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公益性服务的边界界定——建立良性的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补偿机制探讨之一(论文文献综述)
蔡威熙[1](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1985年以来的农业水价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始终面临“两难”问题:水价偏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维护成本不足,水价提高会带来农户收入的减少,甚至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相较于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单纯提高农业水价,2016年起全面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调综合施策,试图通过综合运用“一提一补”、“水权交易”等举措破解“两难”问题。本文综合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廓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解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论参照点,揭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激励约束效应;回顾农业水价改革历程和成效,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构建水资源所有者、供水方、用水方三方行为互动分析模型,探析各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理;以山东省的实践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法、聚类分析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进行评价;综合运用Meta方法、PSM方法测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户行为响应情况;构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系统仿真模型,评估改革的效应,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程是在水资源所有者和供水方、用水方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推进的,各主体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农业水价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得到相应保障,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当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构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广泛推行和长久实施的潜在阻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容激励机制的实现,有赖于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的支持,通过将农业节水高价转入工业和城市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性循环。目前农业水权终端交易既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途径有限、计量设施不完善等制度和技术难题,也受到小农户分散经营的限制。应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重点在严重缺水区、农业规模经营区等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探索水权的分解确认、交易形式、交易程序等,逐步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于大部分区域,在农业节水分散于众多的农业用水户的情形下,为了节约水权转换成本,提升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效率,重点探索实行水权回购制度。第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状况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市的改革进展在资金投入、政策实施、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反映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的差异。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量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缺口大,改革任务普遍较重,但农业县区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的地方支持能力不足,改革面积和经费投入失衡。依靠农业水价提升收入补偿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和筹集精准奖补资金目前还难以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数量有限、来源不稳定,资金短缺成为许多地区农业水价改革开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层面应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制度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并探索经济发达区域在政策、资金、工程等方面对口支援。第三,尽管目前改革执行者和承受者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措施总体评价较高,但是对于其核心环节“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制度”的认可度并不高,普遍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依然主要依赖于工程设施建设和国家加大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市场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因而必须继续明确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性定位,加大对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同步配套与改革区域任务、财力相适应的终端计量设施,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供水成本、科学制定供水价格,构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责任明确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分担制度,逐步落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良性运行。第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促进农户节水行为响应。提高水价能够激励农户减少灌溉次数、采用节水技术、改种抗旱品种等节水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提一补”、“水权交易”、“节水奖励”的制度设计,能够在提高农户节水技术采用意愿的同时降低弃灌风险。文化程度、节水技术培训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水价调整和奖补激励,增加农户收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预期效果有更为显着的影响。运用“一提一补”机制引导规模化与专业化节水,一方面,优先支持规模农户发展节水灌溉、参与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集约化、规模化,提升用水效率与产出效益,另一方面,提供灌溉服务补贴,鼓励规模农户为小农户提供灌溉服务,提高灌溉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小农经济结构对节水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推进农地健康流转,增加农业收益,逐步创造农业水价水权交易机制能够发挥有效激励的制度环境。
陈敏[2](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仲德涛[3](2019)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基于理论维度模型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也是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总体规模不高、结构不合理及效率低等问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党和政府的支农力度会越来越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支持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因此,无论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来看,还是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来看,还是从国家发展的战略重点来看,加强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农村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公共产品相比,其还具有多层次性、强外溢性、高依赖性和低效性等特征。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独特属性,客观上要求从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问题和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入手,建立理论维度模型来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进行分析。因此,本研究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包含需求分析、资源配置、多元博弈和效率评价等内容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理论维度模型。该理论维度模型,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搭建了理论分析框架:第一,需求分析是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条件。影响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因素很多,包括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方面,其中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最基本因素,成本分摊、消费意愿及农村社会特征等是影响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重要因素。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由于农村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会使需求者产生“搭便车”的心理,造成需求信息缺失,出现供需双方信息不充分的现象,进而影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均衡。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均衡,就要通过完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和决策机制来准确获得并有效利用需求信息,要根据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轻重缓急来安排需求位序结构,从而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需均衡。