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王相翠[1](2021)在《建筑业税务风险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降税减费行动的大力开展,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税务监督体系的改进,企业面临越来越良好的税务环境。现如今,企业的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企业要想解决税务风险这个问题,则需要研究导致税务风险发生的原因,并从企业税务风险的原因出发找到解决的路径。一般而言,纳税人不遵从税法或者对税法理解不透彻以及外部税务环境的紧张都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一旦企业发生税务风险,则该企业失去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其企业名誉也会受到的质疑,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灾难,因此企业的税务风险及其影响因素就成为了个人、企业甚至社会研究的内容。近年来,建筑行业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对国民经济具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其行业所缴纳的税收也逐年递增,在国家的总税收收入中占据较大的比重。本文首先将以2016-2019年的58家上市建筑业企业为样本,选取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周转率、资本密集度、企业经营时间等因素来研究建筑行业的税务风险;其次,以博弈论、期望函数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阐述了总资产周转率对税务风险的影响、负债水平的高低对税务风险的影响、经营时间与企业规模对税务风险的影响;进一步,综合运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因素展开研究;最后,在实证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建筑业的融资能力、固定资产投资、互相交流借鉴和提高纳税人风险意识以及税收筹划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建筑业企业规模越大,税务风险就越强;总资产周转率越快,税务风险就越大;资本密集度越大,税务风险就越大;另外,建筑业企业的经营时间越久,税务风险就越小;建筑企业的负债越多,建筑业的税务风险就越小。
姜莎[2](2020)在《企业税收负担对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作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建筑业具有建筑地点频繁搬迁、提供就业机会多、建设周期长、所需资金多等特点。建筑业从初步发展到不断成熟的过程中,对我国生产总值的贡献巨大,对创造社会财富起到了巨大作用。近年来各种国际合作模式的提出更是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为我国建筑业开拓了更大的市场,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税收政策作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经济的手段对建筑业发展的影响也极为显着,自全面“营改增”和减税降负政策实施以来,建筑业企业承担的税负一直备受大众关注,研究建筑业的税收负担是十分有必要的。论文将建筑业企业的税收负担分为流转税税负和所得税税负,首先分别分析了流转税税负、所得税税负对建筑业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机理;然后选取了影响建筑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的10个指标,运用因子分析法计算出综合的企业经营绩效;最后选取企业整体实际税负、流转税税负、所得税税负为解释变量,固定资产增长率、相对营业成本、企业规模、净利润增长率以及银行借款率为控制变量选取,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变量间的关系。通过研究,论文得出如下结论:一、企业整体实际税负与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呈显着的负相关关系;二、企业流转税税负与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呈不显着的正相关关系;三、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呈显着的负相关关系。鉴于上述结论,论文在最后提出了一些优化建筑业企业税收负担的建议。
林立泉[3](2020)在《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继续教育是关系建筑业行业、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建筑业从业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快建筑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加快建筑业发展转型,提高建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手段。随着建筑业发展形势情况的变化,如何制定和调整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加强建筑业人才的培养已成为影响和推动福建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分析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而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方法。本文首先阐述本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围绕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制度体系构建、培训方式、资金保障、改革措施等进行文献综述,提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建筑产业现代化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对从业人员素质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其次,在分析福建省建筑业发展及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状况的基础上,运用系统理论分析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运行体系并进行SWOT分析,结合对福建省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等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问卷调查与研究,对照福建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分析本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相关原因。