验的固化;五是倡导政策学习中的公众参与。本文的创新之处是在扬弃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对政策学习的理论作了进一步的探讨,提出了含有新见解的政策学习理论框架,将政策学习定义为一种自发主动的行为,其动力源自外界环境的刺激和政策目标的改变,具体行为包括汲取历史经验、获取最新信息、借鉴他地做法等,终极目标是实现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提升;将政策学习根据主体、对象、内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向上学习、水平学习和向内学习三种类型;将政策学习的影响因素从三个角度加以区分:一是外界刺激,包括上级政府压力程度、政府间竞争和社会公众意见;二是内在动力,即政策主体的思想信念;三是资源,包括可供学习的资源,以及可供调用的政策资源。

欧阳易[5](2016)在《如何选购烟花爆竹》文中研究表明烟花爆竹是指以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物品。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炸伤人屡见不鲜2016年除夕夜,滨州市滨城区的刘先生被烟花炸伤,幸运的是只是轻微皮肤烧伤,并没有造成严

葛瑾瑾,吴佳伟[6](2014)在《烟花安全 民生期待》文中认为"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建议大家尽量少买或不买烟花爆竹。今年的空气状况是什么样大家都知道,春节再燃放烟花污染就更重了。为了环境,其实也是为了自己,请热爱健康的各位转发给身边的人。"近日,这样一条"呼吁春节不买鞭炮"的倡议轰动微博、微信朋友圈,支持者纷纷转发。多年来,社会各界对烟花爆竹的禁放问题争论不休。每个中国人记忆中的春节都离不开除夕子夜绽放的烟花和鞭炮带来的喧闹声,似乎满地的纸屑和充满着硫黄味的空气才充满着"年味"。然而,在这背后,火灾威胁+人身伤害+噪音致病+空气污染,烟花爆竹的"复合型祸害"特征令不少人担忧。本期,小编摘编了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提醒市民在选购和燃放烟花爆竹时要谨慎,安全第一。

刘东辉[7](2014)在《烟花虽绚烂 请勿忘安全》文中提出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优秀传统产业,距今已有1 400多年历史。逢年过节、婚庆喜丧,或是大型庆典活动,人们都喜欢用烟花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小朋友对烟花更是喜爱有加。烟花给我们生活增添了喜庆与吉祥,但在烟花消费过程中,必须要规范操作,正确燃放,才能给社会带来和谐,给家庭带来欢乐。烟花是一种危险品,在烟花消费过程中,很多人对烟花产品的性能不了解,不能正确规范地使用烟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由此,

陈业雷[8](2013)在《爆竹迎春 当心惹火上身》文中指出炸伤眼引燃物致病发过春节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然而烟花爆竹在给人们带来祥和欢乐气氛的同时,还有很多潜在的危险。蛇年春节即将到来,本刊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否则可能产生民事纠纷,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刑事的处罚

高琦祎[9](2013)在《爆竹声声请注意》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爆竹声声辞旧岁",从古至今,燃放烟花爆竹就是中国人庆贺新年的传统方式。但是,在享受节日气氛的同时,也要注意燃放安全。本期借由以往发生的烟花爆竹燃放事故,提示您关注烟花爆竹选购、燃放、观看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新年钟声敲响,合家团圆,"乒乒乓乓……"四散的烟花衬托出节日的欢愉,爆竹声声带来对新一年的祝福,对过去一年的告别。但四处洋溢的快乐也隐含着危险,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人员炸伤或炸死事故频发,故此本刊将借由一些实际的案例,关注烟花爆竹在选购、燃放、观看的注意事项。

王勇[10](2012)在《浅谈大中城市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理》文中提出2009年2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拉丁酒吧因违规燃放烟花造成35人伤亡;2011年2月,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本文从这几起典型的火灾案例谈起,首先分析了烟花爆竹的理化特性和分类分级;其次阐述了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模式;最后,根据目前大中城市燃放的消防现状,提出了在对烟花爆竹进行选购、燃放、家庭储存及销毁时需要注意的消防问题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二、燃放烟花爆竹几“不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燃放烟花爆竹几“不要”(论文提纲范文)