第二,优化资源配置是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保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有三种: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农村公共产品自身的特点造成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无法达到预期目标,会产生市场失效。为了解决市场失效,可以依靠政府机制来弥补,但是政府机制配置资源也会出现供给与需求不匹配、资金利用效率低等问题,从而出现政府失效。市场机制做不好的事情,政府机制也不一定能做好,所以要引入社会机制。而社会机制本身也有自身缺陷,会造成社会失效,而要解决社会失效,必须要加强政府供给和引入市场机制。由于市场失效、政府失效和社会失效往往同时存在,因此单靠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很难实现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因此要在健全以有效竞争为手段的市场机制、以公共财政为重点的政府机制和以互利互惠为目标的社会机制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有为、市场有位、社会有效”三方合作的资源配置机制。第三,多元博弈合作共赢是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必要条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博弈就是指各个利益主体(博弈者)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根据各自掌握的信息和其他博弈者的行动,采取相应的行动策略达到预定目标的行为过程。为了满足广大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需求,我国逐渐形成了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其他组织和农民等。虽然各个利益主体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都基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理性决策,但是博弈行为的非合作性会产生集体非理性的博弈结果,即个人的理性决策会产生集体的非理性,进而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困境。要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必须从树立合作共赢的博弈理念、完善博弈主体行为、健全博弈规则及优化博弈机制等方面入手,实现多方博弈共赢的良好局面。第四,效率评价是农村公共产品是否实现有效供给的衡量判断标准。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是以最低的投入或者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最大化,即实现投入与产出比最大化。因此,要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就要优化政府层级、提高政府效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农村公共产品成本;要盘活资源存量、强化监管措施,最大限度的发挥农村公共产品效益。从需求供给的角度来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是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与供给的对比关系。因此,要以需求为导向,以补齐短板为目标,以加强生产型、社会型和生态型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为重点,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从效果目标的角度来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就是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来进行衡量和判断。因此,要明确和构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目标体系,并坚持目标导向,在供给过程中实现供给效果与供给目标相一致。在追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促进公平与效率协调发展。然而,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除了以上四个方面之外,还需要涉及其他方面的改革。配套改革是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必要保障。要通过优化公共财政支出体制、理顺各级公共财政关系和改革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等,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通过加快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及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来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实现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而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要通过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农民组织化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规模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进而降低供给成本,促进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战略抓手。由于制度变迁具有路径依赖效应,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会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和制度变迁的影响。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这是因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有利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目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要从优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公共教育和完善农村社保等三个方面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供给结构,不断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完善和提高,进而助力“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
屈晓娟[4](2018)在《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70%以上的耕地分布在常年灌溉带与不稳定灌溉带,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灌溉依赖性极大。农业一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与“耗水大户”,用水占比达63%。然而我国是全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水平的28.87%,黄河流域用水供求矛盾更为尖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水平的38.43%,农业灌溉用水量却达流域总用水量的73.8%。同时面临水资源时间与空间分布极不均衡、水生态恶化日趋严重等约束,并且随着我国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用水被“挤占”问题凸显。农业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将会直接威胁我国粮食安全战略,威胁13.9亿人的吃饭问题,同时也会掣肘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有序推进。我国农业用水供给匮乏的同时,存在着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尽管经历了多方努力后农业用水效率出现缓慢提升趋势,却仍徘徊在0.53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0.8。五十多年以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探索农业节水改革,试图通过各种节水方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却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常年存在“多输”现象:灌溉设施陈旧、维修缺位,灌溉管理制度不顺畅、管理组织臃肿、水费收入远低于供水成本,农户农业收入低、承担实际水费远高于政府定价,政府连年给予节水补贴,财政负担沉重,这些问题在引黄灌区更为凸显。本文认为,工艺农艺技术创新、灌溉节水方式选择固然比较重要,但最为重要核心的问题是尊重并突出农业水资源利用过程中各利益相关主体“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构建适合国情与水情、行之有效的新型农业节水激励,激励供水主体、用水主体及公众等多重微观主体的内在节水动机,建立畅通灵活的水资源流转市场,配合以明晰长效的政策调控手段,促进水资源高效流转、合理配置,达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相协调一致,方可真正实现有效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产业、经济良性循环,达到人水和谐,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农业现代化推进。本文通过对黄河流域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实证分析,对典型案例陕西省D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存在问题及深层原因剖析,分析各利益相关主体在农业灌溉中不同的利益诉求,为构建节水激励提供生动灵活的现实案例依据。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从农业水资源利用过程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供水单位、用水农户、用水者协会四个利益主体出发,系统构建四个博弈模型,利用经济学优化模型解析各主体节水行为中的利益诉求冲突,为构建节水激励奠定理论推演基础。基于“效价-手段-期望”理论,通过建立有序的农业水权流转市场、制定合理灵活的农业水价体系、界定清晰的水利工程权限、靶向定位的水利专项投资资金、责权明晰的供水单位组织结构、行之有效的用水者协会管理、对用水农户节水行为的奖惩措施等激励工具,从制度创新、改善博弈规则、改变博弈支付值等方面构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以激励利益相关者内生的节水动机,使其由“不合作”向“合作”进化,达到总体的帕累托最优。并从经济、生态、社会公平等多维度出发,基于模糊数学法对陕西省D灌区近年来的农业节水激励绩效进行检验分析,以期增强其适用性、可操作性及普适性。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在于:分析方法的创新,制度创新与节水激励绩效检验视角的创新。(1)分析视角的创新。本文基于经济人“有限理性”,对农业水资源节水过程的主要利益相关主体——政府、灌区供水单位、用水农户、用水者协会进行节水经济行为分析,系统构建了包括政府与供水单位的节水博弈、供水单位与农户的节水博弈、农户与政府的节水博弈、农户之间的节水行为博弈的系统博弈分析模型,利用优化分析模型对各利益相关主体进行分析,找出帕累托最优点。(2)农业节水激励的制度创新。本文将农业节水激励构建与生态文明、农业现代化有机融合,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兴起与土地集约化管理的背景下,结合管理学、心理学相关理论,构建包含政策扶持、制度完善、组织体系、行为规范、乡村文化等多元化的“MVEI”节水激励,不仅实现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而且助力生态文明与农业现代化,达到农业与二三产业、农村与城镇、人与资源的和谐共生目标。(3)农业节水激励绩效检验的创新。本文构建了一个新型的节水激励绩效检验模型,基于政府、供水单位、用水农户及用水者协会四方利益相关者分析视角,选取4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作为校验指标,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从经济、效益、生态、社会公平等维度对构建的节水激励进行绩效检验,以加强其可操作性与可推广性。本文的主要结论:行之有效的激励可以激发每一方利益相关主体的节水动机,促使各方追求自身净收益(净利润)最大化目标趋于协同,达到总体的帕累托最优。在本激励设计中,政府充当水利投资与节水行为“引导者”和“监督者”角色,在对水权、水利工程设施产权界定清晰并制定相关法规前提下,赋予农业水资源供给者与使用者充分的权利,激活其内在节水动机;在确保粮食安全、农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创建一个水权可灵活流转(包括买卖与存贷)、水价可有效反映水资源价值及供需状况、水利工程产权可清晰界定的“有管理的、宽松灵活的”农业水资源市场,充分发挥水市场的调节机制,将农业水资源微观主体的利益诉求与政府的宏观目标协调一致,达到“政府目标-工具性激励-利益相关者节水行动-预期节水效果-水资源合理高效配置”的良性循环。