随后,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继续教育经验进行了归纳梳理,提出借鉴国外加强继续教育法律保障、贯彻终身教育学习理念、提供教育经费保障等继续教育开展成功经验改进我国的继续教育发展模式。最后,针对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四个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照本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围绕加强法律和经费保障、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行执业实名制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等提出相关对策,并就改进调整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模式提出建议,为加强福建省建筑业人才素质培养提供参考。
刘刚[4](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齐向坤[5](2019)在《基于物元可拓学的建筑业企业负担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水平对行业的推动影响巨大。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企业始终以低利润率经营,企业负担居高不下,建筑业发展活力受到不利影响。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陆续推出多项减负措施,但目前无法对减负效果及企业负担的变化实现合理判断,学术界对于建筑业企业负担评价的相关研究较少。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负担评价体系,需要对企业负担等级进行全面合理的划分,直观地体现各项负担的变化,以优化减负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建筑业企业的发展积极性,推动建筑业更具活力地稳步发展。本文首先开展了对建筑业企业负担构成的研究,分两个步骤进行,先通过文献阅读,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完成企业负担的初始分类。然后利用问卷调查了解当前建筑业企业的员工对自身负担的判断,通过因子分析验证初始分类的合理性,最后将建筑业企业负担构成分为营业成本上涨负担、费用缴纳负担及市场环境负担三项。然后进行建筑业企业负担物元评价模型的构建,先根据因子分析结果选定评价指标,然后结合问卷数据,利用定额标准法计算各指标域值范围,完成等级划分,再利用熵值法计算指标权重,完成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最后结合可拓理论确定待评物元、经典域、节域与关联函数,分别计算各子指标、分指标及综合全指标与不同等级的关联度,确定评价等级,完成物元评价模型的构建与求解。最后本文完成实证分析的研究,利用物元评价模型进行企业负担评价。本文选取发展较为平稳但注册类型不同的两个企业作为实证案例,先完成指标数据的处理与单一子指标关联度的计算。然后依据物元评价模型,计算分指标与综合全指标关联度,确定负担等级。最后结合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减负对策与建议。
赖蒙[6](2019)在《NCSJ公司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始数十年来,各行各业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建筑企业的市场已趋于饱和,粗放式的发展已经越来越不符合时代要求,人们对高质量、高标准的追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国际高技术水平建筑企业在中国市场的融入也给国内传统施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建筑行业面临新一轮的优胜劣汰。国家也推出一系列新政策对建筑行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NCSJ公司是江西省传统的施工承包企业,已经有50多年的历史,曾经获得两次“鲁班奖”荣誉称号,连续十年获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建筑业绩辉煌。面对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日益竞争的施工市场,NCSJ公司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面对内忧外患,制定一个适合其发展的、合理的发展战略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本论文研究的核心。本文通过研究企业国内外战略管理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NCSJ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企业领导进行对企业的访谈,再利用EFE矩阵进行企业外部环境分析、利用IFE矩阵进行企业内部环境分析,最后对企业进行SWOT系统分析,提出NCSJ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得出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方案和保障措施,为其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NCSJ公司作为江西省中小型国有控股建筑企业,其发展战略研究对全国处于升级转型的建筑企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赵惠珍,倪稞,王要武,金玲,李晓东,徐亚军[7](2017)在《2017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历经数年打磨的权威行业发展报告,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统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统计局、商务部的有关数据,经过细致梳理和深入分析而成的,得到业界人士的广泛认可,并成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企业研究发展战略必不可少的参考资料。本刊首发,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
