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胡国宝[1](2017)在《依法治国视域下增强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的方法探讨》文中研究表明文章以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重要性为切入点,结合当前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从心理要素知情信意行层面对当下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在依法治国视域下增强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的方法,如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配合,建立德育与智育、道德与法律互动和整合的机制,以法律为基础保障道德责任行为者的利益,通过实践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等。
卢济健[2](2017)在《法治背景下儒家德治思想面临的困境与出路》文中指出儒家德治思想在治国中的运用并没有取得良好效果。全国上下对法律和道德的功用以及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认识不清,对法治的痴迷和对德治的冷落,存在的德治与法治的悖论、道德的缺陷等都影响着儒家德治思想的发展。德治与法治关系既不是法治至上的独尊关系,也不是并列关系,两种的关系不应该分主次或者单独并列,两者应该是国家治理中功能互相补充、相互结合的统一体。对此,德治的发展应与法治相结合,置于法治背景中,可以通过道德法制化、做好道德教化的工作、发挥法治与德治各自的功能等措施解决儒家德治面临的困境。
左守秋,刘立元[3](2015)在《德治与法治社会功能的差别性及互补性》文中指出德治是运用道德或主要行使道德手段规范人的行为,处理国家事务、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保障社会秩序的治国方略。法治是依据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政治结构,法治依靠外在的强制力和约束力,保证国家社会生活有序进行,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惩恶与扬善相结合,在治理国家中发挥合力作用。
范文雅[4](2013)在《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蓬勃发展,世界各国开放与交流不断加强,越南社会也呈现巨大的发展步伐。世界多种文化的融入使越南传统道德基础受到很大影响,在经济市场背景下面临着被“遗忘”的状况。与此同时,在金钱的诱惑下,为了牟利,很多人不顾一切,甚至犯法。这已给越南社会敲响了道德与法律意识下滑的警钟,作者希望本研究(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研究)可为此提出具有研究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将胡志明思想更好地运用在国家建设事业。虽然已有学者研究胡志明道德、法律思想,但关于其道德与法律关系思想在国家管理中的作用的研究却屈指可数。因为胡志明思想一般经过某些真实的故事,或由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或体现在他与干部及人民的讲话中。几乎没有任何专门文件提到法律或法律及道德之间的关系。因此,收集与研究参考资料并非易事。本研究目的在于考察胡志明关于道德、法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思想。在此基础上提出法律、道德以及两者在越南法权国家建设背景下的结合的重要性。同时作者也提出若干措施以更有效地将其运用到国家管理领域。
刘健美[5](2012)在《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包含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和与中国历史、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德法结合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法结合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和时代相结合的过程,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精华,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传承和体现了德法结合的思想。与以往研究德治与法治及德法结合思想的不同在于,本论文侧重于论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德法结合思想,梳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发展历程,以此来说明德法结合思想对治理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力图对如何更好地实现德法结合,实现怎样的德法结合进行更加系统和深入地探索。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绪论部分重点论述了本课题的研究现状,说明了研究它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及研究方法,并对有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章指出了中国传统的德法结合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德法结合思想是其两大理论渊源,论述了两大理论渊源的内容、实质和意义,并分析了对二者的存异和融合。第三章探讨了毛泽东对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步探索。通过毛泽东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初步探索和同步探索,说明毛泽东思想对德法结合理论的运用,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产生和萌芽时期。第四章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德法结合思想的创新和发展。又分三部分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重点论述了邓小平“一手抓民主法制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的战略体现了他的德法结合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初步形成时期;第二部分主要论述江泽民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正式形成和确立时期;第三部分重点论述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建设,体现新时期的德法结合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提升和完善。第五章主要通过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发展的国情分析和历史经验教训等的分析,阐述我国实行德法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提出了在和谐社会理念下实现更好的德法结合的现实途径和措施,并对德法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前景做一展望。