吴隽雅[5](2018)在《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与规范化构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公私合作制度作为政府提升环境保护绩效和环境服务供给的重要制度,缘起于对环境领域内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资源配置的有限性的深刻反思,体现了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手段来促进环境治理与环境公共服务、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乃至绿色发展的新思维。随着我国环境法理论与实践从环境管制到环境善治的演进,以及当下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形势,环境公私合作的范围和规模开始不断扩大,它在降低环境行政成本、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平衡多元环境利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运用公私合作这一手段来促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当前法治建设的时代性主题,是对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以及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绿色发展等战略目标,所做出的法理回应与制度考量,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鉴于上述考量与认识,本文以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与规范化构造作为具体选题展开内容论述。从实践考察分析到理论探寻求解再到规范构造研究,以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为切入点,结合环境治理与环境公共服务的特殊性,政府环境行政任务和环境行政职能的变化,及中国语境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风险与困境,对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选择、法理透析及规范建构展开研究,以期推动我国环境公私合作法治建设、提升我国环境保护实效。本文除绪论和结语部分外,共有五章。绪论部分首先对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进行说明。与此同时,还对当前理论界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归纳与评析;对本文的研究思路、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本文的创新点进行简要介绍和描述。第一章对公私合作的基本背景与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进行阐述。首先对公私合作的概念及缘起背景进行描述性介绍,并结合公私合作缘起的社会需求与环境问题的特殊性,分析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对当前环境公共需求的契合。其次对环境公私合作的范畴与主要特征进行论述,通过对环境公私合作的主体及范围界定、及其所适用的领域进行划分梳理,明晰本文所研究的环境公私合作的内涵与外延;并对环境公私合作的目标环境公益性、主体合意性和社会关系的复杂性等主要特征进行归纳和梳理。最后对国内外环境公私合作的观念、行动与制度化历程进行描述性介绍,并对比和分析环境公私合作制度与环境治理、环境公共服务及环境服务政府采购的关联及区别。第二章对环境公私合作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法理透析展开论述。通过对环境公私合作制度的理论依据进行归纳梳理,主要包括生态文明理论、合作治理理论和成本效益分析理论,为环境公私合作法治建构提供多元的理论基础体系。并从法理层面分析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正当性与必然性,结合福利行政与契约行政大背景,从现代国家环境行政任务的扩张、合作行政的趋向与行政任务契约化、环境治理模式从“扩权”的管制向“分权”的治理三个层面具体展开论证。第三章对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选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首先从当前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的现实社会需求、政府环境治理与环境公共服务制度化不足及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对于环境行政的功能补强优势等方面分析环境公私合作制度选择的必要性。其次,通过对国外环境公私合作在制度及实践层面的成功经验介绍、国内环境公私合作的适用领域与实践情况等方面阐述环境公私合作制度选择的可行性。第四章对环境公私合作的公(法)私(法)共治与规范路径进行分析探讨。首先,对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分类进行梳理。由于法律关系与特定法律与法律规范体系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对其予以明晰,是对环境公私合作进行法制建构和法治完善的前提。对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内容及涉及的法律规范展开分析,并对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类别予以学理划分。其次,从环境公私合作的公益性目标维护,和环境公私合作的利益互惠出发,对环境公私合作的公法调控与私法调控两种规范路径选择进行分析。并在对现有规范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将环境公私合作的规范路径细化为三类:以监管与监督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公法规范、以公私双方合同制度为核心的私法规范和以保障与救济制度为核心的程序法规范。第五章对环境公私合作的具体规范构造展开详细论述。本章是论文的重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公私合作的监管与监督的公法规范构造。首先从环境公私合作的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方面,对环境公私合作的公法性规范展开分析;其次对环境公私合作制下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规范化需求进行阐释,分析和梳理监督与监管规范化存在的若干关键问题;最后对环境公私合作的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的制度建构进行论述。第二部分,是环境公私合作合同的私法规范构造。首先对环境公私合作合同的合作目的、合作主体、合作对象、合作标准及权责分配进行分析;其次对环境公私合作合同法律性质展开辨析;最后对环境公私合作合同的主体资格与法律地位,利、权、则的具体分配等规范性内容进行论述。第三部分,是环境公私合作保障与救济的程序法规范构造。首先对环境公私合作救济保障的若干问题进行评析,并基于风险防控和损害救济的现实需要明确环境公私合作的程序性规范的适用条件,并对诉外救济制度与诉讼救济制度展开详细论述。最后是结语部分。主要是对前述内容的总结和拓展,同时总结和检讨研究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
默猛进[6](2007)在《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水利工程是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和改善水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内蒙古特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水资源在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极端重要性。水资源短缺和供水能力不足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建国以来,国家投入大量建设资金,群众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修建了大批水利工程,截止“十五”期末,水利固定资产达到151亿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内蒙古现行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短缺、人员臃肿、管理粗放等问题日趋突出,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积病成险、效益衰减,不仅影响着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也给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现行水管体制的种种弊端如不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近年来相继投入巨资新建的大量水利设施也将面临同样的危险。论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展的。论文剖析了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影响。根据经济学等基础理论,对水利资产进行了分类,根据工程受益特性不同,将水利资产分为纯公益性水利资产、准公益性水利资产、经营性水利资产,并分别论述了不同水利资产的经济特性。对其他公益性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了西方国家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体制,对我国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对我国城市公共绿地的管理体制、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和西方国家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其他公益性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成效等对内蒙古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借鉴意义。提出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构想,并分别研究提出了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权责,规范管理;建立纯公益性水利工程耗费补偿制度;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积极推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和实施特殊法人制度。