李鹏程[8](2016)在《基于偏离—份额的东北三省建筑业竞争力研究》文中认为东北三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具备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坚实的工业基础。目前中央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纳入到中国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中,为东北三省经济再次腾飞铺平了道路,也赋予东北地区极大发展潜力。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探索东北三省建筑业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以东北三省建筑业产出为切入点,运用偏离-份额定量分析方法,对东北三省建筑业结构效应和区域效应进行分析。运用偏离-份额分析法基本原理,将总偏离分量定义为各省建筑业根据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按比例分配,各省建筑业规模发生的变化,即全国增长效应(Nij);将结构偏离分量定义为全国建筑业增长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差异引起的各省建筑业增长相对于全国标准所产生的偏差,即产业结构效应(Pij);将区域竞争力偏离分量定义为各省建筑业增长额分解的剩余部分,即各省建筑业增长速度与全国建筑业增长速度的差别引起的偏差,即区域份额效应(Dij),以区域竞争力偏离分量的大小作为衡量竞争力强弱的主要指标。运用偏离-份额分析法,可直观地反映出东北三省建筑业内部结构和竞争力水平对本地区建筑业增长的贡献情况;同时也可以看出东三省建筑业内部结构合理性和建筑业竞争力强弱。有助于有关部门准确把握东北三省建筑业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有的放矢地制定促进建筑业发展方针政策。通过定量计算,得出东北三省建筑业增长主要获益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建筑业区域竞争力不强,建筑业各行业内部结构有待优化等结论。提出东北三省为促进建筑业稳定和良性的发展,应从总量优势向效益优势转变;根据自身的特点,适当调整建筑业内部结构;剖析自身发展的不足,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发展的计划和措施。
杜兴华[9](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张煜帆[10](2015)在《广东省建筑业经济地位评估与技术效率计量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近年来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步伐的进程,作为基础型产业的建筑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建筑业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本课题针对广东省建筑业发展环境、经济地位和技术效率进行研究,对于提升其竞争力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论文的主要成果包括:(1)基于行业生命周期理论,通过Logistic增长模型和Gompertz曲线模型对19492013年中国建筑业的行业生命周期阶段进行识别。发现观测期内,建筑业经历了行业生命周期的的初创期阶段、成长期阶段和成熟前期阶段。目前,建筑业依然保持着一定的增长势头。(2)视中国建筑业为一个由经济、规模和技术构成的完整生态系统,基于生态位理论的生态位评价模型对20072012年期间31个省市自治区建筑业的生态位进行评价研究。广东省建筑业综合生态位(0.0390)排名第10。其中,规模生态位(0.0442)排名第6,经济生态位(0.0400)排名第9,技术生态位(0.0329)排名第12。由此可见,广东省建筑业区域竞争力一般,虽然拥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优势,但与其它建筑业强省相比,规模、经济和技术水平还是较为落后,尤其是技术水平相对不高。(3)构建广东省建筑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模型并计量建筑业与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发现广东省建筑业增加值与地区生产总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线性相关性。建筑业对地区整体经济的平均贡献力度为2.94%,平均贡献率为18.52%,推动力系数为0.199,推动力强度0.3796。在各行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广东省建筑业所占的比例份额较大,但贡献力量却相对较为薄弱。(4)利用投入产出法的Leontief矩阵,对广东省建筑业与其它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计量。广东省建筑业对42产业部门的综合直接消耗系数和综合完全消耗系数分别为0.7614和2.3948。综合直接分配系数和综合完全分配系数分别为0.0129和0.0251。环向直接关联系数和环向完全关联系数的总和分别为0.7744和2.4199。影响力系数为1.21,感应度系数为0.41。综合分析得出广东省建筑业对其它产业部门虽有较强的需求拉动作用,但供给推动作用却较弱。(5)通过改进型Cobb-Douglas生产函数定量分析广东省建筑业的资本、劳动力和综合技术三个基本要素。资本投入对总产值影响的弹性系数为0.0438,而劳动力投入对总产值影响的弹性系数达0.9562。劳动力投入对建筑业总产值的影响显着高于资本投入的影响。全要素生产率均值水平为10.89%。表明在一定程度上,广东省建筑业仍然处于劳动密集型发展阶段。(6)在改良传统DEA和超效率DEA的基础上构建三阶段DEA非参数计量经济模型,对广东省21个地级市建筑业的生产效率进行研究。发现在剥离外部环境和随机误差因素的影响后,广东省21地市建筑业的超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整体平均水平由分别由原来的0.754、0.704、和0.783降低为0.725、0.697、和0.775,而纯技术效率整体水平却由原来的0.899升高到0.900。超效率的变异系数(0.268)大于技术效率的变异系数(0.217),规模效率的变异系数(0.208)大于纯技术效率的变异系数(0.116)。说明广东省建筑业受产业外部因素的影响较显着。综合以上分析,发现广东省建筑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良好,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济优势,同时伴随着一定的竞争压力。建筑业与第二产业的发展互动最为紧密,仍然以高物质、高能源消耗的发展模式为主。资本要素相对缺乏,劳动力要素表现一般,全要素生产率呈现出的良好状态,但资本、劳动和综合生产技术三要素相互协调度低。各地市建筑业技术效率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因此,建议广东省政府积极倡导和落实低物耗低能耗的绿色施工,不断加大建筑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扩大规模。建筑业应充分利用国内建筑业发展的大好环境,努力提升建筑业区域竞争能力,持续加强建筑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论文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综合性,其研究思路、数据采集处理、指标甄别筛选和模型修正改进对其它省区建筑业的经济贡献及生产技术效率评价具有借鉴作用。
