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及其与中国法治与德治的现实对话(论文文献综述)
王海兴[1](2021)在《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德治与法治内在关系的失衡是影响国家治理效能低效的重要原因,为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孔子论德治与政刑之关系为视角探讨中国国家治理德治与法治的启示。其旨在突破原有德治与法治关系的二分法、主次性、互融性等困境,改善德治与法治关系,以提升国家效能。解决德治与法治关系的关键在于坚持德法共治的理念,它是实现德治与法治关系有机衔接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良策。
孙晓梅[2](2021)在《先秦儒家德刑观及其现实价值研究》文中认为
翟明女[3](2020)在《今文《尚书》汉字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儒典之尊、政书之祖《尚书》是我国古代文明诞生发展的经典文献见证,上自唐虞、下至东周,记录了虞夏、商、西周、春秋前期的一些重大历史内容,年代久远、底蕴丰厚,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一面镜子,透过它可以看到华夏古代文明璀璨的不同侧面,在古今中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作为中华民族精神支柱的传统文化,正是肇端于遥远的夏商周三代,尤其是西周。因而,《尚书》与我国传统文化中诸多元素的形成与发展关系、极为密切,承载着人类“轴心期”(Axial Period)之前的文化形态,保存着最为广泛丰富的中华传统文化诸元素的始创性论述,堪称华夏文明若干重要思想、理论、概念、观点的渊薮。汉字,是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的显着标识,是中国文化中最富特色与魅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承载、表达、流传中国古代文化的活化石。它既是中国文化的密码,又是打开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一字一世界”“字里有乾坤”,作为表意文字,汉字自身的形音义及历史演变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而《尚书》中的汉字因其所在的文献更加熠熠生辉。《尚书》一方面保存了它们早期的涵义与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也保存了它们意义变化发展的主要历程。汉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学术界公认的可信度极高的今文《尚书》正是开展汉字文化研究的上乘语料。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全面复兴,基于《尚书》等古典文献的汉字文化研究必将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与重视。本研究首先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全面、客观地展示了相关研究的现状与热点,并对近年来《尚书》研究、汉字文化研究、《尚书》汉字文化研究进行了述评。基于《尚书》等古典文献的汉字文化研究是探索古典文献、汉字文化研究的新途径,是挖掘、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新的尝试。今文《尚书》汉字文化研究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普遍意义。本研究以今文《尚书》为研究语料,根据《尚书》夏商周三代政事史料的文本性质与“敬天”“明德”“慎罚”“保民”的核心思想以及其作为我国饮酒文化滥觞文献的重要价值,选取最能代表《尚书》文化特质,且具有很强现实意义的典型汉字“天、德、罚、民、酒”等作为开展研究的首选代表字,由此作为切入口,采取穷尽式的语料整理方法,探究这些代表字形义演变所携带的文化信息、在今文《尚书》中的用法与意义以及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唐宋清经典训诂所反映的文化信息等,以期在《尚书》汉字文化研究的系统性、方向性等方面作出些许有益的尝试与探索。经过研究,从整体上来看,今文《尚书》八成左右的“天”“德”“罚”“民”“酒”字均出现在《周书》中。由《虞夏书》至《商书》再至《周书》,“天”“德”的意义均呈现出越来越丰富的蓬勃发展趋势,其中“老天”“道德”之义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今文《尚书》中“罚”的意义基本上涵盖了“罚”从本义到引申义的所有意义,本义“过错,罪过”基本不用了,除了与刑罚有关的意义外,一般意义上的“处罚、惩罚”之义很活跃;今文《尚书》中的“民”没有使用其本义“奴隶”的情况,出现的意义均为引申义,其中以“庶民”之义为主;今文《尚书》中的“酒”有“乙醇饮料”与“饮酒”两种意义,并以前者居多。近代以前,堪称《尚书》经典训诂之作的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宋蔡沈《书集传》、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既各自独立,又互为补充,共同构建了《书》学研究宏大而完整的体系。通过它们对今文《尚书》中“天”“德”“罚”“民”“酒”字相关语句训诂情况的梳理考察、比较分析,亦能够捕捉到《尚书》训诂文化嬗变的一些轨迹。(1)今文《尚书》中“天”字共184见,反映了中华文化传统中“天”文化的构建过程。意义主要有自然之天、神化之天、意志之天等。“天”被作为终极标准贯穿今文《尚书》始终。《虞夏书》、《商书》主要是把“天”看成是世人必须绝对服从的万物主宰。《周书》在敬天的同时,强调人为,力推明德尚德,关注民情民意。今文《尚书》“敬天”文化主要包括“君权天授”“行由天命”“天监下民”“天意可察”“天命无常”五大方面,在中华民族文化史上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2)今文《尚书》中“德”字共116见,其中88见在《周书》中。意义主要包括:本义“升、登”,假借义“道德”,褒义化的“美善”,外化的“德政”“贤人”等。今文《尚书》中的“德”总体上呈现出明显的褒义化倾向;作为我国尚德文化源头的“明德”思想亦愈加清晰。《尚书》明德文化在时代的洗礼中不断发展,在儒家的规范中得以升华,明德尚德逐渐成为中华文化的显着标识。(3)今文《尚书》中“罚”字共48见,其中41见在《周书》中。意义有罪、罚金、惩罚、刑罚四种。今文《尚书》“慎罚”文化主要包括敬畏刑罚、先教后罚、采用中罚、该轻则宽、当罚必严五个方面。“慎罚”是儒家刑罚思想的滥觞,得到了儒家的大力继承与发展,形成了“德主刑辅”的基本框架,成为中华法系有别于其他法系的基本特质。(4)今文《尚书》中“民”字共187见,其中11443见在《周书》中。意义包括“庶民”“臣民”“人”三种,其中意义为“庶民”的情况占比近六成。今文《尚书》在天的视域下审视“民”,从超验的维度解答了执政者保民的必要性、重要性。今文《尚书》“保民”文化着力从君王和官吏两个主体推动商、周文化由“神本”向“民本”方向的转变。(5)今文《尚书》中“酒”字共16见,其中13次见于我国第一部禁酒令《周书·酒诰》。周初,酒被赋予了很多新的内涵,成为关系王朝兴亡之物,关系个人命运之物,关系粮食供给之物,饮而勿醉的祭祀之物,其乐融融的孝亲之物,饮而可醉的进献之物。周公的禁酒,体现的是理性对反理性的遏制而非剿灭,充满了浓厚的人文理性。(6)比较《尚书正义》、《书集传》、《尚书今古文注疏》对今文《尚书》中“天”“德”“罚”“民”“酒”相关语句训诂的情况,初步在《尚书》训诂文化嬗变方面得出了一些判断:从唐到宋至清,对于《尚书》的训诂,主要发生了从天治到人治关注点的明显变化、对自然之法关注度逐渐降低的变化、对民心民意关注度显着增强的变化。《尚书》及其汉字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相关研究探索是创新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尝试。本研究借助今文《尚书》,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经典代表字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描述更加清晰,论证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开辟了《尚书》与汉字文化研究的新路径,并为其他古典文献的相关研究提供了一种范式,具有较高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李圣强[4](2020)在《《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德治思想始于西周之前,殷商也并非无“德”之朝,但德治思想在周朝的地位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天命从大邦殷到小邦周的转移,包括殷商遗民在内的天下臣民需要一个充分合理的解释,否则,天下将不会稳定,政权将不会长久。周统治者创造性地提出了“天命靡常”的思想,并将天命转移的枢纽系于“德”之上,即天命并非一成不变地佑护统治者已有的政权,而是会依据统治者的“德”进行取舍转移,也就是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统治者用“德”的兴废存亡解释了夏、商、周三代政权的更替,周统治者视“德”为影响王权合法性构建的核心因素。《周易》古经成书于殷周之际是当今学界大多数人的共识。关于《周易》古经作者争论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历代学者分析出的几位可能的作者均是治国者或参与国家治理者,而且都肯定周文王与《周易》有关。文王通过演易、编写卦爻辞和改革易筮系统,使掌握在殷人手中与天地鬼神沟通的渠道和权力转移到周人手中,新的易筮系统的使命就是要向天下宣传“天命更新”的原因和必然性,宣传不同于殷商的以“德”为核心的天命转移思想,周人视“德”为影响王权合法性与持久性的核心要素,而《周易》古经也因此成为了周初统治者为完成其克商、建国及治国理民之大业而宣传其治国思想的最理想的载体,《周易》古经也成为了周初统治者实践其德治思想的主要载体。尽管学界对《周易》古经是否涵有德治思想见解不一,如有的学者认为所谓《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只是后人的解读,但《周易》古经成书的人文语境以及《周易》古经的性质可以提供足够的理由与证据证明《周易》不只是卜筮之书,而是在神秘的卜筮外衣之下体现文王与周公“德义”思想的教化之书、参与治国理民的王者之书。殷周之际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人文意识的觉醒,人的价值在人神关系中得以凸现,“人”在与“天”、“神”的相对关系中逐步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周统治者所讲的“天命”是以“民心”为其内核的,《周易》古经所蕴涵的民本思想与周统治者所推崇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是基,周人治国理政主体思想中的民本意识在《周易》的卦爻辞中多有体现:《中孚》卦、《革》卦等讲说了孚信于民的意识,《困》卦、《震》卦、《蒙》卦和《家人》卦等蕴涵了“小惩大诫,教民明耻”的意识,《损》卦、《益》卦等讲述了“损上益下,让利于民”的意识,《谦》卦、《比》卦、《临》卦等讲述了“履谦有终,亲比万民”的思想等等。