雷晶,周丽,赵敏[7](2007)在《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文中认为从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特性出发,分析了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过分干预、资产界定不清、管理经费不足、相关政策不完备这些根本原因入手,提出完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建议。
周晓平[8](2007)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制度与治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内外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下,提高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治理绩效,既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又是促进其作为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可持续利用的手段,也是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的有效措施。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就不断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制度创新,工程的治理模式也不断随之改变,但是实践中工程的治理仍然存在种种困境。因此,为了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和解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利用,本文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研究对象,找出其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和提高办法。论文以制度相容为视角,对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治理制度、治理模式以及组织架构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在政府投入减少背景下如何制定有效的治理制度、选择合适的治理模式和构建参与性强的组织架构来达到工程可持续利用目的,以期完善农村公共物品治理理论。论文的大致结构为:首先,对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特性进行分析,指出工程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工程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性;其次,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动态分析利益相关者关系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状况,为目前的既存利益关系进行纵向梳理,并对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的缘由、实践成效和制度冲突进行分析;再次,基于制度相容视角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研究,认为工程治理变迁成功的关键是主要相关正式制度之间以及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兼容性,本文的正式制度层面研究内容是水权制度、水价制度和农村税费改革,非正式制度层面研究内容是农民意识形态和农村社会资本;接着,论文研究了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模式和组织架构,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模式、运行方式和驱动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工程的政府、市场和社会化多中心治理模式,并针对我国专业用水合作组织的缺乏,对我国的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用水者协会进行系统研究;最后在对治理制度和治理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汪斌[9](2007)在《基于项目治理理论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正在发生变化,尤其是具有公益性特征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改革是国家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为了适应市场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近年来主要针对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积极推进专业化改革,许多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征使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成为水利行业中十分关注的问题。本论文以项目治理理论为基础对公益性水利工程内、外部治理结构及其优化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问卷调研进行相关管理体制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论文对我国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的探讨,提出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转型的建议,并运用论文的理论框架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个案分析。 首先,对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项目治理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与项目治理具有内在一致性同时具有其特殊性。项目治理理论体现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和公益性要求,这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前提。项目治理理论决定了公益性水利工程治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部分。 其次,论文分析了内部治理主体,包括政府部门、代建单位、使用单位、承包商等,及其各自的职能安排。认为内部治理机制包括激励机制、信号显示机制、风险机制等。从委托代理理论的角度出发重点分析了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治理的契约关系并提出了优化方案。通过调查分析,研究了代建单位的治理机制,提出了影响代建单位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论文分析了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外部治理机制。其中外部治理主体包括社会公众、政府、竞争性市场,结合调查分析,本文提炼了外部治理主体因素,与理论分析基本吻合。分析了这些主体发挥的主要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 再次,论文分析了传统建设管理体制向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转型。认为建设管理体制转型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项目治理效率的提高。建设管理体制转型的主要特征有:转型的方向是向市场配置转变,转型的过程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转型的手段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提出了代建单位的转变分两部分,其内需要职能和组织形式的转变;其外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撑。 最后,论文运用前面构建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理论框架,分析了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的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转变。突出分析了淮委在建设局的改革试点以及在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积累的经验
金旸[10](2007)在《水利融资的战略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水利融资无论是从资金需求总量、资本结构,还是从融资的效率以及资金配置效率情况看,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资金缺口巨大要求我国水利融资必须稳定现有资金渠道、开辟新的资金渠道,保证水利投资供给。而融资效率以及资金配置效率低下则要求,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的同时,还必须构建科学的水利融资管理机制、合理控制融资风险。但是,由于水利项目具有资金密集、低风险、低盈利等特点,加之要保证水利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政府仍然是水利项目重要的融资主体,财政资金仍然在水利融资中占有主导地位。本文认为政府对水利的财政投入是水利资金投入的主渠道,但政府财政性投入也必须实施创新,实现形式的灵活多样化。第一,政府财政支持体系要创新,应从创新财政投入稳定增长体系、完善财政补偿体系、创新财政信贷体系等多方面着手;第二,创新现有的水利建设基金,创新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模式、增加水利基金的征收对象从而扩大征收规模。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的同时,还必须构建科学的水利融资管理机制,在合理控制融资风险前提下,组合管理好水利资金,并实现可周转资金的合理增值。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重点采用博弈论,系统动力学、回归分析、时间序列、熵值法等分析方法。运用博弈理论,构建一个博弈模型来进一步分析水利融资市场上政府与其他融资主体之间的合作博弈关系;利用二阶段博弈分析模型,分析水利融资中政府违约的内在冲动,利用不完全信息对称博弈模型,分析政府投资水利的资本结构存在多重利益博弈。运用系统动力模型,从国家发展层面辨析水利推动国家战略发展的系统反馈回路,并重点研究融资对水利发展的重要性。做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在不断排除劣解的基础上,寻求相对的满意解。借鉴基础设施供给机制的相关研究,利用数理模型来具体演绎、推导具有排他性的准公益型、非公益型水利设施的有效供给。熵值法是多目标决策理论中,经常采用的方法。熵越大,指标所包含的信息量越小,反之,则越多。本文将利用熵值法确定水利发展、国家协调发展综合评价函数的权重。
二、水利工程公益性服务的边界界定——建立良性的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补偿机制探讨之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水利工程公益性服务的边界界定——建立良性的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补偿机制探讨之一(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户用水行为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农户行为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理论分析 |
2.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 |
2.3.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与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无偿和低价供水阶段(1949-1984 年) |
3.1.2 农业水价改革起步阶段(1985-2005 年) |
3.1.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2006 年以来) |