二、2003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建筑业税务风险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实证分析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建筑业税务风险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税务风险的相关概念 |
2.1.1 税务风险的定义 |
2.1.2 税务风险的分类 |
2.2 建筑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
2.2.1 建筑业税务风险概念 |
2.2.2 建筑业税务风险的衡量指标 |
2.3 理论基础 |
2.3.1 博弈论 |
2.3.2 期望效用函数理论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小结 |
第3章 建筑业税务风险的现状 |
3.1 建筑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现状 |
3.1.1 建筑业增值税的税务政策 |
3.1.2 建筑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点 |
3.2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现状 |
3.2.1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政策 |
3.2.2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
3.3 建筑业其他税种税务风险现状 |
3.4 小结 |
第4章 建筑业税务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建筑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因素 |
4.1.1 企业规模 |
4.1.2 资产负债率 |
4.1.3 总资产周转率 |
4.1.4 资本密集度 |
4.1.5 经营年限 |
4.1.6 其他因素 |
4.2 实证分析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4.2.2 参数设定与模型构建 |
4.2.3 描述性统计 |
4.2.4 相关性检验 |
4.2.5 回归分析 |
4.2.6 稳健性检验 |
4.2.7 结论 |
4.3 小结 |
第5章 防范建筑业税务风险的对策建议 |
5.1 通过合理债务融资降低税务风险 |
5.2 通过合理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降低税务风险 |
5.3 加强与其他企业的交流降低税务风险 |
5.4 通过提高纳税人意识降低税务风险 |
5.5 通过提高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企业税收负担对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第2章 税收负担与经营绩效概述 |
2.1 税收负担 |
2.1.1 税收负担的定义 |
2.1.2 税收负担的衡量 |
2.1.3 税收效应理论 |
2.2 经营绩效 |
2.2.1 单一指标绩效评估 |
2.2.2 综合指标绩效评估 |
2.3 税收负担影响建筑业企业经营绩效的机理分析 |
2.3.1 税收负担影响建筑业企业经营绩效的机理 |
2.3.2 税收负担影响建筑业企业经营绩效的路径 |
第3章 建筑企业现状分析 |
3.1 建筑业概述 |
3.1.1 建筑业范畴及特点 |
3.1.2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3.1.3 建筑业的发展现状 |
3.1.4 建筑业税负考察 |
3.2 建筑业涉及的主要税种 |
3.2.1 增值税 |
3.2.2 企业所得税 |
3.2.3 其他税种 |
3.3 建筑业企业存在的税负问题 |
3.3.1 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负涉及的问题 |
3.3.2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负涉及的问题 |
第4章 税收负担影响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实证分析 |
4.1 构建模型 |
4.1.1 研究假设 |
4.1.2 数据来源 |
4.1.3 变量的选取 |
4.1.4 构建模型 |
4.2 因子分析法计算企业经营绩效 |
4.2.1 KMO和 Bartlett检验 |
4.2.2 公因子数目的确定 |
4.2.3 公因子的解释命名 |
4.2.4 因子得分的求解 |
4.2.5 建筑业上市公司企业经营绩效的综合得分 |
4.3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 回归结果分析 |
4.4.1 整体实际税负与经营绩效的回归分析 |
4.4.2 流转税税负与经营绩效的回归分析 |
4.4.3 所得税税负与经营绩效的回归分析 |
第5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改进措施与建议 |
5.2.1 企业方面 |
5.2.2 政府方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建筑产业现代化内涵与特征 |
2.1.1 建筑产业现代化内涵 |
2.1.2 建筑产业现代化特征 |
2.1.3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必然趋势 |
2.2 建筑产业现代化与从业人员素质发展 |
2.2.1 建筑产业现代化人才培养相关研究 |
2.2.2 建筑产业现代化对从业人员素质发展要求 |
2.3 系统工程理论 |
第3章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福建省建筑业发展和从业人员队伍现状 |
3.1.1 福建省建筑业总体概况 |
3.1.2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队伍情况 |
3.1.2.1 专业技术队伍情况 |
3.1.2.2 建筑工人队伍情况 |
3.1.3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情况分析 |
3.1.4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途径 |
3.1.5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实施问卷调查 |
3.2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系统分析 |
3.2.1 目标体系 |
3.2.2 政策体系 |
3.2.3 模式体系 |
3.2.4 激励机制 |
3.2.5 SWOT分析 |
3.3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内部培训实践探索 |