《周易》古经成书于忧患多难之世,“是故其辞危”,忧患意识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特有的道德价值观念、人文价值理想,最早、最鲜明、也最集中地体现于《周易》古经之中。忧患意识,标志着一种根源于高度历史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和敢于承担人间危难的悲悯情怀,以及对未来之发展当秉持的戒惧敬畏之心。初爻,位一卦六爻之下,事之始也,与二爻相比,又有不中、无为、不利出行之象,六十四卦初爻之辞对忧患意识体现的最多。处忧患多难之世,可以“潜龙勿用”,可以远难待时,虽不可妄动,但不能消极逃避,《周易》乃王者之书,其中蕴涵着建国者、治国者的理想与策略,《周易》告诫人们处忧患之时要以修德为本,正如孔颖达所云:“以为忧患兴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修德防患之事。”《周易》古经中“修德防患”、“进德修业”的思想,在诸卦九五爻之爻辞和《乾》之卦爻辞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而《乾》卦六爻之时位更是描绘了一个完整的正心诚意、修德防患、进德修业的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处忧患之世之时,“潜龙勿用”、远难待时、谨慎思虑、韬光养晦是权宜之计,进德修业、德治天下才是统治者终极之目的。“以德配天”的思想,在西周时期占据了重要的政治地位,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树立并维护了西周时期统治者的政治权威,是当时治国理民的主要指导思想。周人“以德配天”的思想在《周易》卦爻辞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周易》古经德治思想的最高境界就是“以德配天”,在《周易》古经的视野之下,具有“以德配天”精神和视野的人,践行“以德配位”之精神,因循天道,恪守自然规律,参赞天地之化育,以求“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之境界。《周易》古经与《易传》均有丰富的德治思想,但二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周易》古经中的德治思想重在具体的德治行为,以德治之术为主,《易传》中的德治思想则以“道”为主,重在建立宏大的德治之大“道”。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对《周易》古经的德性诠释是《易传》德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从帛书《易传》的记载不难看出,孔子对“祝卜”与“德义”的先后关系问题是很明确的,孔子把人文性的“德义”置于祈神的“祝卜”之前。与《周易》古经一样,民本思想同样也是《易传》德治思想的基础,《易传》认识到了民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易传》认为重民、养民、保民、安民才能成就大业。《易传》认为民众应该受到敬畏,统治者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当限制王权、反身修德、损上益下、谦对万民、德主刑辅。《易传》把养贤视为效法天道的必然之举,养贤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国家管理是否成功。与《周易》古经相比《易传》的德治思想有了更为系统化的发展,而教化则是德治思想得以最终实现的最重要的实践过程。“易与天地准”,“穷理尽性以至于性命”,《易传》指导人们了解天道,使人的行为遵循天道的规范,以天地之大德为最高追求来规范与提高人们的道德境界,同时也是德治思想所要遵循的最根本的依据,“天人合一”是《易传》德治思想的终极追求。德治思想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其极强的实践性。春秋时期,在孔子眼中是“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时代。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纷纷探索治世救世之路,拨乱反正、安邦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共同追求,儒家也希望找到有效之策来挽救“礼崩乐坏”的现实和恢复混乱的社会秩序。《易传》接续《周易》古经,继续讲忧患治国之道,《易传》视忧患意识为立国长久的重要政治智慧。只是《易传》的语言风格与《周易》古经己经有了明显的差异,孔子及其后学的使命感、紧迫感蕴涵在《易传》的德治思想之中,相对于《周易》古经卦爻辞中德治思想的危而隐,《易传》德治思想的表达是直抒胸臆的,《易传》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卫国以德”的立国之策。西周王朝被儒家描绘为礼乐文明昌盛的理想时代,儒家以继承和弘扬周之礼乐文化为己任,对“天”的主宰亦即道德之义尤为关注,这在《易传》中更是深有体现。《易传》本着推天道以立人道的天人合一这一基本理论基础,研究与探索治邦安国之道、治乱兴衰的社会政治规律,而《易传》也反复强调其理论体系的履践性如“成务”、“大业”、“吉凶”等,也就是《系辞传》所云:“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己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这实际上就是指易学在实现国家与社会政治理想方面的具体实践性,而且《易传》的实践性要求是高于儒家其他典籍之上的。孔子及其弟子周游列国游说诸侯,以“克己复礼”为己任,推行其以德治思想为核心的治国方略,虽各路诸侯无一真正信服与实践,虽然儒家德治思想、治国方略在春秋战国时期没有真正实践于治国理民,但儒家对德治思想的探索使渊源于周初的德治思想更为完备与系统化,为西汉时儒家德治思想真正服务和实践于治国理民做好了坚实的准备。《易传》所构建的天人关系及对德治思想之探索为历代王朝之治国理政提供了与时俱进地的、因势乘变的理论上、思想上、哲学上的支持。汉代易学与《易传》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易传》是汉代易学的主要思想基础与理论依据,汉代易学的主流是以“卦气说”为核心内容的象数易学。汉代易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与政治的密切结合,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结合体现出易学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极强实践性。易学既明天道又切人事,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结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参与了汉代新的统治秩序的构建。武帝时期,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基本形成,与这种局面相适应的统治思想呼之欲出,汉代将五经列为官方认可的大经大法,实际上开启了最高统治者“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新的政治运行模式。二是基于天人感应、阴阳灾变的神道设教体系的建立。天人之际、阴阳灾变学说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士大夫阶层可借助“天意”来限制君权、匡救时弊。而《周易》象数易学与阴阳灾变学说合流,作为解释“天意”理论强有力的支持,重塑了新时代的政治伦理道德思想体系,这种蕴涵着丰富德治思想的政治伦理道德思想,以“天意”的名义履践德治思想,对统治者修德标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神道设教不仅仅是对民众的教化,更重视对统治阶级的警示。三是即使在东汉末年之黑暗统治时期,易学仍不放弃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东汉末年是圣君贤臣皆无的真空时代,经学则成为统治阶级欺世盗名、谋取私利的工具,如此黑暗环境下注经派象数易学的鼎盛发展证明易学仍不放弃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东汉易学家尊崇易学圣贤的思想,致力于对《周易》经传文本的的整理和文辞的注释,探究《周易》经传的原始本意,力图重现先王、圣贤的易学思想及其治世之用。四是本于天道的德治思想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天人关系的思想体系自始至终就是《周易》古经特别是《易传》最为本质、最为核心的思想精髓。汉代易学的天人之学承继于《易传》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并继续发扬光大,使易学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更臻于完善,此与汉代独尊儒术之确立不无关系,也与两汉的政治需要相适应。天人合一、天人和谐有序是《易传》德治思想实践的终极目标。弘扬易学是宋代儒学复兴运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历朝历代中,宋朝集中了最多的贤臣,宋儒排斥佛老的“全身苟圣”、“弃道而忘天下国家”的风气,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和“以忧患之心,思忧患之故”的人文情怀是宋儒的突出追求。大多数的宋代易学名家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点,他们同时也是治国理政的实际参与者、实践者,即亦儒亦吏,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程颐和苏轼等是主要代表。宋代易学家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基于内圣外王思想指导下的实现王道之治的治国理政架构,易学的本质就是要开示开物成务之道,以程颐为代表的宋代易学家认为实现经世外王的王道之治包括三个重要因素:君圣、臣贤与典法。在致力于妥善解决内圣与外王的关系问题上,宋代的易学家各有所偏重,李觐、欧阳修和司马光重外王轻内圣,苏轼则偏重内圣轻于外王,周敦颐和邵雍虽致力于内圣与外王的有机统一但没有实现真正的贯通。