3.2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
3.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 |
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3.4.1 农业水价改革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 |
3.4.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目标差异 |
3.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4.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分析 |
4.1.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4.1.2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2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及利益保障分析 |
4.2.1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 |
4.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4.2.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4.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 |
4.3.1 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主体评价方法 |
4.3.3 相关主体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2 农户节水技术采用的驱动因素 |
5.2.1 Meta分析的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5.2.2 Meta分析结果 |
5.3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偏好分析 |
5.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行为的影响 |
5.4.1 研究方法 |
5.4.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实证分析 |
5.4.4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仿真模拟 |
6.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型构建 |
6.1.1 确定系统边界及结构 |
6.1.2 建构系统因果关系图 |
6.1.3 绘制存量流量图 |
6.2 变量方程赋值 |
6.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2 指标权重确定及变量方程赋值 |
6.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评价结果分析 |
6.4 情景模拟及仿真结果分析 |
6.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拟 |
6.4.2 各子系统效应仿真模拟 |
6.4.3 模型检验 |
6.4.4 参数情景设置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 |
7.2.2 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 |
7.2.3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分担机制 |
7.2.4 完善“一提一补”机制,提升灌溉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基于理论维度模型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公共产品基本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 |
(三)相关研究文献总结评述 |
三、研究结构和方法 |
(一)研究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可能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分析 |
一、农村公共产品内涵、特征和分类 |
(一)农村公共产品的内涵 |
(二)农村公共产品的特征 |
(三)农村公共产品的分类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理论维度模型 |
(一)理论维度模型的依据 |
(二)理论维度模型的内容 |
(三)理论维度模型的特征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原则 |
(一)满足农村基本公共需要 |
(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
(三)处理好不同主体间关系 |
(四)处理好公平与效率关系 |
(五)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第三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分析 |
一、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和供需均衡分析 |
(一)农村公共产品需求内涵和特征 |
(二)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影响因素 |
(三)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均衡分析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需求信息缺失 |
(一)需求信息缺失导致信息不对称现象 |
(二)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信息缺失的原因 |
(三)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信息缺失的后果 |
三、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一)以需求为导向提供供给的可行性 |
(二)根据需求位序结构确定供给次序 |
(三)完善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信息表达 |
(四)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
第四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资源配置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资源配置机制的主要内容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机制配置资源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机制配置资源 |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资源配置机制的关系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必要性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可行性 |
(三)健全以有效竞争为手段的市场机制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府机制配置资源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机制配置资源优势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机制配置资源缺陷 |
(三)健全以公共财政为重点的政府机制 |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社会机制配置资源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社会机制配置资源作用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社会机制配置资源特点 |
(三)健全以互利互惠为目标的社会机制 |
五、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合作的资源配置机制 |
(一)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机制的条件 |
(二)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机制的原则 |
(三)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机制的路径 |
第五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多元博弈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理论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内涵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特征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模型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主体分析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主体形成原因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博弈主体行为特征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
(二)政府与农民的博弈 |
(三)农民与农民的博弈 |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博弈共赢策略 |
(一)树立共赢理念 |
(二)健全博弈规则 |
(三)完善博弈主体 |
(四)优化博弈机制 |
第六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评价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及评价标准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内涵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意义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标准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改进提升 |
(一)基于投入产出标准的效率改进 |
(二)基于需求供给标准的效率改进 |
(三)基于效果目标标准的效率改进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公平与效率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公平与效率 |
(二)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依据 |
(三)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路径 |
第七章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配套改革 |
一、改革公共财政体制 |
(一)优化公共财政支出体制 |
(二)理顺各级公共财政关系 |
(三)改革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二、优化乡村治理结构 |
(一)加快乡镇政府机构改革 |
(二)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 |
(三)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
三、提高供给规模效益 |
(一)推进农业产业化 |
(二)加强农民组织化 |
(三)加快新型城镇化 |
第八章 乡村振兴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一、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历史演进 |