3.3.1 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自主培训考核的探索 |
3.3.2 建筑业企业开展自主培训考核的经验 |
3.4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4.1 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
3.4.2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落实导致培训缺乏保障 |
3.4.3 继续教育管理不够规范有序,培训形式单一 |
3.4.4 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尚未形成,人员培训缺乏基础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外继续教育的经验与启示借鉴 |
4.1 美国继续教育经验 |
4.1.1 重视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立法 |
4.1.2 贯彻终身教育理念 |
4.1.3 办学主体多元化,教育对象覆盖面广 |
4.1.4 培训资金保障体系健全 |
4.2 英国继续教育经验 |
4.2.1 重视继续教育法制建设 |
4.2.2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
4.3 德国继续教育经验 |
4.3.1 加强职业培训立法 |
4.3.2 以终身学习发展战略为引导 |
4.3.3 坚持实施双元制 |
4.3.4 教育经费来源多渠道 |
4.4 日本继续教育经验 |
4.4.1 重视继续教育法律保障 |
4.4.2 推动终身学习教育理念 |
4.4.3 政府投入继续教育经费充足 |
4.5 国际劳工组织职业教育MES模式 |
4.6 CBE继续教育模式 |
4.7 国外继续教育经验的启示与借鉴 |
4.7.1 国外继续教育经验的启示 |
4.7.2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借鉴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发展对策与模式改进 |
5.1 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发展对策 |
5.1.1 加强继续教育法治保障和经费保障 |
5.1.2 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培训机制保障 |
5.1.3 完善教育监管机制规范管理秩序 |
5.1.4 推行执业实名制奠定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基础 |
5.2 调整改进福建省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模式 |
5.2.1 以技能目标模式促进个性化成长 |
5.2.2 以内涵主导模式挖掘企业内部潜力 |
5.2.3 以环境促发模式推动信息化建设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之处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建筑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实施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4)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基于物元可拓学的建筑业企业负担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建筑业市场环境研究现状 |
1.3.2 企业负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建筑业企业负担构成与物元可拓学理论分析 |
2.1 基于文献研究的负担类别分析 |
2.1.1 营业成本上涨 |
2.1.2 费用缴纳负担 |
2.1.3 市场环境负担 |
2.2 建筑业企业负担问卷调查 |
2.2.1 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
2.2.2 问卷的回收与整理 |
2.3 基于样本数据分析的负担构成确定 |
2.3.1 样本数据信度检验 |
2.3.2 调查问卷效度检验 |
2.3.3 样本数据因子分析 |
2.4 物元可拓学相关理论 |
2.4.1 物元可拓学基本概念 |
2.4.2 物元可拓学的适用性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业企业负担物元评价模型的构建 |
3.1 物元可拓学的应用思路 |
3.1.1 物元模型构建的原则 |
3.1.2 模型构建的总体思路 |
3.2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1 指标的选取原则 |
3.2.2 评价指标的确立 |
3.2.3 指标域值范围的计算和分级标准的确定 |
3.2.4 指标权重的确定 |
3.3 物元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
3.3.1 待评物元的确定 |
3.3.2 经典域和节域的确定 |
3.3.3 关联函数确定及单指标关联度计算 |
3.3.4 综合指标关联度计算与评价等级确定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筑业企业负担物元评价实证分析 |
4.1 企业概况 |
4.1.1 企业案例A |
4.1.2 企业案例B |
4.2 数据的收集和处理 |
4.2.1 基础数据的收集 |
4.2.2 指标数据的处理 |
4.2.3 单一子指标关联度计算 |
4.3 案例企业负担评价 |
4.3.1 营业成本上涨负担评价 |
4.3.2 费用缴纳负担评价 |
4.3.3 市场环境负担评价 |
4.3.4 综合负担评价 |
4.4 评价结果分析及建议 |
4.4.1 评价结果分析 |
4.4.2 对策与建议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建筑业企业成本与负担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6)NCSJ公司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1.3 行业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实践依据 |
2.1.2 理论依据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文献述评 |
3 研究设计 |
3.1 NCSJ公司概况 |
3.2 访谈研究对象的选取 |
3.3 访谈提纲 |
3.3.1 访谈目的 |
3.3.2 访谈方式 |
3.3.3 提问的提纲 |
3.3.4 访谈的主要内容分析总结 |
4 NCSJ公司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4.1 NCSJ公司同行业分析 |
4.2 NCSJ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4.2.1 机会因素 |
4.2.2 威胁因素 |