王红[6](2009)在《我国“德法合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德治、法治及其相互关系在传统和现代有很大不同,是人们一直探讨和争论的问题。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否实现“德法合治”及其如何实现“德法合治”,这不仅是一个极具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需要不断开拓创新的重大实践问题。新时期对这个问题的探明仍然是关乎国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德法合治”方略是一个内容复杂、庞大的系统,主要包括观念、制度、行为、环境等基本要素。对于各个基本要素,学者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所以,本文的重点不是在于重复对各个基本要素的研究,而是在一个比较宏观的层面,探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要“德法合治”,在实践中如何落实“德法合治”的问题。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在对传统德治、现代德治的内涵及其差异,传统法治、现代法治的内涵及其差异进行深刻剖析的基础上,以求对“德法合治”概念给予深刻、全面的理解。第二部分,对我国传统“德法合治”思想的历史沿革进行梳理。客观地说明,我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的历史中存在的传统“德法合治”,构成了现代“德法合治”治国方略的历史、文化背景。第三部分,以我国社会不同发展时期为背景,详细考察了当代我国“德法合治”思想的产生、发展、完善和提升。第四部分,阐明了“德法合治”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道德和法律的逻辑同源性、价值一致性和差异互补性为“德法合治”提供了理论依据,而我国当前正在建设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则为“德法合治”提供了现实基础。第五部分,对“德法合治”在现实上“何以合治”的问题做出了探讨。“德法合治”不会自发实现,实施“德法合治”治国方略,需要不断完善法律对德治的保障;需要努力实现道德对法治的指引;更需要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冯亮[7](2009)在《先秦儒家德治思想探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德治”思想有着悠久的历史。先秦儒家针对社会和治理国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德治”的治国方略,给予道德在国家治理中很重要的地位。本文试图对先秦儒家德治思想进行梳理和评析,以期为当今时代提供一种历史的借鉴。传统儒家的“德治”思想扎根于中国古代的血缘宗法关系之上,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容和结构体系无不刻着当时时代的烙印。儒家德治思想认为,国家的兴衰治乱主要取决于统治阶层,尤其是君主,因而,率先强调君主及统治官吏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但是,君主的地位及国家的稳固又同民众的支持分不开,儒家进一步强调治国要以民为本,君主要爱民、惠民、教民,实行仁政。而且,儒家认识到,“仁政”的实施应该“宽猛相济”,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治理方法,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封建君王的统治。儒家提出的德治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在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首先,儒家德治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特定的历史环境的产物,对于稳定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秩序无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作为儒家德治思想核心和精华的民本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它为改善劳动人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为提高劳动人民在社会中的地位,为改善封建专制主义所造成的黑暗政治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再次,儒家德治思想强调统治者的君德官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统治阶级的无道行为。此外,儒家对道德和法律之间相互关系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合理意义。但是,由于德治思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限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儒家德治思想不可避免地存在历史局限性。首先,在“德治”的实践上,儒家把希望寄托于“圣人之治”,寄托于德、位一体的圣王。主张“德治”,向往“人治”,是儒家“德治”思想的理论误区。其次,儒家民本思想提倡以民为本,重民、爱民,实际上民只是统治者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最后,儒家把道德看得高于一切,重德而轻刑,忽视了法律的社会作用。“以德治国”方略的产生,是在总结古代政治经验,对中国传统德治思想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传统德治思想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重构的。有鉴于此,探讨传统德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不仅丰富了以德治国理论而且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完善有中国特色会主义的治国体系,保持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王秋侠,李国荣[8](2007)在《论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文中指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在国家和社会治理过程中,法治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强制性、稳定性,德治则体现出广泛性、人性化、深入性的特点。当前我国应从三个层面着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一是从源头上,以法治与德治共构国家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秩序,有效化解改革发展中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在现实途径上,要提高公众法制精神,促进道德的秩序化;三是以“治党”和“治政”为关键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梁素弢[9](2005)在《水权市场与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们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危机,水资源匮乏造成的供求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我省乃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过去传统的水资源分配和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出现了城市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挤占农业用水不合理的水资源配置现象,加剧了农用水资源短缺的趋势。河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为了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农用水资源的利用率,缓解我省水资源紧缺压力,就需要变革传统的水资源管理模式。研究如何利用水权、水市场等经济手段来管理我省有限的农用水资源,已成为当前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国外许多国家如美国、澳大利亚等,对于水权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的较早。