(一)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三)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对乡村振兴的作用 |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产业兴旺 |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生态宜居 |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乡风文明 |
(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治理有效 |
(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生活富裕 |
三、乡村振兴中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点内容 |
(一)优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
(二)加强农村公共教育供给 |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供给 |
四、以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乡村振兴——基于理论维度模型视角 |
(一)精准满足需求 |
(二)优化配置资源 |
(三)实现博弈共赢 |
(四)提高供给效率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水资源约束趋紧催生节水制度创新 |
1.1.2 供给匮乏与利用低效并存倒逼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 |
1.1.3 粮食安全战略亟待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破题 |
1.1.4 生态文明新理念提升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新高度 |
1.2 研究目的意义及主要创新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2.3 主要创新点 |
1.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1.3.2 农业水资源管理组织变迁与节水研究 |
1.3.3 农业水资源配置与节水研究 |
1.3.4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资源 |
2.1.2 农业水资源利用中的利益相关者 |
2.1.3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 |
2.2 基础理论 |
2.2.1 “有限理性”行为人假设 |
2.2.2 公共物品与外部性理论 |
2.2.3 博弈论 |
2.2.4 制度变迁理论 |
第3章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问题剖析 |
3.1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特点分析 |
3.1.1 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发展 |
3.1.2 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特点 |
3.2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用水效率测度 |
3.2.1 农业水资源用水效率评价模型 |
3.2.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2.4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3.3 陕西省D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问题剖析 |
3.3.1 灌区农业水资源利用特点及效应分析 |
3.3.2 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剖析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问题 |
3.3.3 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匮乏深层原因解析 |
3.4 小结 |
第4章 基于利益相关者博弈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行为解析 |
4.1 基于政府视角的农业节水行为解析 |
4.1.1 政府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1.2 政府与供水单位的节水博弈分析 |
4.2 基于供水单位视角的节水行为解析 |
4.2.1 供水单位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2.2 不同水价、水权模式下供水单位与用水农户的节水行为解析 |
4.3 基于用水农户视角的节水行为解析 |
4.3.1 用水农户的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3.2 灌溉用水量影响因素分析 |
4.3.3 不同用水配额、水价计征模式下用水农户节水行为解析 |
4.4 基于用水者协会视角的节水合作行为解析 |
4.4.1 用水者协会节水行为与利益诉求 |
4.4.2 用水者协会内农户节水合作博弈分析 |
4.5 小结 |
第5章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 |
5.1 新格局下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思路 |
5.1.1 农业发展新变革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提出新要求 |
5.1.2 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为农业水资源节水制度创新带来重大利好 |
5.1.3 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构建思路 |
5.2 基于政府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2.1 健全水资源市场,完善农业水权流转制度 |
5.2.2 完善农业水价制度,为农业水资源合理定价保驾护航 |
5.2.3 加大推广农业节水力度,优化农业水资源配置 |
5.2.4 大力推进土地流转进程,为农业节水扫平障碍 |
5.2.5 完善“水法”,将农业节水激励及节水生态补偿纳入法律体系 |
5.3 基于供水单位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3.1 定性明确,责权清晰 |
5.3.2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
5.3.3 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并举 |
5.4 基于农户视角的农业节水激励构建 |
5.4.1 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用水农户缴纳水费能力 |
5.4.2 政策性直补激励用水农户节水行动 |
5.4.3 参与式管理增强用水农户灌溉管理自治积极性 |
5.4.4 隐性激励强化用水农户节水意识 |
5.5 小结 |
第6章 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绩效评估 |
6.1 农业节水激励绩效评估方法 |
6.1.1 选取评价对象的因素 |
6.1.2 建立模糊关系矩阵R |
6.1.3 确定权重判断矩阵W |
6.1.4 计算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
6.1.5 分析解析综合评价结果 |
6.2 基于多维度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绩效评估 |
6.2.1 构建判断矩阵 |
6.2.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6.2.3 数据来源及评分标准 |
6.2.4 指标数据计算及评估结果解析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语与展望 |
7.1 结语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问卷调查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与规范化构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三、研究的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私合作的基本背景与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 |
第一节 公私合作的基本背景 |
一、公私合作的概念 |
二、公私合作的缘起 |
第二节 环境公私合作的范畴界定与主要特征 |
一、环境公私合作的范畴界定 |
二、环境公私合作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环境公私合作的观念、行动与制度化选择 |
一、环境公私合作的观念与行动 |
二、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 |
第二章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理论基础与法理透析 |
第一节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理论基础 |
一、生态文明理论 |
二、合作治理理论 |
三、成本效益理论 |
第二节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法理透析 |
一、现代国家环境行政任务的扩张 |
二、合作行政的趋向与行政任务契约化 |
三、环境管制的“扩权”向环境共治的“分权”的转变 |
第三章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选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选择的必要性 |
一、我国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的现实需求 |
二、我国环境治理与环境公共服务制度化的不足 |
三、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功能优势 |
第二节 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选择的可行性 |
一、国外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经验 |
二、我国环境公私合作制度化的实践基础 |
第四章 环境公私合作的公(法)私(法)共治与规范化路径 |
第一节 环境公私合作的公(法)私(法)共治 |
一、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解析 |
二、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调整的公(法)私(法)共治 |
第二节 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规范化路径 |
一、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规范化分析 |
二、环境公私合作法律关系的具体规范路径 |
第五章 环境公私合作的规范化构造 |
第一节 环境公私合作的监管与监督的公法规范构造 |
一、环境公私合作制下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的规范化需求 |
二、环境公私合作的监管与监督规范化的若干关键问题 |
三、环境公私合作的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的制度建构 |
第二节 环境公私合作合同的私法规范构造 |
一、环境公私合作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及其表现形式 |
二、环境公私合作合同及其法律性质 |
三、环境公私合作合同的规范性内容 |
第三节 环境公私合作保障与救济的程序法规范构造 |
一、环境公私合作救济保障的主要问题评析 |
二、环境公私合作的诉外救济制度 |
三、环境公私合作的诉讼救济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6)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的目的 |
1.2 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研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1.6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分类及特性分析 |
2.1 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 |