4.3 NCSJ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4.3.1 企业优势 |
4.3.2 企业劣势 |
4.4 基于SWOT矩阵的战略问题分析 |
5 NCSJ公司发展战略优化策略 |
5.1 稳固建筑主业,巩固大经营发展战略 |
5.2 进一步深化改制公司改革,加快企业改制步伐 |
5.3 扩充企业注册资本金,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增强市场竞争力 |
5.4 加强资本运营管理,实现资本保值增值 |
5.5 延伸公司产业链,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
5.6 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学习和运用 |
5.7 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版图 |
5.8 着力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实施项目智慧建造 |
5.9 树立人才兴企战略,注重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
结论 |
结论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2017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2017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基本情况 |
(一) 建筑业增加值情况 |
(二) 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产值情况 |
(三) 建筑业从业人数、企业数量和劳动生产率情况 |
(四) 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新签合同额情况 |
(五)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竣工面积情况 |
(六) 对外承包工程情况 |
二、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建筑业基本情况 |
(一) 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 |
(二) 新签合同额情况 |
(三) 各地区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情况 |
(四) 从业人员与劳动生产率情况 |
三、2017年上半年建筑业特、一级资质企业基本情况分析 |
(一) 按专业类别分析 |
1. 有10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8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呈现增长, 2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3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呈现负增长。 |
2. 全部12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3 5 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新签合同额增长, 16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新签合同额出现负增长。 |
3. 有8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6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4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营业收入出现负增长。 |
4. 有11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2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利润总额增长, 1个类别的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和29个类别的专业承包企业利润总额出现负增长。 |
5. 企业应收工程款问题严重, 7类特、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应收工程款增速超10%,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收工程款达1.1万亿元。 |
(二) 按企业资质等级分析 |
(三) 按企业管理关系分析 |
(四) 按企业注册地区分析 |
(五) 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析 |
(8)基于偏离—份额的东北三省建筑业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主要研究方法和遇到的问题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
1.5 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框架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和发展现状 |
2.1 基本概念 |
2.1.1 建筑业 |
2.1.2 偏离-份额法 |
2.1.3 竞争力 |
2.2 相关理论 |
2.2.1 偏离-份额理论 |
2.2.2 区位商理论 |
2.2.3 竞争力理论 |
2.3 东北三省建筑业发展现状 |
2.3.1 我国建筑业发展现状 |
2.3.2 东北三省建筑业发展现状和问题 |
第三章 基于偏离-份额的东北三省建筑业各行业竞争力比较分析 |
3.1 分析原则 |
3.2 模型和数据来源 |
3.3 辽宁省建筑业各行业偏离-份额分析 |
3.3.1 辽宁省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3.2 辽宁省建筑安装业偏离-份额分析 |
3.3.3 辽宁省建筑装饰业偏离-份额分析 |
3.3.4 辽宁省其他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4 吉林省建筑业各行业偏离-份额分析 |
3.4.1 吉林省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4.2 吉林省建筑安装业偏离-份额分析 |
3.4.3 吉林省建筑装饰业偏离-份额分析 |
3.4.4 吉林省其他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5 黑龙江省建筑业各行业偏离-份额分析 |
3.5.1 黑龙江省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5.2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业偏离-份额分析 |
3.5.3 黑龙江省建筑装饰业偏离-份额分析 |
3.5.4 黑龙江省其他建筑业偏离-份额分析 |
3.6 计算结果分析 |
第四章 东北三省建筑业整体竞争力比较分析 |
4.1 模型和数据来源 |