各国在长期的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符合本国或本地区实际的独特水权制度和水权交易理论,值得我们借鉴。但是,水权制度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社会制度、水资源情况、文化传统紧密相关的,完全模式化的水权制度是不存在的,不能够直接照搬。 目前我国水权理论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水权市场的建设基本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但是水权实践已经超越了理论,近几年来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水权交易活动。本文采用了调研和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当前国内外水权理论研究现状和近几年国内水权交易活动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水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水权理论和经验,结合我国进行的水权实践活动,提出了初始水权分配的原则、程序和模式,并对水权市场的培育和建立做了进一步的探索,丰富了水权理论。通过分析我省农用水资源现状,找出当前水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并基于水权理论,提出适合河北省省情的基于水权理论的农用水资源参与式管理模式,然后将这一理论应用到河北省石津灌区。本文旨在通过对水权理论作进一步研究,寻求农用水资源的有效管理方式,对于实现我省以至于我国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该论文在作者所做课题《水权市场与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行的。
田欣[10](2003)在《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文中研究说明指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统一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必须确定和把握德治与法治本质的同一性,使社会主义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相互渗透,并在内容上分层次对应吸收,在实践中相互支撑、密切配合。
二、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依法治国视域下增强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的方法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的重要性 |
(一) 促进大学生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
(二) 奠定社会存在和发展观念的基础 |
(三) 解决当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着力点 |
(四) 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突破口 |
二、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不足的心理要素层面的原因 |
三、增强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的方法 |
(一) 主导性与主体性相结合, 促进大学生对道德责任知识的理解和领悟 |
(二) 教育与管理相配合, 养成大学生对道德责任知识和教育的情绪体验和情感认同 |
(三) 建立德育与智育、道德与法律互动和整合的机制引导大学生对道德责任知识产生内心信仰 |
(四) 以法律为基础保障道德责任行为者的利益, 促进大学生对道德责任行为产生持之以恒的精神力量 |
(五) 通过实践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养成道德责任行为者的行为一贯性 |
(2)法治背景下儒家德治思想面临的困境与出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治和德治 |
(一) 法治 |
(二) 德治 |
(三) 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
二、法治背景下儒家德治思想面临的困境 |
(一) 对法治的痴迷和对德治的冷落 |
(二) 德治与法治的悖论 |
(三) 道德存在的缺陷 |
(四) 错误的认识 |
(五) 德治思想思维的混乱 |
三、法治背景下儒家德治的出路 |
(一) 道德法制化 |
(二) 做好道德教化的工作 |
(三) 发挥法治与德治各自的功能 |
(3)德治与法治社会功能的差别性及互补性(论文提纲范文)
德治的社会功能与发挥作用机制 |
法治的社会功能与发挥作用机制 |
德治、法治作用机制的差别性和互补性 |
(4)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国家管理 |
1.2.2 法律 |
1.2.3 道德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视角与分析框架 |
1.5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第二章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渊源和理论依据 |
2.1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思想渊源 |
2.2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思想的理论依据 |
2.3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在历史过程的贡献 |
2.3.1 胡志明关于道德思想对越南革命的作用 |
2.3.2 胡志明关于法律思想对越南建设国家的作用 |
第三章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内容 |
3.1 胡志明关于道德的思想 |
3.1.1 “孝于人民”与“做人民公仆”观念 |
3.1.2 道德楷模 |
3.1.3 胡志明建国事业的道德思想 |
3.1.4 集体主义与集体道德 |
3.2 胡志明对法治国家的法律思想 |
3.3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理念 |
3.3.1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 |
3.3.2 法律和道德的辩证关系是发展的动因 |
第四章 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的运用措施 |
4.1 提高法律和道德结合的意义,地位,职能的认识 |
4.1.1 加强国家管理中德法兼治问题科学研究 |
4.1.2 培养资深教师,宣传员队伍 |
4.1.3 逐步转化国家管理中德法兼治内容成一些国家管理过程指导原则 |
4.2 完善法律系统结合巩固和发展国家法权建设条件中进步道德价值 |
4.2.1 建设和完善法律系统 |
4.2.2 保护和发挥民族的美好传统道德观念,淘汰一些落后道德观念 |
4.3 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中道德和法律教育工作 |
4.4 在处理违犯时法律必需联合巩固传统道德价值和社会主义新道德价值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 |
(二)有关概念界定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中国传统的德法结合思想 |
1. 传统“德治”与“法治”的内涵 |
2. 传统“德法结合”思想的主要内容 |
3. 传统“德法结合”思想的实质和意义分析 |
(二)马克思主义的德法结合思想 |
1. 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和法律关系的论述 |
2. 马克思主义德法结合思想的实质和意义分析 |
(三)本章小结 |