2.2 水利资产特性分析 |
2.3 公益性水利工程分类及其特性分析 |
第三章 内蒙古水利工程管理现状调研资料分析 |
3.1 调研范围及内容 |
3.2 调研情况分析 |
3.3 内蒙古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 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
3.5 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
第四章 其他公益性行业管理体制分析 |
4.1 西方国家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体制 |
4.2 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的分析 |
4.3 城市公共绿地的管理体制 |
4.4 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 |
4.5 西方国家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 |
4.6 对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借鉴和启示 |
第五章 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构想 |
5.1 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
5.2 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 |
5.3 内蒙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构想 |
5.4 内蒙古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构想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7)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及其特性 |
1.1 准公益性资产的概念 |
1.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特性 |
(1) 产权的可分性和竞争性。 |
(2) 效益享受的排他性。 |
(3) 消费的公共性或准公共性与效益的间接性。 |
(4)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特性。 |
2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2.1 政府职能越位 |
2.2 水市场不完善 |
2.3 出资人定位不明 |
2.4 项目法人制不完善 |
2.5 相关管理政策不完备 |
3 完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建议 |
3.1 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公益性资产的界定 |
3.2 明确各级政府、出资人和项目法人的责权利 |
3.3 建立完善的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补偿机制 |
3.4 建立市场竞争机制 |
3.5 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约束 |
(8)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制度与治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关系研究综述 |
1.2.2 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综述 |
1.2.3 社会资本研究综述 |
1.2.4 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
1.2.5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特性分析 |
2.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自然属性分析 |
2.1.1 相关概念界定 |
2.1.2 我国“小农水”自然属性分析 |
2.2 “小农水”经济属性分析 |
2.2.1 “小农水”的一般经济属性 |
2.2.2 “小农水”的公共物品属性分析 |
2.3 “小农水”社会属性分析 |
2.3.1 “小农水”社会价值分析 |
2.3.2 我国“小农水”利益相关者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小农水”治理制度变迁与现状分析 |
3.1 我国“小农水”治理制度变迁分析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化治理(1949年~1985年) |
3.1.2 转轨时期的产权逐步放开治理阶段(1985年~1996年) |
3.1.3 市场经济初期的产权多元化治理阶段(1997年~2006年) |
3.1.4 治理制度变迁分析结论 |
3.2 我国“小农水”治理制度现状分析 |
3.2.1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的原理分析 |
3.2.2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分析 |
3.2.3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形式分析 |
3.2.4 “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冲突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小农水”治理正式制度分析 |
4.1 制度相容与“小农水”治理制度变迁 |
4.1.1 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制度相容分析 |
4.1.2 “小农水”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制度相容 |
4.2 基于制度相容视角的“小农水”治理正式制度分析 |
4.2.1 “小农水”相关正式制度识别 |
4.2.2 水权制度与农业水权的界定、分配和转让 |
4.2.3 农业水价制度与“小农水”治理研究 |
4.2.4 农村税费改革对“小农水”治理影响与对策研究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小农水”治理非正式制度分析 |
5.1 我国“小农水”治理中的农民意识形态分析 |
5.1.1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民意识形态发展轨迹 |
5.1.2 我国农民意识形态与“小农水”治理 |
5.1.3 我国“小农水”治理中农民意识形态提升措施 |
5.2 农村社会资本与“小农水”治理分析 |
5.2.1 我国农村社会资本研究 |
5.2.2 社会资本存量高低与政府治理强度 |
5.2.3 农村社会资本对“小农水”治理影响 |
5.2.4 农村现代社会资本提升措施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小农水”治理模式与组织架构研究 |
6.1 “小农水”治理模式分析 |
6.1.1 “小农水”投入模式 |
6.1.2 “小农水”运行方式与适用性分析 |
6.1.3 “小农水”治理驱动模式 |
6.1.4 “小农水”多中心治理模式 |
6.2 “小农水”自主治理组织架构 |
6.2.1 我国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的必要性 |
6.2.2 国外和台湾地区用水者(户)组织实践经验 |
6.2.3 我国用水合作组织特征 |
6.2.4 我国农民用水者协会功能提升策略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
7.1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内容 |
7.2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7.2.1 “小农水”治理目标 |
7.2.2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7.2.3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7.2.4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的计算 |
7.2.5 “小农水”治理绩效评价方法 |
7.3 治理绩效的社会化评价主体选择 |
7.4 案例分析 |
7.4.1 案例背景 |
7.4.2 承包个案治理绩效评价与分析 |
7.4.3 启示和建议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和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参考文献 |
(9)基于项目治理理论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界定 |
1.1.1 我国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背景 |
1.1.2 我国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3 论文研究问题的界定 |
1.2 研究的理论及实践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
1.2.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综述 |
1.3.1 公益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相关研究 |
1.3.2 相关公共事业性行业的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研究 |
1.3.3 项目治理的相关研究综述 |
1.3.4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理论综述 |
1.4 研究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
1.4.3 研究展开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
2.1 公益性水利工程内涵、特征及其对建设管理的要求 |
2.1.1 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内涵、特征及其演变 |
2.1.2 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 |
2.1.3 建设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及对建设管理专业化的要求 |
2.2 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内涵与特征 |
2.2.1 专业化建设管理及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 |
2.2.2 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2.2.3 建设管理体制的专业化建设管理改革方向 |
2.3 项目治理理论及论文分析视角的选择 |
2.3.1 项目治理的概念分析及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
2.3.2 项目治理与公共治理及公司治理的比较 |
2.3.3 项目治理理论对建设管理体制研究的指导意义 |
2.3.4 项目治理理论运用于建设管理体制研究的特殊性 |
2.3.5 项目治理分析的宏观与微观层面及论文的分析视角选择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项目治理分析 |
3.1 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
3.1.1 传统体制的三大难题及其解决经验 |
3.1.2 传统建设管理的体制性问题与非体制问题 |
3.1.3 引入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原因及改革基本目标分析 |
3.2 项目治理与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关系 |
3.2.1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要求 |
3.2.2 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内在一致性 |
3.2.3 投资、决策、建设和运营各专业化环节对项目治理要求 |
3.3 项目治理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关系 |
3.3.1 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征对建设管理的要求 |