二程先生集邵雍、张载和周敦颐等探索成果之大成,致力于对“明体达用”的进一步探索,致力于追求理与事的结合,其易学思想的核心归结为“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周敦颐是宋代易学从“达用”转到“明体”的关键人物,北宋五子中,程颐长期置身于政治旋涡的中心,其一生经历了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和徽宗五朝,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自然有着切身的体会,以程颐为代表的宋代易学家们对内圣外王理想治世模式的追求是执着的,对“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外王事业是坚持不懈的,对经世外王之路的探索是深入的,对君主无意圣王和臣僚互为朋党之残酷现实是无奈和忧患的,实践上的磨难阻止不了宋儒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内圣与外王体用相依的完整的思想体系,明体者崇德,达用者广业,在易学德治思想体系的构建上,致力于从进德到修业、从内圣到外王的真正贯通。宋代易学家对《周易》经传德治实践的探索达到了先秦以后诸朝之顶峰,致力于实现进德与修业、内圣与外王的贯通,相对于汉唐对《周易》经世致用的看重,宋代易学家们更致力于阐发天人性命的贯通,更看重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夏商周三代,文化一脉相承,有损益有维新,“德”的概念在传承中不断维新。历朝历代自周开创的维新传统没有断绝,各朝各代皆力图将三代开创的文化传统与本朝实际相结合,有传承又着意于创造适合当世的新文化,文化传承与维新的过程中一直维系的核心思想就是德治。周人将“德”确定为构建政权合法性的核心要素和政权转换之根本依据,从而奠定了德治思想的基础,此思想传至后世,绵延不绝,并历久弥新。儒家思想体系的总追求是以达于德为中心,儒家德治思想体系肇始于《周易》古经和周初先王,完善于《易传》等儒家典籍,弘扬于历代儒家。本于天道的内圣外王是儒家德治思想体系的实践性归宿,内圣外王与《易传》所推崇的进德修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一脉相承的。内圣、进德、厚德载物是本于天道的形上的道德追求,外王、修业、自强不息是在道德追求指引下的德治实践。肇始于易学的儒家德治思想的内涵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组成部分:遵循天道的以人为本的伦理道德作为政治的基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修齐治平、以民为本、德主刑辅、富民安人等等则是具体的德治知行合一之实践;而教化则是德治思想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实践过程,既包括了进德与内圣的过程,也包括了修业与外王的过程。德治思想及其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有其局限性,历朝历代处于不同的统治目的,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各有不同,《史记》中对当时朝廷的提倡儒术,常用一个“饰”字来描述,指出儒术在很多状态下仅仅用来作专制政治的装饰之用。也有统治者有“泛道德化”的倾向,认为道德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还有一种倾向是从德治走向了人治。德治思想及其实践局限性的原因既包括儒家自身的因素也包括后世统治者的因素。从儒家来说,后世儒家可能是认识到了先秦儒家的教训,即春秋战国时期没有一个诸侯国真正地实践过儒家的德治思想,后世儒家处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重新处理了儒家与统治者的关系,即从先秦儒家的劝谏统治者发展到后世儒家的顺应统治者。如果走向了人治的方向,则德治的实践就会过多地依赖最高管理者之“德”,如果最高管理者不贤无德,那德治思想的真正实践是不可能完成的。从维系社会、治国理民的角度来看,道德教化不是德治的全部,德治与法治也不是并行的互不干涉的两套体系,德治与法治同为政治的两翼,二者是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治理。当然,德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德治思想的内涵是与时俱进的,对德治思想内涵的探讨是永远具有价值而且是永无止境的。
张卓[5](2020)在《董仲舒与汉代主流意识形态》文中研究说明意识形态的主要作用在于对某种制度的辩护或批判,而主流意识形态即统治思想则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建构起来的观念上层建筑。汉代是继秦“二世”而亡之后建立的一个延续400多年、强大的“大一统”封建王朝。汉王朝的强大和长时间延续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董仲舒推动“独尊儒术”并为汉代统治者提供了一个以儒学为核心的主流意识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深入研究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的形成和衍化,揭示董仲舒对汉代主流意识形成的作用,从一个个案的分析获得对主流意识形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吸取经验与教训,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从三个维度对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经历了一个从汉初黄老之学到儒学复兴的演变过程。汉初统治者适应时代的需要,选择了黄老思想为其统治思想,实行“无为而治”的政治策略;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的建议,推动了儒学的复兴,使儒学替代黄老之学成为新的统治思想。汉代儒学的复兴有其历史的原因,包括儒学自身的生命力、汉代儒学与其他学派的相互作用、汉代儒生们的传承与发展、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推动等等。其次,董仲舒主要从“天”论、“天人感应”论、“君权神授”论等方面对汉代政治制度合法性进行了论证,从“三统三正”、“天不变道亦不变”、“德主刑辅”等方面对汉代政治秩序进行了设计,从“三纲五常”、“正谊不谋利”、“承天意善中民之性”等方面对汉代伦常秩序和价值体系进行了建构,并由此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系统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系。第三,以董仲舒思想体系为核心的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的确立,不仅对汉代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来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为汉代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前提、为社会秩序的整合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价值和信仰体系。
周亚楠[6](2020)在《“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文中认为在法律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次的发展都将定格为历史。中国法律文化的建设进程与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密切相关,且中国古代产生的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本就是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不断追溯过去,展望未来,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每一次的进步,这样才能够不断提高水准获得人类更多地法律实践的经验,为当今社会的法律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借鉴模式。而在诸多的优秀法律思想理论中,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便极具代表性,数千年前的统治者以德政来统摄天下,以慎罚来指导法律适用,这无疑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是一个重大突破。不仅如此,这一思想对于历史上的其他法律思想理论的产生及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制建设进程都产生了非常显着的影响。所以,对这一思想学说进行更进一步探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文章主要是从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对“明德慎罚”思想内容及内涵的阐述。从“明德慎罚”产生的历史条件出发,探究这一思想产生的历史原因及这一思想学说所包括的思想内容与思想内涵分别是什么,到最后对这一思想的特点和时代意义进行归纳分析。以此对其本质有所理解和把握。第二部分是介绍“明德慎罚”思想产生以后对中国古代法制思想所产生的影响。分别对西周之后儒家的“德治”思想,以及秦汉、唐宋、明清等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制思想展开论述,让读者更深一层理解这一思想学说的价值影响。第三部分主要围绕“明德慎罚”思想对历朝历代法制实践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入手,尤其以西周、秦汉为重点,对唐宋、明清则为简略探究。追溯这一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价值体现。而最后一部分则联系实际,剖析这一思想在当代治国理政和法治建设中的价值指导作用。此外,文章通过对相关学术资料的整理及收集发现,对“明德慎罚”这一思想所进行的研究大多数以局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着某一个时期、某一部古典文献或某一位历史人物为着手点进行探究,而本文旨在从宏观上对这一思想进行整体把握,从思想的孕育到思想的确立、成熟、发展,再到该思想理论对各个朝代的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最后对当代的借鉴意义,都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虽不能做到细致入微,但仍可以使读者对这一思想有较为清晰的了解,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对“明德慎罚”这一思想进行合理的定位与思考。