4.2 东北三省建筑业生产总值比较 |
4.3 东北三省建筑业区位商计算分析 |
4.4 东北三省建筑业偏离-份额计算 |
4.4.1 东北三省建筑业总偏离分量比较 |
4.4.2 东北三省建筑业结构偏离分量比较 |
4.4.3 东北三省建筑业竞争力偏离分量比较 |
4.5 计算结果分析 |
第五章 东北三省建筑业竞争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
5.1 政府层面对策建议 |
5.2 企业层面对策建议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课题 |
致谢 |
(9)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10)广东省建筑业经济地位评估与技术效率计量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变量参数定义 |
主要名词及统计指标解释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文献综述 |
2.1 建筑业发展状态文献综述 |
2.2 建筑业经济地位文献综述 |
2.3 建筑业生产效率文献综述 |
2.4 建筑业影响因素及政策文献综述 |
2.5 文献综述及研究趋势分析 |
2.5.1 文献评述 |
2.5.2 研究趋势分析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建筑业行业生命周期分析 |
3.1 行业生命周期理论及计量模型 |
3.1.1 行业生命周期理论 |
3.1.2 Logistic增长模型和Gompertz曲线模型 |
3.2 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3.3 中国建筑业生命周期计量结果 |
3.3.1 Logistic曲线回归计量结果 |
3.3.2 Gompertz曲线回归计量结果 |
3.4 中国建筑业行业生命轨迹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区域建筑业生态位评价 |
4.1 产业生态位理论及计量模型 |
4.1.1 产业生态位理论 |
4.1.2 产业生态位计量模型 |
4.2 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4.3 中国区域建筑业生态位评价结果 |
4.4 中国区域建筑业生态位形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贡献研究 |
5.1 产业贡献理论及计量模型 |
5.2 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5.3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贡献计量结果 |
5.4 广东省建筑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状况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关联研究 |
6.1 产业关联理论及计量模型 |
6.1.1 产业关联理论 |
6.1.2 投入产出模型基本假设 |
6.1.3 投入产出模型 |
6.1.4 产业关联度量方法 |
6.2 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6.3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关联计量结果 |
6.3.1 后向关联 |
6.3.2 前向关联 |
6.3.3 环向关联 |
6.3.4 影响力及感应度 |
6.4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关联状况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广东省建筑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 |
7.1 TFP理论及计量 |
7.2 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7.3 广东省建筑业全要素生产率计量结果 |
7.3.1 改进型Cobb-Douglas生产函数计量结果 |
7.3.2 改进型Cobb-Douglas生产函数修正结果 |
7.3.3 改进型Cobb-Douglas生产函数修正结果有效性检验 |
7.4 广东省建筑业全要素生产率状况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效率研究 |
8.1 DEA和SFA理论及计量模型 |
8.1.1 传统DEA效率模型 |
8.1.2 SFA随机前沿分析 |
8.1.3 三阶段DEA效率度量程序 |
8.2 各类变量指标选取和基础数据采集及处理 |
8.2.1 投入、产出和环境变量指标选取 |
8.2.2 基础数据采集及样本描述性统计 |
8.3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效率计量结果 |
8.3.1 SFA结果 |
8.3.2 各类DEA结果 |
8.4 广东省建筑业产业效率状况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广东省建筑业的发展特点、问题及政策建议 |
9.1 广东省建筑业的发展特点 |
9.2 广东省建筑业存在的问题 |
9.3 广东省建筑业的政策建议 |
9.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2003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建筑业税务风险影响因素研究[D]. 王相翠.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2]企业税收负担对建筑业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D]. 姜莎.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3]建筑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为例[D]. 林立泉. 福建工程学院, 2020(02)
- [4]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5]基于物元可拓学的建筑业企业负担评价研究[D]. 齐向坤.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6]NCSJ公司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D]. 赖蒙. 江西师范大学, 2019(01)
- [7]2017年上半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J]. 赵惠珍,倪稞,王要武,金玲,李晓东,徐亚军. 建筑, 2017(23)
- [8]基于偏离—份额的东北三省建筑业竞争力研究[D]. 李鹏程. 沈阳建筑大学, 2016(03)
- [9]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
- [10]广东省建筑业经济地位评估与技术效率计量比较研究[D]. 张煜帆. 华南理工大学, 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