3.3.2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项目治理的内在一致性 |
3.3.3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治理的特殊性 |
3.4 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项目治理内容 |
3.4.1 项目治理的主体及治理边界的划分 |
3.4.2 项目治理的内部结构及任务 |
3.4.3 项目治理的外部结构及任务 |
3.4.4 项目治理视角的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内容框架 |
3.4.5 项目治理的优化及其对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 |
3.5 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项目治理需求的调查分析 |
3.5.1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代建制模式的发展 |
3.5.2 项目治理对建设管理中专业化环节的控制作用 |
3.5.3 现有体制下问责问题的调查 |
3.5.4 代建制所能解决的现有管理体制问题的调查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内部治理分析 |
4.1 内部治理主体及内部治理机制 |
4.1.1 内部治理主体在建设项目责权利系统中的定位 |
4.1.2 内部治理主体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定位 |
4.1.3 内部治理主体关系及其治理机制 |
4.2 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治理分析及治理优化 |
4.2.1 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委托-代理 |
4.2.2 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契约 |
4.2.3 以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为核心的内部治理优化 |
4.3 以代建单位为核心的专业化管理内部治理机制的调查分析 |
4.3.1 代建单位是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内部治理的核心 |
4.3.2 代建单位发展的影响因素 |
4.4 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的组建及其治理机制 |
4.4.1 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的性质与任务 |
4.4.2 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的组建 |
4.4.3 专业化建设管理单位的治理机制 |
4.5 专业化建设管理模式及其选择 |
4.5.1 专业化建设管理的主要模式 |
4.5.2 专业化建设管理模式的选择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的外部治理分析 |
5.1 外部治理的主体、作用及其治理方式 |
5.1.1 社会公众及其发挥的作用 |
5.1.2 政府监管部门及其发挥的作用 |
5.1.3 外部市场机制及其作用 |
5.1.4 外部治理主体对建设项目的治理方式比较 |
5.2 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中的市场机制 |
5.2.1 相关主要市场及其对建设管理的作用 |
5.2.2 市场竞争机制的建设及其在外部治理中的作用 |
5.3 政府部门监督机制及其作用 |
5.3.1 财政评审监督机制 |
5.3.2 代建单位的评价机制 |
5.4 制度和社会文化环境及其影响 |
5.4.1 相关法律与政策体系 |
5.4.2 项目治理主体的信用机制建设 |
5.4.3 社会文化与价值观的影响 |
5.5 外部治理关键要素的调查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传统体制向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转型路径 |
6.1 传统体制向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转型的基本方向 |
6.1.1 项目治理的效率与体制转型 |
6.1.2 体制转型过程的基本特征 |
6.2 体制改革中行业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及其转变 |
6.2.1 行业主管部门在体制改革中的主导作用 |
6.2.2 改革前后的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对照及政策依据 |
6.2.3 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转变的路径 |
6.2.4 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 |
6.3 体制改革中建设管理单位的转变思路 |
6.3.1 建设管理单位转变的目标 |
6.3.2 建设管理单位转变的路径及成本 |
6.3.3 影响建设管理单位转变的关键因素 |
6.4 体制改革外部环境的转变思路 |
6.4.1 市场机制的转变 |
6.4.2 制度环境的转变思路 |
6.4.3 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保障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个案应用 |
7.1 淮委建设管理体制基本分析 |
7.1.1 淮委建设管理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
7.1.2 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
7.1.3 面对内、外环境变化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
7.2 淮委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的项目治理分析 |
7.2.1 淮委建设管理体制内部治理分析 |
7.2.2 淮委建设管理体制外部治理分析 |
7.2.3 以淮委建设局为核心的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内容 |
7.2.4 淮委建设局改革的制度建设 |
7.2.5 淮委建设局的专业化建设管理能力建设 |
7.3 结论与建议 |
7.3.1 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 |
7.3.2 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不足 |
7.3.3 对策建议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本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8.3 本文研究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调查问卷 |
附录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10)水利融资的战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问题的界定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及其研究范围的界定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战略管理研究综述 |
1.2.2 水利融资的理论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水利融资宏观管理体制及政策综述 |
1.3 研究的意义 |
1.3.1 研究的理论意义及学术价值 |
1.3.2 研究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课题研究方法 |
1.4.2 课题研究技术路线 |
1.5 课题研究的内容框架 |
第二章 主要概念、属性与分析视角 |
2.1 相关问题的界定 |
2.1.1 主要概念 |
2.1.2 水利融资的基本命题 |
2.1.3 水利融资的核心问题 |
2.2 水利的产品属性与有效供给 |
2.2.1 水利的产品属性 |
2.2.2 公益型水利产品的有效供给 |
2.2.3 准公益性、非公益型水利产品的有效供给 |
2.3 水利融资战略管理的分析视角 |
2.3.1 战略管理理论 |
2.3.2 战略管理应用于水利 |
2.3.3 水利融资业务的战略管理分析视角 |
第三章 我国水利融资整体状况的分析评价 |
3.1 我国水利融资的整体情况 |
3.1.1 水利融资状况的统计资料分析 |
3.1.2 水利发展中资本总量扩张情况 |
3.1.3 水利融资中资本结构优化发展状况 |
3.2 水利资金融资效率评价 |
3.2.1 财政性水利资金融资效率评估 |
3.2.2 水利融资主体合作效率评估 |
3.3 水利融资的资金使用效率评价 |
3.3.1 水利资金配置效率评价体系 |
3.3.2 我国水利资金配置使用效率层面的评估 |
3.3.3 水利资金配置使用非效率层面的评估 |
3.3.4 水利融资资金实用效率的案例分析 |
第四章 水利融资的外部条件战略分析与战略目标确立 |
4.1 水利与国家战略的协调发展 |
4.1.1 水利对国家战略的促进作用 |
4.1.2 水利发展与国家战略协调状况的评估─协调度模型分析 |
4.2 水利融资重要性的系统动力分析 |
4.2.1 水利融资系统的系统动力分析 |
4.2.2 水利融资重要性的系统动力实证分析 |
4.3 水利融资的战略目标体系 |
4.3.1 水利融资的战略宗旨 |
4.3.2 水利融资战略目标 |
第五章 我国水利融资渠道的建设 |
5.1 水利融资渠道建设的基本框架 |
5.1.1 多元化融资渠道 |
5.1.2 水利融资的主导力量 |
5.2 多元化水利融资渠道创新 |
5.2.1 水利融资渠道的确定 |
5.2.2 水利融资渠道的创新 |
5.3 水利财政资金融资渠道的创新 |
5.3.1 水利财政资金支持体系的创新 |
5.3.2 创新水利建设基金 |
第六章 我国水利融资管理机制建设 |
6.1 水利融资科学决策机制建设 |
6.1.1 水利融资决策的基本内容及需要遵循的原则 |
6.1.2 水利融资科学决策机制的构建 |
6.2 水利融资管理机制建设 |
6.2.1 水利融资组织管理机制创新 |
6.2.2 水利融资资金管理机制建设 |
6.3 水利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 |
6.3.1 水利建设资金风险识别 |
6.3.2 水利融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 |
第七章 全文研究的基本结论及未来研究的展望 |
7.1 全文研究的基本结论 |
7.2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7.3 未来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四、水利工程公益性服务的边界界定——建立良性的水利工程公益性耗费补偿机制探讨之一(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蔡威熙. 山东农业大学, 2021(02)
- [2]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基于理论维度模型视角[D]. 仲德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引黄灌区农业水资源节水激励研究[D]. 屈晓娟.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1)
- [5]环境公私合作的制度化选择与规范化构造[D]. 吴隽雅. 武汉大学, 2018(06)
- [6]内蒙古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默猛进.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07(10)
- [7]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J]. 雷晶,周丽,赵敏. 水利经济, 2007(04)
- [8]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治理制度与治理模式研究[D]. 周晓平. 河海大学, 2007(06)
- [9]基于项目治理理论的公益性水利工程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研究[D]. 汪斌. 河海大学, 2007(06)
- [10]水利融资的战略管理研究[D]. 金旸. 河海大学, 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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