邹鹏[7](2020)在《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其概念内涵、结构、代表性内容和发展方向等要点问题。本文认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有独特的内涵和结构体系,其代表性话语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为更好的发挥法治话语的作用,可以从逻辑规则、体系思维和话语形式内容等角度探索对其完善。本文首先阐释研究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缘起,以此作为论文第一章。本文认为,法治话语是法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获得话语权的基础。法治话语的意义体现其为法治建设提供支撑、指引和保障。“法治”的话语在中国有一个发展和流变的过程。从“百家争鸣”“经学时代”到近代“法治”的话语嬗变,不同时期的话语反映出相应的意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法治话语发展进入了全新时代。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法治“16字方针”到“全面依法治国”,不同阶段的话语反映法治建设的成效及对于法治理解的深入。在发展过程中,当代中国法治话语需要关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话语的体系建设还有完善空间,二是话语发展的路径需要深入探寻,三是话语传播的世界面向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凝练研究缘起和问题后,本文对法治话语的理论基础和含义进行解读,以此作为论文第二章。本章从理论入手,尝试总结三代话语理论,对福柯、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等具有代表性三位思想家、哲学家关于话语的观点进行整理,总结话语具有权力性、规范性、知识性、持续性、实践性等特征。结合话语理论,参考法律话语、法学话语、政治(学)话语等各类专业话语的含义、特征以及国内学界对于法治话语概念的阐释,本文将法治话语理解为对法治建设实践和内在规律进行的反映、凝练与应用(表述),基于法治现象(决策和实施)产生的意识反映的语言表达,为蕴含主观思想的话语系统,具有权力性、知识性、指引性、实践性等特征。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是法治话语在当代的展现。从建构上说,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来源于当代法治建设的客观实施和内在规律,是基于当代中国情况的专业话语体系,是反映法治建设意识内容和回应问题的表达。笔者认为,法治话语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类型,狭义法治话语是广义法治话语的基础。在分析法治话语理论以及含义之后,本文力图从结构层面去认识法治话语,以此作为本文第三章。本文认为,法治话语具有形意结构体系。语言(实践)维度视为法治话语的“形”,思想维度视为法治话语的“意”。对于“形”,主要是指话语的外部形式,即法治的语言及其表述,可以从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来审视。宏观上,法治话语体系分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维度。微观上,分为法治词语、语句和语篇。对于“意”,主要是话语的内部理念,内化在中国法治话语之中的,基于中国法治建设目标和经验形成的,具有指导、支撑、推动作用的思想。法治话语理念是一种系统的思想观念体系,应当具备融贯性特征,反映思想与语言的辩证协同关系,体现将法律作为修辞的追求和意识形态立场。内部理念由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社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等构成,对于话语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为了更好的实现自身功能,法治话语“形意”结构应当具备较好的融贯性。作为语言和思想,“形意不二”应当是法治话语在实践中的基本形态。为对法治话语进行更加聚焦研究,本文选取十八大后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七个话语表述进行解读和阐释,以此作为论文第四章。在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中,代表性话语是基础,其他话语可以理解为对代表性话语的阐释、评述和解读。本文认为,代表性话语之间存在关联性,共同阐释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微观路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法治的战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战略实施的具体方式,是关键招数之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强调法治对于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关键招数之二,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明确了改革和法治的协同关系,是关键招数之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强调法律和道德的协同关系,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是关键招数之四。以法治话语含义、特征、结构体系以及代表性话语所蕴含的知识为支撑,本文讨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发展方向,以此为论文第五章。本文认为,中国法治话语发展具有包容性和“后发法治”优势。依托中国法治优势,展望新时代法治话语发展方向可以是:在逻辑层面上完善法治话语体系建设;探索融贯古今中西资源的法治话语发展路径;基于问题导向,完善法治话语形式与内容。具体来说:一是尊重和彰显法治话语的逻辑。在发挥逻辑作用上,首先是对法律的解释和评述应当符合逻辑,其次是对法治话语核心表述的设计应当符合逻辑,最后是对法治话语核心表述的解释和评述应当符合逻辑。二是坚持法律至上的体系思维。在立足于体系思维发展完善法治话语过程中,首先要审慎把握话语体系的开放标准。其次要用好法律方法论,包括用好法律修辞、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最后要推动道德话语和法治话语有机融合。三是全面完善话语方式,科学充实话语内容。在完善话语方式方面,要创新表达方式,提升话语影响;要优化不同类型法治话语表达;要把握差异,尊重话语言说规律;要立足专业思维推动话语发展;要加强中国原创意义法治话语的诠释、翻译和传播。在科学充实话语内容方面,要精准外引西方法治话语资源;要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吸收;要彰显法治话语专业性、知识性和权利性特征;要注重中国民间法话语资源吸收;要加强话语内外体系要素融合。
李光岩[8](2020)在《董仲舒德刑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董仲舒是西汉时期着名的思想家,是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思想上承孔孟,下启朱熹,对我国封建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西汉初期,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刚刚结束,上层政权建立还不够成熟,董仲舒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充分认识到残暴统治下严刑峻法的危害。董仲舒在继承先秦儒家和汉初诸儒德治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德主刑辅”主张,其德主刑辅思想的内涵是“阳德阴刑”、“任德不任刑”、“德礼为本,政刑为用”。本文围绕董仲舒德刑思想主要从三个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董仲舒德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时代背景主要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方面;经济上,虽然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社会财富有所增加,但是贫富差距悬殊,财富主要集中在地主豪强手中,广大农民依旧处于贫困生活之中,社会呈现出“国富民荒”的现状。政治上,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诸侯实力强大,各诸侯国长期“分封割据”,威胁中央集权统治。文化上,出现了“百家共存、各派斗争”的现象,各家各派都希望新生的政权能以自己的理论主张为治国思想,为此各家各派也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思想渊源方面,其德治思想主要来源于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先秦儒家的“德”“礼”思想,汉初诸儒“德治”思想。第二部探讨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价值。主要内容总结为三个方面,从阴阳观下论证了其“德主刑辅”思想以及从儒家德治基础上论证其“任徳不任刑”思想,最后在德刑关系方面主要包括“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德刑关系。特点主要从分析董仲舒德刑思想与其他思想家德治思想的不同之处入手,主要包括从阴阳观的角度论证“德主刑辅”的合理性,德教的关键之处在于“正君”,“人情”与“法理”两者之间相协调三个方面。最后,系统的分析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既把握好其优秀内涵,又认清这一思想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了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当代启示。西汉初期,董仲舒德刑思想一方面缓解了阶级矛盾,解决了秦王朝遗留的许多历史问题,巩固了汉初统治,并且为后世处理德治与法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的发展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道德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等这些问题都可以借鉴董仲舒的德刑思想加以解决。