(1)地方立法谦抑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3 论文结构安排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1.4.1 研究方法
        1.4.2 创新之处
第2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2.1 地方立法谦抑的界定
        2.1.1 谦抑的词义及法学上的涵义
        2.1.2 地方立法谦抑的具体涵义
    2.2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及制度的脉络梳理
        2.2.1 地方立法谦抑思想渊源的概述
        2.2.2 地方立法谦抑制度实践的追溯
第3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现实要求
    3.1 地方立法数量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3.1.1 地方立法主体数量急剧增加
        3.1.2 地方性法规数量飞速增长
    3.2 地方立法内容方面的现状要求地方立法谦抑
        3.2.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趋同化现象愈发明显
        3.2.2 各地仅因规范对象“有特色”而争相立法
        3.2.3 地方立法超出权限范围的情形时有发生
第4章 从立法理论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必要性
    4.1 代议制立法失灵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4.1.1 法律在立法表达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
        4.1.2 代议制本身在“代表”、“公意”、“选举”等方面存在问题
    4.2 法律局限性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4.2.1 法律仅是道德习俗等多元社会规范中的一元
        4.2.2 法律无法达到至善至美的公正且具有滞后性
        4.2.3 法律繁杂会吞噬自由公正以及束缚人类进步
第5章 从地方立法实践的角度看地方立法谦抑的迫切性
    5.1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5.1.1 地方立法在主体资格与权限范围等权利能力方面的不足
        5.1.2 地方立法在机构、队伍、技术等行为能力方面的不足
    5.2 地方立法不成熟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5.2.1 地方性法规频繁修改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完善
        5.2.2 地方性法规违法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规范
        5.2.3 地方性法规观赏型立法所体现的地方立法不实用
    5.3 地方立法权异化对地方立法谦抑的要求
        5.3.1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增设编制的条款来“要人”
        5.3.2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创设经费的条款来“要钱”
        5.3.3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新设或扩充职权的条款来“要权”
        5.3.4 在地方性法规中设立忽视公民权益的条款来“推责”
第6章 地方立法谦抑的路径
    6.1 地方立法权的规制
        6.1.1 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侵犯公民权益
        6.1.2 强化和落实地方立法者责任以确保地方立法权不被滥用
        6.1.3 转变地方立法参与者的意识以保证地方立法权科学行使
        6.1.4 厘清社会规范的管辖范围以防止地方立法权不当干预法外空间
        6.1.5 明晰央地立法领域以防止地方立法权超出法定权限
    6.2 地方立法活动的规范
        6.2.1 健全地方立法程序
        6.2.2 落实地方立法审批备案制度
        6.2.3 推进地方开门立法制度
    6.3 地方立法活动的统筹
        6.3.1 普遍性地方立法事项由省或全国进行统一立法
        6.3.2 加强省市之间权力机关的联合立法
    6.4 地方立法活动的优化
        6.4.1 强化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以及地方性法规内容的论证
        6.4.2 完善地方立法前和地方立法后的评估
        6.4.3 合理配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与其他规范性文件
余论: 地方立法谦抑与地方立法适度扩张之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3)燃放烟花需谨慎 森林防火要牢记(论文提纲范文)

欢乐背后隐患重重
燃放之地要避免八大地区
森林公安24小时监控森林火情
燃放烟花需注意, 确保安全小技巧

(4)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二、问题提出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可能存在的创新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综合述评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政策执行有效性的概念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的概念
    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政策执行有效性理论
        二、政策学习理论
第三章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变迁及执行有效性
    第一节 政策变迁概览
        一、1988 年至1993年,政策萌芽期
        二、1994 年至2013年,政策调整期
        三、2014 年至2017年,政策完善期
    第二节 政策执行有效性
        一、相关数据分析
        二、执行有效性分析
    第三节 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政策问题的因素
        二、政策本身的因素
        三、政策以外的因素
    第四节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学习
        一、学习主体
        二、学习类型
        三、学习效果
第四章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中的执行非有效性
    第一节 政策执行非有效性的表现
        一、无意识的违规
        二、有意识的违规
    第二节 政策执行非有效性的原因
        一、政策宣传覆盖率低
        二、源头管控不足
        三、政府公信力差
        四、执法不严
第五章 提升政策执行有效性的建议
    第一节 推进政策学习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第二节 拓展学习资源和交流渠道
    第三节 建立更有支持力的社会反馈机制
    第四节 强化问题导向和有效经验的固化
    第五节 倡导政策学习中的公众参与
第六章 结论
    第一节 政策学习过程的存在
    第二节 执行有效性的提升
    第三节 政策学习与执行有效性的关联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5)如何选购烟花爆竹(论文提纲范文)

烟花爆竹炸伤人屡见不鲜
燃放非法伪劣烟花爆竹容易引发事故
购买优质烟花爆竹的技巧
    看等级
    看包装
    看生产说明
    看是否掉粉末
    看引火线
    轻捏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注意事项
链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燃放安全的规定》

(7)烟花虽绚烂 请勿忘安全(论文提纲范文)

运输
储存
燃放

(8)爆竹迎春 当心惹火上身(论文提纲范文)

冲突之伤害他人身体
    吃喜宴放爆竹炸伤眼睛被索赔
    法官点评
    法官提醒
冲突之损害他人财产
    两小儿独自放炮引燃电动车被起诉
    法官点评
    法官提醒
冲突之影响他人生活
    少年放鞭炮不听劝致邻居心脏病发作
    法官点评
    法官提醒
专家观点
    “禁放规定”不是儿戏
烟花爆竹购买提示
    烟花爆竹燃放提示

(10)浅谈大中城市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烟花爆竹产品分类分级和理化特性
2 大中城市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安全管理
    2.1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模式
    2.2 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3 烟花爆竹燃放消防安全常识
    3.1 选购烟花爆竹
        3.1.1 选择供应商
        3.1.2 选择产品类别
        3.1.3 选购产品外观
        3.1.4 选购产品标志
        3.1.5 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
    3.2 燃放烟花爆竹
    3.4 销毁报废烟花爆竹成品
4 结论

四、燃放烟花爆竹几“不要”(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方立法谦抑论[D]. 吴玉姣. 湘潭大学, 2019(12)
  • [2]烟花爆竹安全使用攻略[J]. 李霄. 标准生活, 2018(02)
  • [3]燃放烟花需谨慎 森林防火要牢记[J]. 陈梦瑶. 绿化与生活, 2018(02)
  • [4]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政策执行有效性研究 ——基于政策学习的视角[D]. 施悦音.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8)
  • [5]如何选购烟花爆竹[J]. 欧阳易. 中国防伪报道, 2016(12)
  • [6]烟花安全 民生期待[J]. 葛瑾瑾,吴佳伟. 新安全 东方消防, 2014(01)
  • [7]烟花虽绚烂 请勿忘安全[J]. 刘东辉. 现代职业安全, 2014(01)
  • [8]爆竹迎春 当心惹火上身[J]. 陈业雷. 科学新生活, 2013(04)
  • [9]爆竹声声请注意[J]. 高琦祎. 劳动保护, 2013(01)
  • [10]浅谈大中城市烟花爆竹的消防安全管理[J]. 王勇. 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 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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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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