二、毛泽东对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步探索 |
(一)坚持人民民主法制思想,要求依法办事 |
(二)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 |
(三)宽严相济的刑事法律思想及政策 |
(四)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线作用 |
(五)指出了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德法结合思想的创新和发展 |
(一)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 |
1. 强调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
2. 提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
3. 强调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
4. 提出了社会主义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强调“两手抓” |
5. 提出了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任务 |
(二)江泽民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 |
1. 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2. 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
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与相结合思想的具体内容 |
(三)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
1. 科学发展观本身蕴含了“德法结合”思想 |
2. 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3.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
四、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的发展的分析和思考 |
(一)要立足于基本国情,立足于更高视野上的德法结合 |
1. 与国情相结合的分析 |
2. 要立足于更高视野下的德法结合 |
(二)要牢记历史,充分认识德法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1. 建国初期我国法制建设道路中的错误和原因分析 |
2. 牢记历史,充分认识到德法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三)实现德法结合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 |
1. 德法结合的实现是一项长期任务分析 |
2. 实现德法结合的现实途径和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6)我国“德法合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相关概念的解析 |
(一) 德治概念 |
1. 德治的一般含义概说 |
2. 传统德治与现代德治的含义界定 |
3. 传统德治与现代德治的差异 |
(二) 法治概念 |
1. 法治的一般含义概说 |
2. 传统法治与现代法治的含义界定 |
3. 传统法治与现代法治的差异 |
(三) “德法合治”的一般含义 |
二、我国“德法合治”的传统解读 |
(一) 西周:“德法合治”思想的缘起 |
(二) 春秋:“德法合治”思想的提出 |
(三) 汉代:“德主刑辅”思想的形成 |
(四) 唐朝:“德法合治”思想的发扬 |
(五) 宋元明清:“德法合治”思想的定型 |
三、我国“德法合治”的现代疏解 |
(一) 探索: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同步 |
1. 毛泽东同志关于道德建设的思想 |
2. 毛泽东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的思想 |
(二) 发展: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 |
1. 邓小平同志关于精神文明的思想 |
2. 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文明的思想 |
(三) 完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 |
1. “依法治国”思想的提出 |
2.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思想的提出 |
(四) 提升:新时期执政战略对“德法合治”的强化 |
1. 科学发展观蕴含了“德法合治” |
2. 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德法合治” |
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德法合治” |
四、我国“德法合治”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 |
(一) “德法合治”的理论依据 |
1. 道德和法律的逻辑同源性 |
2. 道德和法律的价值一致性 |
3. 道德和法律的差异互补性 |
(二) “德法合治”的现实基础 |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2.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的需要 |
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
五、实践“德法合治”的现实路径 |
(一) 不断完善法律对德治的保障 |
1. 道德制度化的积极作用 |
2. 道德制度化的实现方式 |
3. 道德制度化的限度分析 |
(二) 努力实现道德对法治的指引 |
1. 立法的道德维度 |
2. 司法的道德保证 |
3. 守法的道德要求 |
(三) 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 |
1. 以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为基础 |
2. 以崇法信念和道德自律为目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先秦儒家德治思想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意涵 |
1.1 民本之治 |
1.2 仁民之治 |
1.3 贤人之治 |
第二章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社会根源与哲学基础 |
2.1 社会根源 |
2.1.1 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自然经济是传统德治思想的经济基础 |
2.1.2 以传统官僚政治为特征的君主专制制度是传统德治思想的政治基础 |
2.1.3 以宗法等级制度为特征的组织结构是传统德治的社会基础 |
2.2 哲学基础 |
2.2.1 儒家德治思想的价值来源于儒家的天人合一观 |
2.2.2 儒家德治思想的德性基础——儒家的人性观 |
第三章 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
3.1 民本思想与民主政治 |
3.1.1 政权合法性在民 |
3.1.2 民众是国家政权的基础 |
3.1.3 提倡民众参与 |
3.2 仁政与社会主义的富裕平等 |
3.3 依德定礼与社会主义的“善治”“良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8)论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决定二者结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1.法治与德治的同一性及同向性。 |
2.法治与德治的差异性与互补性。 |
3.“法治”与“德治”的互动性与相融性。 |
二、法治与德治的运行机制及其特点 |
1.现代法治的运行机制及其特点。 |
2.现代德治的运行及其特征。 |