赖雪梅[9](2019)在《“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05方案”实施以来,“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为一门课程,然而实际教学效果与“方案”拟定的初衷存在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现象,为解除“基础”课教师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门课中认知上的困惑,促进教材到教学的有效转化,本文探究了“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体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剖析了“基础”课教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张皮”现象,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系统设计“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体系,并以此进行实践验证。从理论层面而言,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整合于“基础”课当中,不仅是因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需要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有机融合,更是因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学理上的联系,这是促成“基础”课诞生的最根本的缘由。中国从古代到现代社会治理中的德治与法治从未分离的实践,进一步验证了“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为一体的合法性。系统梳理和澄清“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有助于提升“基础”课的理论深度,增强课程学术魅力。从现实层面而言,基于前述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的考证,针对当前“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两张皮”现象,提出系统的教学实施建议,全方位推进“基础”课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立体化改革,力促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化,真正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研究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研究的缘起、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习近平主席对青年人提出了“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要求,中宣部“05方案”设计的“基础”课的主要任务就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但是,“基础”课的教学实施现状与“方案”拟定的初衷存在很大差距:一线教师对“基础”课诞生和实施产生了巨大的困惑,不能很好地理解“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通性,因而在教学中出现了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分而治之”的“两张皮”现象。为了帮助一线教师打通对“基础”课学理认知上的困惑,使其认识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价值趋同性、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一致性,学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但不够系统和深入,且对“基础”一线教师的困惑不具有针对性,因此,本文直接探究“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于一体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剖析“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实施现状及其成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系统设计“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路径,并进行实践验证,希望借此帮助“基础”课一线教师解除学理困惑,为增强“基础”课教育教学实效性提供方法和途径上的借鉴。第二部分,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这一部分首先对“基础”课、“德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法制教育”这几个关键词语进行阐释和界定。在继承和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理论渊源进行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同源性、同质性、价值趋同性和互补性差异的理论是“基础”课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在一门课程中的内在学理依据。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参考。中国德法相济的历史传统形成了“明德慎罚”、“德主刑辅、礼法合治”等德法融合的思想也为“基础”课的产生和发展也起到重要的理论奠基作用。这部分研究将为实现“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提供坚实的理论和历史基础。第三部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实需要及其维度。从现实来看,道德与法律作为观念的意识形态和制度意识形态,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建立共同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现实基础之上。“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结合正是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与实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此部分的深度分析有助于巩固和加强一线教师对“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建立有效的认同感。第四部分,“基础”课教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状分析。承担“基础”课教学的一线教师由于学科背景的差异和教学的惯性导致他们对“基础”课诞生和实施产生巨大的困惑,不能很好地理解“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通性,在教学中不能将“05方案”的指导精神贯彻到位,从而出现了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分而治之”的“两张皮”现象,体现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诸多方面。唯有透析“基础”课教学“两张皮”问题及其成因,才能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第五部分,“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进对策与实践。本部分是论文的核心,也是课题创新价值的集中所在。基于前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理、历史和现实依据的考察和分析,针对当前“基础”课教学当中存在的“两张皮”问题及其成因,提出系统的实施建议,并进行实践验证,全方位推进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到教学考核的立体化改革,力促“基础”课教材体系到教学体系的科学转化,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
奚欢[10](2019)在《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当下,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然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基本问题。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汲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丰富的刑教思想,以便于更好地为犯罪预防控制体系构建服务。这不仅是个具有挑战的实践研究,还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研究。自犯罪产生之日起,人类便在不停歇的与之进行斗争。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外各国学者均对该系列问题的解决做出过诸多努力,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观点和理论。当然,从战略角度上来看,治理犯罪效益最高的手段是预防。文章主要探析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联系。在国家治道方略上,“教化”一直是基本的实践模式。在“德”与“刑”之间,教化实践并非只是德治的专属途径,在法治之中也存在着深刻教化目的,由此形成独特的“以刑辅教,刑教一体”的刑教思想。不难发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刑教思想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犯罪预防理念。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围绕主旨,文章从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发掘出刑教思想中关于犯罪预防控制的内容和理论,进而正确认识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之间的联系。目前有关“刑教思想”的研究相当少,仅仅在论及儒家教化之道时有所涉及。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刑教思想理论实质的分析和研究,在探讨我国传统刑教思想及其方式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刑教思想”的概念,即我国在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国家治理过程中所包含的法律教化思想。接着通过对比分析刑教与教化的关系,认为刑教在儒家治国理政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反作用于教化本身。然后通过对中国古代主要时期的刑教思想发展的归纳,总结出其发展规律。在研究我国古代刑教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的同时,对其理论内核“德主刑辅”进行研讨。通过对“德主刑辅”思想观点的来源进行学术史的梳理和儒家思想中“德”与“刑”的关系重新分析研究,总结出“德主刑辅”中的“德”和“刑”的关系并非以往认为的,是治道手段的主次关系,而是治道层次间的关联关系。为了更好地掌握传统刑教思想中蕴含着的犯罪预防控制理念,对我国传统刑教思想社会控制功能的考察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了解中国古代重要时期利用刑教思想对犯罪预防控制方法产生的具体影响,就如何在当下对刑教思想之精髓进行有效地扬弃继承和转化创新进行了思考。由于民众对优秀传统法文化的认同和承袭,使我们讨论刑教思想古为今用成为可能。汲取传统刑教思想的精髓,实现传统刑教思想与我国社会现实更好地契合,尤其是发挥刑教思想在犯罪防控方面的作用,进而彻底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是价值转换的目的所在。文章最后,从当下我国预防犯罪的实际出发,探讨了如何将刑教思想融入当代犯罪防控体系的构建中。在分析了传统刑教思想与现代犯罪预防犯罪理论存在着契合的基础上,从我国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实然状态出发,论述了在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出现以及正在发生的犯罪防控措施。并对此进行了反思和总结。最后从传统里走出来归纳出当前犯罪防控应如何体现刑教思想。综上,从现代刑法的规范学角度出发,研究古代中国教化伦理思维对刑事法治规范思维的渗透,从中发掘传统刑教思想中的精神实质,此举对我们在研究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创新之时,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
二、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及其与中国法治与德治的现实对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及其与中国法治与德治的现实对话(论文提纲范文)
(1)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 |
二、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的德礼与政刑问题及其根源 |
(一)法治权威的缺失:德治与法治 |
1. 法律规则更替的周期性长。 |
2. 法律控制范围的有限性。 |
3. 法律的特殊性作用被忽视。 |
(二)德治价值引导的失灵:德治与法治 |
1. 德治的抽象性。 |
2. 德治主体的差异性。 |
3. 德治缺乏刚性约束力。 |
(三)社会交易成本的攀升:德治与法治 |
1. 执法过程中的信任危机。 |
2. 德治领域中的征信问题。 |
3. 传统制度机制的阻碍。 |
4. 旧思想观念的羁绊。 |
(四)搭便车行为:德治与法治 |
1. 法律的真空边界。 |
2. 道德红线的边缘。 |
3. 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
(五)关系失衡的危机:德治与法治 |
1. 二元对立中的矛盾。 |
2.“德主刑辅”还是“刑主德辅”。 |
3.“德法共治”的畛域不分。 |
三、借鉴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优化当前国家治理 |
四、结语 |
(3)今文《尚书》汉字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天”及敬天文化 |
第一节 “天”字的形义演变 |
第二节 今文《尚书》“天”的意义 |
一、自然之天: 天空 |
二、神化之天: 老天、天庭 |
三、意志之天: 天意、天命 |
四、其他之天: 天然、大 |
第三节 敬天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影响 |
一、敬天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敬天文化的历史影响 |
小结 |
第二章 “德”及明德文化 |
第一节 “德”字的形义演变 |
第二节 今文《尚书》“德”的意义 |
一、“德”之本义: 升、登 |
二、“德”之假借义: 道德 |
三、“德”之褒义化: 美善 |
四、“德”之外化: 德政、贤人 |
第三节 明德文化的主要内容及规范升华 |
一、《尚书》明德思想是我国尚德文化的源头 |
二、《尚书》明德文化的主要内容 |
三、《尚书》明德文化的规范升华 |
小结 |
第三章 “罚”及慎罚文化 |
第一节“罚”字的形义演变 |
第二节 今文《尚书》“罚”的意义 |
一、罪 |
二、罚金 |
三、惩罚 |
四、刑罚 |
第三节 慎罚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历史影响 |
一、慎罚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慎罚文化的历史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民”及保民文化 |
第一节 “民”字的形义演变 |
第二节 今文《尚书》“民”的意义 |
一、庶民 |
二、臣民 |
三、人 |
第三节 保民文化的主要内容及形成原因 |
一、保民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保民文化的形成原因 |
小结 |
第五章 “酒”及饮酒文化 |
第一节 “酒”字的形义演变 |
第二节 今文《尚书》“酒”的意义 |
一、乙醇饮料 |
二、饮酒 |
第三节 周初“酒”的双面内涵及周公禁酒的人文理性 |
一、周初“酒”的双面内涵 |
二、周公禁酒的人文理性 |
小结 |
第六章 《尚书》经典训诂的文化嬗变 |
第一节 从天治到人治关注点的明显变化 |
第二节 对自然之法关注度逐渐降低的变化 |
第三节 对民心民意关注度显着增强的变化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今文《尚书》中“天”字出现情况一览表 |
附录二: 今文《尚书》中“德”字出现情况一览表 |
附录三: 今文《尚书》中“罚”字出现情况一览表 |
附录四: 今文《尚书》中“民”字出现情况一览表 |
附录五: 今文《尚书》中“酒”字出现情况一览表 |
附录六: 今文《尚书》中“天”“德”“罚”“民”“酒”字经典训诂示例一览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的意义 |
二 《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情况综述 |
三 本文的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德”与殷周之际王权合法性的构建 |
一“政治上革命,文化上维新”,周对殷商的继承与发展 |
(一) 法先王 |
(二) 周承殷制 |
(三) 盛德必百世祀 |
二 商周人神关系的演变与周初的人文觉醒 |
(一) 巫觋政治 |
(二) 商人的鬼神观 |
(三) 从卜与筮的差异看商周人神关系的变化 |
三 “德”是影响王权合法性的核心因素 |
(一) 殷商并非无德 |
(二) 殷鉴与保民思想 |
(三) 周人天命思想中的“德性基因” |
(四) 周人对王权合法性的认识 |
第二章 《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 |
一 《周易》是王者之书 |
(一) 关于《周易》古经作者及成书时间的争论 |
(二) 关于《周易》古经哲理性的争论 |
(三) 关于《周易》“德义”思想的疑问 |
(四) 《周易》是指导治国理政实践的政典 |
二 《周易》古经的“德”释义与民本思想 |
(一) “孚”信于民,利涉大川 |
(二) 损上益下,让利于民 |
(三) 履谦有终,亲比万民 |
(四) 小惩大诫,教民明耻 |
三 以修德为核心的忧患意识 |
(一) 诸卦初爻蕴涵的忧患意识 |
(二) 忧患之时,修德为本 |
四 德位相配 |
(一) “天命靡常”与“以德配天” |
(二) 以德配位 |
第三章 《易传》的德治思想 |
一 从孔子易学观的转变看《易传》的以“德”释易 |
(一) 孔子与《周易》的关系 |
(二) 从帛书《易传》看孔子易学观的转变 |
(三) 《易传》对《周易》古经的德性诠释 |
二 德治的依据——天地之德 |
(一) 《易》与天地准之“天” |
(二) 天地之大德曰生 |
三 《易传》的民本思想 |
(一) 劳民劝相 |
(二) 裒多益寡,施禄及下 |
(三)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
(四) 德主刑辅 |
四 《易传》的教化思想 |
(一) 神道设教 |
(二) 《彖传》的教化思想 |
(三) 《象传》的教化思想 |
五 《易传》的修德思想 |
(一) 《易传》认为《易经》是圣人以“德”治天下之书 |
(二) 从《系辞传》“三陈九德”看“修德” |
(三) 损上益下,修德思想发端于对王权的限制 |
六 《易传》德治思想的终极追求 |
(一) 顺天应人 |
(二) 天人合一 |
第四章 《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的政治实践 |
一 “礼崩乐坏”时代,《易传》对恢复社会秩序的探索 |
二 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紧密结合 |
(一) 易学与汉代统治秩序的构建 |
(二) 易学与汉代的神道设教 |
(三) 东汉易学家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 |
(四) 本于天道的德治思想的构建 |
三 宋代易学的政治实践 |
(一) 教化是德治思想最重要的实践过程 |
(二) 内圣外王与进德修业是一脉相承 |
(三) 宋代易学对“内圣”的追求和“外王”的实践 |
第五章 德治思想的实践意义和局限性 |
一 德治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易经》,是为廉吏谋修身,非为贪官谋私利 |
(二) 重视“关键少数”的道德建设引领作用 |
(三) 文王克商方略对当下内政外交的借鉴意义 |
二 德治思想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一) 古籍 |
(二) 现代着作 |
(三) 相关论文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相关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董仲舒与汉代主流意识形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从黄老之学到儒学的复兴 |
第一节 汉初的黄老之学 |
一、“无为而治”及其实践成效 |
二、“无为而治”的消极影响 |
第二节 武帝时期儒学的复兴 |
一、儒学自身的生命力 |