三、建立健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制度机制 |
(9)水权市场与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水资源现状 |
1.1.2 河北省水资源现状 |
1.2 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意义 |
1.2.1 必要性 |
1.2.2 研究的可行性与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思路 |
1.3.1 本论文研究内容 |
1.3.2 拟采用的技术思路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水权分配制度综述 |
2.1.1 澳大利亚的水权制度 |
2.1.2 美国的水权制度 |
2.1.3 日本的水权制度 |
2.1.4 智利的水权制度 |
2.1.5 国外水权分配制度小结 |
2.2 国外水权交易现状 |
2.2.1 美国的水权交易 |
2.2.2 智利的水权交易 |
2.2.3 澳大利亚的水权交易 |
2.2.4 国外水权交易小结 |
2.2.5 国外水权市场的形式 |
2.3 国内水权理论研究进展 |
2.3.1 水权的概念 |
2.3.2 水权的特征 |
2.4 国内的水权交易实例及其意义 |
2.4.1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实例 |
2.4.2 漳河上游的跨省有偿调水 |
2.4.3 宁夏、内蒙古自治区的灌溉用水权交易 |
2.4.4 甘肃张掖节水型试点中的灌溉用水权交易 |
2.4.5 国内水权交易小结 |
2.5 我国水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2.5.1 水权尚不明晰 |
2.5.2 水价不合理 |
2.5.3 缺乏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机构 |
2.5.4 缺乏水权分配的具体规定 |
2.5.5 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 |
3 区域初始水权分配 |
3.1 区域水权制度的概念分析 |
3.2 水权的初始分配 |
3.2.1 明晰水权 |
3.2.2 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特征 |
3.2.3 初始水权分配原则 |
3.2.4 初始水权分配的程序 |
3.2.5 水权初始分配的模式 |
3.3 影响水权制度实施的因素 |
4 水权市场的培育和建立 |
4.1 水权市场的涵义 |
4.1.1 水权市场的概念 |
4.1.2 水权市场的性质 |
4.1.3 水权市场的形式 |
4.1.4 水权市场的作用 |
4.2 水权转让 |
4.2.1 水权转让的主要形式 |
4.2.2 水权禁止转让的范围 |
4.2.3 水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
4.2.4 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科学确定水权转让价格及年限 |
4.3 水权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
4.3.1 水权市场法律保障 |
4.3.2 水权交易原则 |
4.3.3 水权交易的程序 |
4.4 水权市场的构建 |
4.4.1 水权市场的基本构造 |
4.4.2 建立水权市场的步骤 |
4.5 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局限性 |
5 基于水权市场的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 |
5.1 国内外农用水资源管理研究 |
5.1.1 国外农用水资源管理 |
5.1.2 国内农用水资源管理现状 |
5.2 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
5.2.1 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浪费并存 |
5.2.2 灌区发展面临困境,严重威胁粮食安全 |
5.2.3 水资源“农转非”严重,水权成为重大问题 |
5.2.4 传统的管水用水机制不合理,水费征收困难 |
5.3 农业水权 |
5.3.1 农业水权的提出 |
5.3.2 农业用水使用权转让补偿机制的建立 |
5.3.3 水权市场中农业水权交易对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
5.4 建立基于水权市场的河北省灌溉用水参与式管理模式 |
5.4.1 改革水的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 |
5.4.2 明晰水权,建立科学农用水指标体系,完善计量设施 |
5.4.3 建立水权市场,促进农用水资源优化配置 |
5.4.4 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推行参与式管理模式 |
6 河北省石津灌区灌溉用水水权管理模式应用 |
6.1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概况 |
6.1.1 石津灌区概况 |
6.1.2 石津灌区组织机构 |
6.1.3 石津灌区水费的收取 |
6.2 建立石津灌区水权管理和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灌溉用水管理新模式 |
6.2.1 建立石津灌区水权转换的市场配置机制的工作流程 |
6.2.2 石津灌区的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过程和原则 |
6.2.3 石津灌区农业水权交易活动的限定 |
6.2.4 石津灌区农业水权交易的制约因素 |
6.2.5 石津灌区农业水权交易意义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结论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作者简历 |
致谢 |
附录 |
《建筑工程经济学》编写人员名单 |
浅谈水力学课程教学改革 |
基于水权理论的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 |
(10)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区别 |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联系 |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二者结合起来的实现机制 |
四、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依法治国视域下增强大学生道德责任教育实效性的方法探讨[J]. 胡国宝.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7(04)
- [2]法治背景下儒家德治思想面临的困境与出路[J]. 卢济健. 智富时代, 2017(04)
- [3]德治与法治社会功能的差别性及互补性[J]. 左守秋,刘立元. 人民论坛, 2015(26)
- [4]胡志明关于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国家管理思想研究[D]. 范文雅. 广西大学, 2013(03)
- [5]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德法结合思想[D]. 刘健美. 渤海大学, 2012(10)
- [6]我国“德法合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王红. 首都师范大学, 2009(10)
- [7]先秦儒家德治思想探究[D]. 冯亮. 湘潭大学, 2009(S2)
- [8]论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J]. 王秋侠,李国荣. 求实, 2007(01)
- [9]水权市场与河北省农用水资源管理研究[D]. 梁素弢. 河北农业大学, 2005(06)
- [10]试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及其结合机制[J]. 田欣.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 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