二、儒学与其他学派的相互作用 |
三、儒生们对儒学的传承与发展 |
四、董仲舒“独尊儒术”的推动 |
第二章 董仲舒对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 |
第一节 对政治制度合法性论证 |
一、“天”论 |
二、“天人感应”论 |
三、“君权神授”论 |
第二节 对政治秩序的设计 |
一、“三统循环”论 |
二、“天不变道亦不变”论 |
三、“德主刑辅”论 |
第三节 对伦常秩序的建构 |
一、“三纲五常”的伦理观 |
二、“正谊不谋利”的价值观 |
三、“王承天意善中民之性”的王道教化论 |
第三章 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确立的意义 |
第一节 维护君主统治地位,稳定国家统治根基 |
第二节 引领教化约束之法,实现社会有序发展 |
第三节 整合社会价值观念,发展民族精神信仰 |
结语:汉代主流意识形态确立对后世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6)“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历史分析法 |
三 实证分析法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可能的创新 |
一 基本思路 |
二 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与内涵 |
第一节 “明德慎罚”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
一 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 |
二 从“以德配天”到“明德慎罚” |
第二节 “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与内涵 |
一 “明德慎罚”思想内容 |
二 “明德慎罚”思想内涵 |
第三节 “明德慎罚”思想的特点和时代意义 |
一 “明德慎罚”思想的特点 |
二 “明德慎罚”思想的时代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明德慎罚”对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第一节 在“明德慎罚”思想基础上所形成的儒家“德治”思想 |
一 “为政以德”的德治思想 |
二 “以德服人”的王道思想 |
第二节 “明德慎罚”对秦汉法制思想之影响 |
一 对秦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二 对汉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第三节 “明德慎罚”对唐宋明清法制思想之影响 |
一 唐宋时期之“德本刑用”思想 |
二 明清时期之“明刑弼教”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明德慎罚”对中国古代法制实践的影响 |
第一节 “明德慎罚”对西周法制之影响 |
一 预防犯罪 |
二 恤刑、省刑制度 |
三 “中正”、“慎罚”之刑法原则 |
第二节 “明德慎罚”对秦汉法制之影响 |
一 “明德慎罚”对秦代法制之影响 |
二 “明德慎罚”对汉代法制之影响 |
第三节 “明德慎罚”对唐宋、明清法制之影响 |
一 “明德慎罚”对唐宋法制之影响 |
二 “明德慎罚”对明清法制之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明德慎罚”思想的启示 |
第一节 与当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联系 |
一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 |
二 “明德慎罚”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体现 |
第二节 对当今法治建设的启示 |
一 有效处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打击犯罪的关系 |
二 不断协调打击犯罪与教育服刑人员的关系 |
三 正确调整我国相关刑罚体系设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7)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研究缘起 |
第一节 法治话语:为何研究 |
一、法治话语为擘划法治图景提供支撑 |
二、法治话语为法治建设提供指引和规范 |
三、法治话语为推动法治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
第二节 演化与转向:法治的中国话语流变 |
一、近代以前中国“法治”的话语变迁 |
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演进 |
三、话语发展的转向与变化 |
第三节 问题与思考:法治话语的研究指向 |
一、话语体系的建设存在完善空间 |
二、话语发展的路径需要深入探寻 |
三、话语传播的世界面向需要持续强化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治话语的理论基础及含义解读 |
第一节 话语的理论 |
一、话语理论的代际发展 |
二、代表性观点:福柯、维特根斯坦与哈贝马斯 |
三、话语的属性及其含义 |
第二节 法治话语的含义 |
一、相关概念比较 |
二、相关概念的评述 |
三、法治话语的含义 |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 |
一、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建构逻辑 |
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实践特征 |
三、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类型思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治话语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形” |
一、“形”的含义:外部形式 |
二、对宏观结构的分析 |
三、对微观结构的解读 |
第二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意” |
一、“意”的含义:内部理念 |
二、内部理念的特征 |
三、内部理念的要素 |
第三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结构融贯性 |
一、结构融贯性的含义 |
二、结构融贯性的要求 |
三、结构融贯性的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代中国代表性法治话语诠释 |
第一节 全面依法治国 |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话语内涵 |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话语功能 |
第二节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一、“新十六字方针”的话语意蕴 |
二、“新十六字方针”的话语功能 |
第三节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一、“一体建设”的“形意”解读 |
二、“一体建设”的话语功能 |
第四节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一、权力监督的话语内涵阐发 |
二、权力监督话语的意义 |
第五节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话语分析 |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战略阐释 |
第六节 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
一、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话语释义 |
二、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话语效果 |
第七节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 |
一、法治与德治话语结合的特征 |
二、德治与法治话语结合的作用 |
第八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发展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发展方向 |
一、法治话语发展的特点和优势 |
二、法治话语的发展方向 |
第二节 尊重和彰显法治话语的逻辑 |
一、逻辑之于法治话语的功能 |
二、法治话语的逻辑准则 |
第三节 坚持法律至上的体系思维 |
一、体系思维对于法治话语发展的意义 |
二、审慎把握话语体系的开放标准 |
三、立足法律方法论完善和发挥法治话语功能 |
四、推动道德话语和法治话语有机融合 |
第四节 全面完善话语方式,科学充实话语内容 |
一、全面完善法治话语方式 |
二、科学充实法治话语内容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结语: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董仲舒德刑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理由和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1.国内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2.国外对此问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目标、方法和创新之处 |
1、研究目标 |
2、研究方法 |
3、创新之处 |
一、董仲舒德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思想渊源 |
(一)董仲舒德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1.西汉“国富民荒”的经济基础 |
2.西汉“分封割据”的政治基础 |
3.西汉“百家共存,各派斗争”的文化基础 |
(二)董仲舒德刑思想产生的理论渊源 |
1.周公“明德慎罚”思想 |
2.先秦儒家“德”“礼”思想 |
3.汉初诸儒的德治思想 |
二、董仲舒德刑思想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价值 |
(一)董仲舒德刑思想的主要内容 |
1.宇宙论下的“阳德阴刑” |
2.儒家德治基础上的“任徳不任刑” |
3.“德礼为本,政刑为用”的德刑关系 |
(二)董仲舒德刑思想的特点 |
1.宇宙观基础上的德主刑辅 |
2.天命论下的“正君”思想 |
3.人情与法理相协调 |
(三)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历史价值 |
1.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
2.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
三、董仲舒德刑思想的当代启示 |
(一)新时代社会现代化发展的挑战 |
1.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
2.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
3.新时代推进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
(二)董仲舒德刑思想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启示 |
1.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2.正确处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
3.建立公正严明的赏罚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1.参考书目 |
2.参考文章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致谢 |
(9)“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关研究及评析 |
1.2.2 国内关于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关研究及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基本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基本思路 |
第2章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相关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概念界定 |
2.1.1 “基础”课的概念及其由来 |
2.1.2 德育与道德教育 |
2.1.3 法制教育与法治教育 |
2.1.4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 |
2.3 西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理论 |
2.4 中国古代礼法并用、德法兼治的思想 |
第3章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实需要及维度 |
3.1 经济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3.1.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 |
3.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
3.2 政治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3.2.1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道德维度 |
3.2.2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法治维度 |
3.3 文化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3.3.1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
3.3.2 浓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3.4 社会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3.4.1 道德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石 |
3.4.2 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 |
3.5 生态建设维度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需要 |
3.5.1 生态文明建设要与道德建设相融合、相统一 |
3.5.2 生态文明建设须建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
第4章 “基础”课中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现状分析 |
4.1 教学理念分析 |
4.1.1 “基础”课现有的教学理念及存在的问题 |
4.1.2 构建新的“基础”课教学理念 |
4.2 教学方法分析 |
4.2.1 专题式教学法 |
4.2.2 案例教学法 |
4.2.3 合作学习法 |
4.2.4 服务性学习法 |
4.2.5 研究式教学法 |
4.3 实践教学分析 |
4.3.1 “基础”课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
4.3.2 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分析与思考 |
4.4 教学考核分析 |
4.4.1 “基础”课考评现状分析 |
4.4.2 “基础”课有效考核评价策略 |
第5章 “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改进对策与实践 |
5.1 教学实施原则 |
5.2 教学整体设计 |
5.2.1 “基础”课专题设计的目标 |
5.2.2 “基础”课专题设计内容与方法 |
5.2.3 “基础”课考核方式设计 |
5.3 教学实践案例 |
5.3.1 教学内容解析 |
5.3.2 学生学情诊断 |
5.3.3 教学目标分析 |
5.3.4 教学策略分析 |
5.3.5 教学流程 |
5.3.6 课堂实录 |
5.4 教学效果分析 |
结语创新体制机制,助力有机融合的落地落小落实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一)国内硏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现实实践意义 |
第一章 传统刑教思想的理论实质 |
第一节 传统刑教思想的内涵 |
一、传统刑教思想的概念 |
二、刑教与教化的关系 |
三、传统刑教思想的内涵 |
第二节 我国古代刑教思想的发展规律 |
一、惩罚为主,预防为辅 |
二、儒法合一,礼法并用 |
三、法与时转,治与世定 |
第三节 古代刑教思想的理论内核 |
一、作为刑教思想理论内核的“德主刑辅” |
二、“德主刑辅”的德刑关系反思 |
三、“德主刑辅”在社会治理中的意义 |
第二章 古代刑教思想社会控制功能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一、加强普法教育 |
二、要求吏民学法 |
第二节 重刑防罪,儒法相融 |
一、推行连坐之法与保甲法 |
二、儒法相融的刑法思想 |
第三节 文学法律结合,家规乡约配合 |
一、戏曲小说中的刑教思想 |
二、家规、乡约与国法相配合 |
第三章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现代价值转换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历史作用 |
一、培养个体的人格精神 |
二、规范个体的行为 |
三、维护社会的稳定 |
四、推动社会的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古为今用的转换前提 |
一、伦理教化与法律治理共融 |
二、符合中国刑法文化环境 |
第三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现代价值转换实现路径 |
一、重视个体间的交流 |
二、加强刑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三、注重刑教实践的细节 |
第四章 刑教思想对当代犯罪防控体系构建的启示 |
第一节 传统刑教思想与现代预防犯罪理念的契合 |
一、“心向善”与现代的犯罪心理预防 |
二、“化其习”与现代的法治环境预防 |
三、“以法防罪”与现代的立法、司法预防 |
第二节 我国犯罪预防控制体系之现状 |
一、不定期“严打”的部署 |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出现 |
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发展 |
第三节 对当下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反思 |
一、对待犯罪需理性 |
二、制定犯罪对策要理性 |
三、犯罪预防控制中刑法的谦抑性 |
四、个人自由之保护是犯罪预防控制的核心价值 |
五、犯罪预防控制理论之总结 |
第四节 借鉴传统刑教思想推动现代犯罪预防多元化发展 |
一、新时代的以吏为师和以法为教 |
二、刑教思想的日常化 |
三、多位一体的综合预防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孔子的“德主刑辅”思想及其与中国法治与德治的现实对话(论文参考文献)
- [1]孔子论德礼与政刑之关系对中国国家治理的启示[J]. 王海兴.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9)
- [2]先秦儒家德刑观及其现实价值研究[D]. 孙晓梅. 山东师范大学, 2021
- [3]今文《尚书》汉字文化研究[D]. 翟明女. 扬州大学, 2020
- [4]《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D]. 李圣强. 山东大学, 2020(12)
- [5]董仲舒与汉代主流意识形态[D]. 张卓. 西北师范大学, 2020(12)
- [6]“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D]. 周亚楠. 郑州大学, 2020(02)
- [7]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D]. 邹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8]董仲舒德刑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李光岩.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9)
- [9]“基础”课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的教学研究[D]. 赖雪梅.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6)
- [10]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D]. 奚欢. 南京工业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